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手电,看到一排泥石结构的老房子很稳固,两层楼,石头间隙之间露出的泥灰粘粘物如丝网一样将整栋房子罩在里面。虽然向后开启的木质窗户略微显得有些小气,但窗棂上爬满的绿藤和镶嵌其间的白色小花在灯光下如点点星光。圆弧的屋顶深颜色,黑乎乎的,我只粗略地照了一下就将电筒转向地面。
雨点重重地打在墙角边的石子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我走在草坪上,绕过侧房,从正面再次看向这座雄伟的建筑。
听一下:缘
白漆木质墙面,汉白玉门廊支柱,台阶却用了泛着绿光的大理石面,前开的六扇玻璃落地窗户和三扇同样大小的迎宾大门像陌生人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我。我望着二楼几乎同样的门廊,内心的胆怯丝毫不比走在罗马斗兽场里那样少了多少。我正面对着一只伺机而动的狮子。
我弯下身子,用电筒照着手里的鞋,认真将鞋底上的泥巴在草地上揩拭干净,然后郑重地穿在脚上,一步一步地走上门廊,怀着一颗探访故人的心情推动了虚掩的大门。
风并没有从我背后蜂拥着挤进房子里,大厅里没有一丝响动,我只是在冰冷的水面伸进了一只手指。空气还一直在房子里良好地流通着,这让我感到一丝冰冷的不安和异样,屋里大概有人。
我打开电闸,电流嗡嗡了好一阵才将满屋的灯光点亮。地面干干净净,偌大的红木酒柜和黄牛皮沙发留着温和的温度,雅红白纹波斯地毯铺满了半个客厅,一颗石榴树即使没人浇水也长得很好,水晶吊灯的灯光和镶金的木桌边角亮闪闪的,当我注意到一只壁虎在墙头歪了一下脑袋就钻进到门缝里去了,我才想起照片上那个肚子上插着三棱刀的混血女人。
仿古瓷砖和银色填缝,银色头发,高鼻梁,开阔的眉眼,高挑又丰满的身段,死亡导致的松弛还无法夺走的青春气息,无论如何也无法让那个叫做周欢的老男人放弃仇恨,更不会因为女儿的死亡逃之夭夭。我走到沙发上坐下,尽量装着用一位客人的拘束打量起周围的一切,打量起周欢的住所来。
一架古董色的吊钟停在过去的某个时刻,它因为女主人的离去失去了力气。带墨绿花纹的米黄色墙纸和浅蓝色屋顶在夜灯下看起来非常温和。酒柜里摆着成批的矮墩墩的黑色酒瓶,看起来沉甸甸的。主人在瓶肚上做了标签,离我最近的那瓶上写着“87年5月,新西兰进口,酒力强,每晚200克”。
楼梯同样用红木,旋转上楼的时候弯向酒柜背后,让我只能看到很短的那截,就像设计师在有意满足主人不愿暴露酗酒习惯的要求,即使他喝得伶仃大醉,只要不是滚着下楼,他还来得及听听客厅里来的是哪位客人。
一幅画着一位带蓝色头巾着暗色长衫的眼睛亮闪闪的少女的油画挂在靠近楼梯的墙壁上。这副叫《戴珍珠耳环少女》的仿品,有一丝镇定心魂的魔力,让我再也不用望向何处都急着将目光收回到地面上的小纸牌上来。
就在临近走道的地面上插着警方用来标志现场的小纸牌,昂着脖子的金属支杆有些发亮,只是照片上的白灰痕迹早就没有了,如果不是记忆阻止我,我倒更愿意猜想那些小纸牌只是一个小孩没有来得及收场的游戏道具。
就在一个月前,她就躺在那里,用冷冷的眼神望着墙壁上那位少女。
我站起身子走向酒柜侧面的高脚凳,尽量让步子很轻,像深怕踩在硬邦邦的尸体上。电话机古铜把手上满是灰尘,我用力地吹了一口气,用两根手指捏着话筒,用另一只手开始拨号,还没有拨完一整串数字就听到电话里嘟嘟的断音。我将话筒放下,抬着步子走向楼梯。
楼梯很软,鞋底也很软,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低昂的脚步声了,特别是在这样静悄悄的夜晚,窗外响着海浪的声音,白炽灯光像席子铺在屋外被雨水洗得干干净净的草地上,没打开点唱机,没有旁人的打扰,作为整个屋子里还在思考的男人,被唾手可得的高度葡萄酒诱惑但没有胆子打开它。
它听起来是那么快乐,自由,轻易让人放松警惕,即使走进陷阱也无法察觉。
“转过身子,将双手举过头顶,最好告诉我你的裤兜里没有其它硬货!”声音低哑,像从四面八方传来,用一根光秃秃的猎枪管抵在我的腰上。我注意过就在楼梯下面的短窄房门,和一排错落的鞋柜挤在一起,可谁会把它当回事,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能钻出个暴躁的男人。
“你在等我,还是在等一个喝得下200克的酒友?”我动作很慢,并不害怕,说话的声音不大,但足够他听得清楚,我看着他的秃顶说。
他穿一件老式黑灰中装衬衣,长袖,一支长枪管从那宽大的袖子里伸出来半米长,戴一幅金丝边框眼镜,腮帮和个子同样很宽,鼻子软塌塌的,鼻头上的汗滴刚从突出的额头上掉到上面,在往下流的时候被皮肤上的肉疙瘩挡住了,这让我一直盯着那滴汗紧紧不放。
幸好他的长相没有遗传到自己女儿身上,我不知道这是不幸还是幸运。是不是父母会对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孩子多少有些偏袒,而对和自己长得大相径庭的女儿的死会减轻痛苦。也许完全相反。
“将双腿绑在一起,尽量捆紧点儿,别把自己勒死就好。”他退后一大步,半举着枪对我说话,一动不动地抬眼望着我的脸。
“要我死你早点说,我会想方设法在楼梯上找个好地方上吊!”
