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三次在路口看见她。
初春本是他最厌憎的时节,懒洋洋的人群,伴着随时都会滴落的雨滴,人的眼睛都变得雾蒙蒙的。
直到上周,在城中步行街的主路口,他正等着过马路,抬眼就看见了在对面的她。
她今天穿了件白色的外套,初春还是有点凉。
上两次她都把头发扎起来了,但他还是认出了她。她烫了发,比以前好看了。
他的心跳开始加速,犹豫着要不要回头,他其实挺害怕对方看到自己的。
但做男人怎么可以怂呢?
男人不可以怂。
用这是他第三次在路口看见她写一段故事他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去,这一次,他觉得自己成熟了许多。
“先生,吃火锅吗?本店搞活动,全场打八折哦。”她递给了他一样传单。
这家店已经连续派了一个月的传单了。
这是他第三次在路口遇到她了,还有二十七次是在街尾。
明天能不能别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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