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清代服饰
帝后
皇族女眷:皇后、皇太后、贵妃、妃、嫔;皇子、亲王、郡王的福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夫人;奉国将军淑人;奉恩将军恭人。
固伦公主(皇后所生之女)、和硕公主(妃嫔所生之女)、郡主(亲王之女)、郡君(亲王侧妃所生之女)、县主(郡主女)、县君(郡王侧妃之女)、郡君(贝勒女)、乡君(贝勒侧妃女)
异姓:民公、侯、伯、子、一品至九品夫人。
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组成。

朝冠:以明黄色缎子制成,分冬夏两类,冬季另加貂缘。
朝褂: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饰,形似背心。

皇贵妃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绒,上缀有红色帽纬。顶部分三层,叠三层金凤,金凤之间各贯东珠一只。帽纬上有金凤和宝珠。冠后饰金翟一只,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颗,每行另饰青金石,东珠等宝石,末端缀有珊瑚。

朝裙:穿于外褂之内,在朝贺及祭祀时穿用。

朝珠:每盘由一百零八颗圆珠串成。

龙褂:只能为皇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嫔所用。

吉服褂:公夫人、郡主至三品夫人所着。

常服

头饰:如意头

鞋子:底极高,四至五寸,形似花盆,俗称花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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