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挽着父亲,缓缓地走向舞台中央,五彩的灯光闪烁,打在每一个喜气洋洋的人的脸上,而我却被这灯光刺的眼泪不止。
我转头看向和我一起坐在宾客席上的程也,他安静的看着新娘,很平静,也很安心。
第一次喜欢上她,也是在这样一个温暖和煦的午后,那时偶然遇到她在公园里放风筝,那样自由,那样欢脱。喜欢一个女孩,也许就是那一刻、一瞬间的事,从此视线再也不能离开。
程也,我的邻居,自小便玩在一起,别人都说我们像一对龙凤胎,可是我俩都是彼此嫌弃。
他说:“我才没有你这样丑的妹妹呢!”
我说:“你做我弟弟,简直是拉低我们家的颜值。”
没想到,程也这小子还真争气,像是变异了一样,俨然从一个鼻涕虫成长为了一个瘦瘦高高的大帅哥。若非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我怕是也会犯花痴。
高中,我和程也同校同级却不同班,他在我们学校可是风云人物,人长得帅也就罢了,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以至于,整个学生时代,他都是我父母嘴里别人家的孩子。
程也,让我说,他就是一个无聊至极的人。放学后整天在公园里瞎溜达,那时候面临着高考,老师发的试卷满天飞,他竟然还有时间玩。有时候,实在是作业做不完,又想看电视剧时,我就会飞奔到公园里去找他。
本想借他的试卷抄一下的,但是他死活就是不肯,没见过这么小气的男生。然后,我就气冲冲的一路诅咒着他回到房间,继续徜徉在题海的世界里。我一直没有告诉他的是,我以前漫不经心的诅咒,竟然成真了。
要是早知道自己是个半仙的话,我一定会祝福他的……
洮溪,我的高中同学,我的同桌,也是我最好的闺蜜。她能认识程也,是因为我,而程也能爱上她,也是因为我。
同在一个学校,碰见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他们真正认识,是在我们家小区公园的空地上。那是一个周末的暖暖的午后,我和洮溪在放风筝,遇到了程也。
“我叫洮溪,取自‘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那时候她笑的眼睛都弯了,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像是落入凡间的天使。”这是很久以后,程也告诉我的,当时我还笑他。
几次接触下来,他们变得越来越熟悉,搞得我像一个外人似的,我倒是也乐见其成。
高考,紧锣密鼓的进行着,那些埋头苦读的日子,终于在两天的考验中,得出结论。
就像所有的告别都需要仪式一样,那些曾经一笔笔写下的题,那些曾经一页页翻过的书,终于可以如释重负的站在教学楼顶,把它撕成碎片,洒向天空。
那时候,我们三个站在一起,我抢过程也的笔记,一本本的进行销毁,同时也撕碎了这些年来,这个“别人家的孩子”给予我的噩梦和压力。
就像演电影一样,在那个夏天,他们在一起了。这消息于我来说,是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我从一开始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没想到竟然发展的如此之快。看来,这小子开窍了。
更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竟然上了同一所大学。程也只说自己高考失利了,但是,打死我也不信。他可是我爸妈口中神一样的存在,从小到大,我都盼望着他考试失利,可是他却是屡战屡胜。
得知此事的缘由,是在很久以后的事了。他高考的成绩很好,为了和洮溪上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去北京上大学的机会。
当时的我,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不懂得一方可以为另一方放弃和牺牲如此之大,到现在,我依然为程也感到可惜,但他却从未后悔过和洮溪在一起的那四年。
和很多大学情侣一样,他们也曾在夏天的夜晚一起牵手走在操场上,微风吹动她的裙摆,她的发丝透着淡淡的清香,划过他的指尖。
大学,可以自由,可以浪漫。说好一毕业就结婚的他们,也遇到了最常见的问题。钱,总觉得提起它就会变得世俗,但却是任何爱情都绕不开的话题。
以前,总觉得,只要有爱情,白开水也能喝出咖啡的味道。可是现在才明白,没有面包,就不足以谈爱情。人,还真是贪心,什么都想要,什么也不愿意放弃。
连上大学都没能让他们分开,却因为要给洮溪一个家,而接受了北京的高薪工作,洮溪的父母在家乡城区也给她安排了体面的工作。程也想着,奋斗个几年,等攒够了钱,就可以和洮溪过两个人的小日子。
人们都说,距离产生美。可是,有时候距离也会产生疏离,也会让相爱的人,慢慢的变得不爱,或是移情别恋。最后,程也还是没能将戒指戴在洮溪的无名指上。
爱情,哪有那么多理所应当。都说,是洮溪辜负了程也,可是别人的爱情故事里,谁又说得清谁辜负了谁呢!只要对方过得好,就够了。
婚礼进行曲,响彻整个礼堂。看着舞台上新郎亲吻新娘,台下喜气洋洋,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如果当初,我没有介绍他们认识;如果当初,洮溪告诉我她喜欢程也的小秘密,我没有在意;如果当初,我没有一次次的制造偶遇;如果当初,我没有策划那一场放风筝,结果是不是就不一样了呢?
如果,我没有在程也不借我试卷时,诅咒他:考不上理想大学,娶不到心爱的女生,结果会不会就不同了?
人生若如初相见,她还是那个放风筝的女孩,他还是红着脸介绍自己名字的男孩,一切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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