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带孩子出国游学,曾经就被要求过自证母子关系,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以及身份证都不认可的那种,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去公证处做了母子关系公证才通关。
随后几年,应百姓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整改,尤其是严格禁止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百姓办事才大有好转。
但是最近,我又遭遇到此类糟心事。
企业在进行许可变更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因为在学信网查不到我的学历信息,就要求我自行证明。当我告知当初就读的院校信息不与学信连网,此类院校学历信息学信网均无法查询。工作人员又告知:到学校去开证明!
我还得耐着性子解释,二十多年过去了,院校合并变更,这个学校已经不存在了,没有地方去开证明。
我们能做的就是毕业证、身份证及真实性承诺,如果还不行,就只能谁主张谁举证吧,你们去做虚假性证明吧!
就此事,为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点赞同时,也建议其适度作为,尤其是像我这样从业30年的,还有必要做这样的学历真实性审查吗?
就此事,节后须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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