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作家阿乙在一封写给“实体存在的人”的信中,最后说道:有一天,我不识字的妈妈翻出来看见了——我很奇怪她怎么就知道这是情书的——她说:“将这些信烧了吧,免得以后的女子看见不好。” 我便将所有写给你的信烧了。烧的时候感叹号四溅,我感到痛惜,心想以后你要是回头找我,我如何提供这么多年还在爱你的证据啊。
这段话我初次见到是在另一个作家的文章里,她引用了这段话。那个作家叫做荞麦,那篇文章叫做《那天下午我在旧居烧信》讲的是她在高三结束的暑假,宁静的没有一丝风的午后,在屋子后面的树荫下,将抽屉里的那些秘密信件一封一封地拆开来看,然后全部烧掉。即将走入大学校门的她,对未来信誓旦旦,以为将收到更多的信,遇到更好的人。只有烧掉那些信,自己才能轻装上阵,拥抱明天。可是时隔多年以后,她写下那篇充满忧伤的文章,在文章的最末,她感慨道:多年之前,被未来蛊惑的我没有能想到这些:我们该如何给未来的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你曾这样被爱过,或者爱过别人?
是啊,时间如流水会冲淡一切,那些信件的缺失,没有了文字记载的时光,太多过往已无从考证,怎样才能对往日的相爱细节做到念念不忘呢?那些信件可能是两个人爱过惺惺相惜过的唯一证据,没有了它们,似乎自己的人生也不再十分完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等到后悔,只怕早已是来不及。
02
情人节的时候,沈阳的一家百货商场举办了一次名为“前任你好”的物品展。展出了20对分手恋人的纪念信物和疗愈告白。展品里大部分是一些书信和写满留言的便签,几乎铺满了整面墙。展台上摆放了前任送的帽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物件。最吸引我的是两台老式座机电话,拿起听筒就会听到失恋者讲述与前任爱情故事的录音。
在一个空空如也的展台上,只放置了一张纸条。上面用浅蓝色圆珠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展品丢失。这四个字让人不禁浮想联翩。有谁会把别人失恋的物件拿走呢?拿走了当做何用?会不会是那个物件本来的主人在这里发现了他们,不忍心它们在这里忧伤地接受一群陌生人的检阅,但是又不好意思说,于是偷偷拿走?我还真希望是后者这种情况。因为那些丢失的物件,只有在当事者那里才有意义。如同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学者专家最常说的一句话,文物只有回到原来的地方才能凸显其价值。前任的物件,也是要自己保管才好。
这次展览将长期举办,征集启事的宣传海报贴在了展厅最醒目的位置。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谁愿意把前任留下来的物件送到这里供游人参观。反正我是不会那样做的,因为你已经离开我了,我更不能弄丢你留下来的那些东西。
03
毕业将近十年,搬了三次家,我一直保存着上学时喜欢的女生给我写的信。那些信总共有四十多封,从高中写到大学。信件并非都出自同一个女生之手,我只要一看到信封上的字就能辨认出是谁的笔迹。写信的女生们互不相识,她们一定不会想到,她们的信会最终被陈列在一起。虽然我和那些写信给我的女生都不再有联系,但那些信就是我校园时代最美好的回忆。偶尔我在翻阅的时候,会像歌里唱的那样“红着脸躲避”。那些在现在看来天真的不得了的语言,可能这辈子再也不会说了。那些执念,那些幻想,都是不可复制。
我想,如果不出什么意外,这些信大概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即使我有了新的女朋友,我也不怕她看见。如果她会因为那些信的内容或者是因为我还保留那些信而迁怒于我,那只能说明我们不合适,就再见好了。往事如落花已作风前舞,不过是留个念想,并非藕断丝连的预兆。如果连这些都不能够放过,还谈什么我爱你我愿意。
我在看荞麦的那篇文章的时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在猜想,猜想给她写信的那些男生,他们如果知道了,那些自己花了心思去写的文字,最后在一个夏天里付之一炬,他们会不会难过。而我只是心疼,心疼那些信件里一笔一画写下来的字,和微信里那些没有温度没有辨识度的互联网文字相比,它们太值得珍重了。如今我们早已经抛弃了写信,我想,能够静下心来给你写信的人,一定是爱你的。
所以我不会,不会烧掉扔掉或者捐献给类似于“前任你好”那样的展览。即使前任给过我伤害,我仍要好好地保存那些信件。因为那是属于我的回忆,甚至和写信人是谁无关。我只想好好地收好那些回忆,那些感动。
莫言说过,我怀念过去的我们,我喜欢现在的自己。保存前任的信,不单单只是为了怀念过去的我们,也是为了更爱现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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