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哈泼/文
突然被惊醒了,迷迷糊糊之中看见窗户外,天蒙蒙亮了,心想:昨晚这一觉睡的踏实,天都亮了。
又闭上眼睛继续享受清晨的被窝,心里又想:我的闹钟是六点半,这六点半闹钟没响,天都已经蒙蒙亮了,是到了天长夜短的时节吗?
想了这茬,又继续睡觉。
不知道过了是几分钟,还是十几分钟,意识又提醒我:要不看看时间吧!估计也快到六点半了,把闹钟关了,避免突然响,太吵。
带着睡意,随手去摸床头的手机,半睁半醒的去看时间:05:20。
脑子突然清醒了,抬眼去看窗户外,天还是蒙蒙黑的。
大脑开始回想刚刚脑子里的一切:天不是亮了么?
仔细想想便明白:刚刚的突然被惊醒,天蒙蒙亮,都是梦里的事。
我还是那个一有委屈,就对着镜子崩溃大哭的人,对着镜子只是希望哭的时候还有另一个自己陪着,也希望哭的时候不被除我之外的其他人看见,成年人的世界,放任大哭,也是一种奢侈。
醒的早了,便随便上微信看看朋友圈,看到一小妹发微信动态:我觉得自己挺好的,为什么你就不和我好?你是眼睛视力散光,看不见我的好?还是想我转身喜欢别人了,感受一下追悔莫及的感觉?
讲真,看到的时候,我有些被逗乐,本不想理,还是给回复了一条评论:有可能是你近视,又没戴眼镜,所以看到的都是朦胧美。
身边,有大概三十岁上下浮动三四岁的同事或者朋友,单身!
那天,同事在一起闲聊,说起另外一个男同事还是单身,开玩笑说介绍对象,我又完美的发挥了我说话简单耿直的“毛病”,直接回复:这个娃不行,说话肉肉囔囔的,半天听不清嘴里说啥。我就不喜欢这样的。男生嘛!大大方方的,利利索索的。
同事调侃说:现在这娃们,谈对象,都是网上表白,网上分手。
或许吧!怎么说呢,我还是比较在意仪式感或者形式感。要在一起,就大大方方的当面说,不在一起,也要大大方方的当面说,不为别的,就是真真实实的看着对方,真真实实的说出想说的话,痛痛快快的给彼此一个交代,当然也是一种互相尊重吧!
同事说:我就不喜欢男生磨磨唧唧,心里喜欢,却嘴上不说,还总是暧昧接近,试想,一个人再喜欢你,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那就是他更喜欢他自己了,因为那点骄傲在作祟。
我乐了回复:对,是的,我也是这样觉得。所有没有说出口的喜欢,基本都可以视而不见。
同事又说:喜欢就说,结果就是要么对方也喜欢你,那说了,就是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对方不接受你的喜欢,那说了,对自己也是一个交代。感情里都前怕狼后怕虎的男生,你说他还能干啥!
原谅我不厚道的笑了。
时光永远静好,生活从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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