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新闻,心里非常的沉重。
刚刚过去的大年三十,因为欠六千元,死了七口人。
据说两家还是远亲,他给他家拉沙用于建行,共六千元。
年底讨钱不成,还挨了打。
一怒之一大杀了六口人,其中有刚刚从远方归来过年的那家的亲人,其中还有孩子们。
我叹惜的是,每家都有一些不容易的事。为何不能互相理解一些呢?
杀人的家里可能真的需要钱,年过不去了。讨钱不成,反而承担了羞辱,一口气咽不下去。
被杀家里也可能手头不宽裕,确实拿不出来。
好好的商量不行吗?六千拿不出来,拿两千不行吗?两千拿不出来,家里准备的年货分一半给他不行吗?
人都有自尊的,只要你真心实意地尊重他,我想一切就都应该是可以的。
人跟人多一些理解就好。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何至于此。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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