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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十八章 弃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十八章 弃法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22-04-12 08:45 被阅读0次

    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十八章 弃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上一章韩非子用全局的眼光战略性地分析了“虚士与谈者”对国家的整体危害。虚士就是徒有虚名的功臣,而谈者就是夸夸其谈的说客。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务虚不务实。

    法治中的“刑赏两失”导致了“虚士立名于内,谈者为略于外”,“奸功与失根”者已经危害到了国家的内政与外交,他们在国内捞取声誉,在国外利用国内的影响巧取私利。现在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要约束国内所谓的公知,其实,他们都是国外反华势力在国内的“传话筒”。

    我们不得不追问一句国内为什么会出现所谓的公知,并让其拥有一定的市场与数量巨大的粉丝,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如果按韩非子的思想,那答案就是“刑赏两失”,让这些“虚士与谈者”得名又得利。当个体的价值观根本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相背时,而这样的个体还能立名得利,说明其行为“循约难知,过之难见”,这是虚功与奸根。出现这种现象,说明国家法治与社会道德建设还需要不断地提高与完善。

    “虚士与谈者”立名得利的后果就是让社会上那些奸邪行为越发猖狂,逐渐成势,威害国家,威胁君主。韩非子具体例出了四种人“愚、怯、勇、慧”也就是“愚妄、怯懦、暴戾、巧诈” 如此种种的人物串通一气,更为可怕的是由此形成的“虚道”虚无的道理却能迎合世俗取悦民众,形成更大的奸邪势力。

    愚、怯、勇、慧,这是可见的社会奸邪,直接危害社会与民众,很容易引起公愤并被严惩。我们更应该重视“虚道”的社会危害性与蛊惑性。虚道,译为虚无的道理过于牵强,这是直译,韩非子的意思是与“正道”相背,与国家正统思想和社会价值观相违,是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隐患。

    回到“刑赏两失”的问题本身,为什么会刑赏两失,韩非子总结道“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人。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意思是:所以那些国法得不到执行,而罪不容诛的犯人得以逃脱刑罚的制裁。这样的话,刑罚和奖赏怎么会不发生歧异?归根结底的原因是执法不严,国家律法得不到执行,自然是刑赏两失,该奖赏的人得不到应有的赏赐,该刑罚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律法成了摆设。

    韩非子回到了问题的本质,看来并不是律法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问题的本质还是人,是执法者出了问题。有法不用,有罪不罚,僇人横行,刑赏自然两失。法规与制度的作用都是用来规范与约束人的行为,都是劝人向上向善,所以法律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执行者与被执法者,总之就是“人”的问题。就像父母一样,向孩子说的每句话都希望孩子好,没有一句是教孩子坏的。

    法,无形无相,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天下圣贤穷其一身悟道于法,最归为世落俗,要么说经著书,要么开宗立派,只因人是社会的主体,是事物的主体,而人、事物、社会是真实的现实存在,存在的表现就是世俗,这是唯物开悟的结果。我们探寻人类的起源,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人会是这样的?

    【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人。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

    让公司的制度成为管理的核心力量,首先就是培养制度执行者的职业道德与素养,坚定“依制度抓管理,从管理要效益”的理念,严格按制度办法,职责明确,奖罚分明。既要让制度成为效益增长的肋推器,又要让制度成为负能量的阻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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