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对接人联系我,说财务那边答复他需要补一份合同,由于之前没要求,且前几次都是直接开发票按照报销流程走的,所以这次合作项目就没签合同。
我回复好的,然后把合同发过去给他们审核,请他答复修改意见,没问题就请他们先走合同流转程序,完成了我这边程序比较快。没收到答复。
今天对接人联系我,又说除了合同,他们财务的还要求补充一个报价函,而且由于审计要求,要有比选的过程,所以需要提供三家单位的报价函,这样三选一才符合程序。
无语,之前不早说,而且不一次性说。行吧,事已至此,那就补给他们,只要能尽快完成支付手续就好。我赶紧做了我司的先发过去,又做了两家的,请同事帮我找之前合作过的单位盖章。拜托别人,也急不得,下午发了过去,明天再跟进一下结果。
这次也是长了教训,以后合作时,要主动提前确认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流程要配合。完成项目后要及时跟进,确认支付尽早完成。不然拖一拖,手续麻烦不说,可能还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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