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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薇”,“釆薇”的生活,就像娜拉的出走

第14篇 “薇”,“釆薇”的生活,就像娜拉的出走

作者: 生姜乌梅 | 来源:发表于2017-05-24 20:23 被阅读139次

    商朝末年,国家的军事力量囤集东方,连年征伐,开拓疆域。

    西方的周国趁此良机,联合不满商统治的诸侯国结盟,周武王历数商纣王的种种罪状,率师伐商。

    东行途中,遇到两位孤竹国(商的诸侯国)的贵族伯夷和叔齐,竟然异想天开要阻止大军行动,显而易见,这种行为实在讨人嫌,哥俩儿被周人掸苍蝇一样赶开,只好跑到首阳山隐居,以“薇”为食物。

    《史记》说他们不愿意吃周朝的粮食,最终饿死。

    500多年后,孔子盛赞伯夷和叔齐:“古之贤人也!”

    又2200年后,明末清初的大才子张岱(他写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夜航船》都是第一流的文字)在国破家亡之际,也效仿两位贤人“披发入山”,但是山里没有粮食,而且他也不会做饭,饥饿难耐,只好回家担粪种菜,以为生计。

    后来,他在《陶庵梦忆》中感叹曰:“始知首阳二老,直头饿死,不食周粟,还是后人妆点语也。”言下之意,两位古之贤人之所以饿死在首阳山,不是因为拒吃周朝的粮食,而是山里根本就没有粮食,他们不事稼穑,惟饿死一途。

    伯夷、叔齐所采之“薇”,在《诗经》中不止一次出现,如:“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其为何物?

    汉朝《说文》云:“菜之微者。”宋朝《字说》称:“微贱所食,因谓之薇。”

    “薇”是一个会意字,由代表植物的“艹”和表示卑贱的“微”组成,本义就是卑贱之人吃的一种野菜。

    在周朝,贱人一词只表示社会地位,不代表品质。

    这种野菜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嫩苗可食用,学名野豌豆。

    “采薇”的伯夷和叔齐是商末遗民,但甲骨文中并没有“薇”字,直到西周晚期的大篆中才出现。

    所以,“首阳采薇”之说,很可能是后人的文学加工——伯夷、叔齐是贵族,却食用卑贱之人才吃的野菜,强烈的对比,更能彰显两位贤者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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