那根扣动扳机的手指头胖墩墩的,露出的关节有些发白,非常用力。拖枪的另一只手握在枪托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将枪托向后用力地顶在胸脯最厚实的肌肉上,他的眼神并不凌厉,但一股狠劲在眼里兜圈子,是那种不会有丝毫犹豫就胆敢开枪的中年男人。他从背后拖出一扎尼龙绳扔给我。
“别把死挂在嘴边,这不是个好兆头。顺便将双手也捆到一起。别想跃起来夺走我的枪,枪膛里上了两颗实心钢头弹,能打穿五米厚的混凝土。特别到了我这个年纪,神经虚弱,受不得惊吓,见到生人手直哆嗦!”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语速很慢,但又不像是在絮絮叨叨,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
“你是船王周欢?”
“现在不是了。现在是周欢。”
“这听不出有什么区别!”
“警察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都在找你,就像你不出现,天空会漏出一个大窟窿。你的故事吵得很香。”他站立的距离和角度非常专业,我的身体被楼梯挡在了一米不到的窄巷子里,即使我跳起十米高,他只需抬抬枪管就能将我打得稀巴烂。
“谢谢你的关心。”我认真的将绳子整理好,一圈一圈地将自己捆起来,特别是在最后捆住双手的时候还用上了嘴巴。我只差一点连嘴巴都绑得死死的。
“好了,很好。”他让我背过身去,走到我的背后,将绳子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最后还忍不住从脚到头帮我将尼龙绳拉了一遍又一遍,过后还忘不了温柔地对我说。
我转过身子,微笑着看着那把枪,枪管稳稳地树立着朝向旋转楼梯,枪口黑乎乎的,两个眼儿对着我发愣。
“好了是什么意思。我只是一个被大雨浇得到处跑的落汤鸡,赶巧路过这里。我从某张照片上见过你的女儿,但我们互不相识,我正为自己为何会对她的死哀痛而感到疑惑。我们不一样,周欢先生,我只是为某些事而来,就像你女儿的死因,而你很清楚,如果你愿意帮助我的话,事情很简单。”
“你像是认错了人,你在自以为是。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很老牌,端双管猎枪的姿势非常自信,枪管被你上了油或者被你的袖子擦得雪亮,玫瑰红的木质枪托在灯光下辣眼睛,我敢说你端着它睡觉的时候一定在做噩梦。
你的身上很干燥,你穿着一双没有被大雨淋湿的合脚的大头皮鞋,这不是一般的货色,它被你擦得油光发亮,但凡你空出一点时间你都会蹲在某个角落里擦它,你把它当个宝贝。
你不是一般人。你一直在等一个人,也许是你的老朋友,也许同样是一个忘了戴假发的秃头公主,但这些不重要,不管他走到哪里你都会杀了他。你只是在这个被警方忽视的地方等待时机。”
空气的淤浊被他沉闷的笑声唤醒,灯光变得有些沉闷,他脸上收紧的皮肤多少有些缓解,甚至变得有些红润,灰白的胡子和两鬓的白发像冬瓜上长出的白绒毛。如果不是在这样昏暗的夜里,我更希望能和他一起冷静地喝上一杯半杯。我和他一同微笑,就像我俩是生意上的老熟客。
房间外的雨声就要停了,一声汽笛从海面上远远地传来,在这个空洞的房子里听起来显得格外悠扬。我在栏杆上靠好,将身子放松了下来,放低眼眉,摆出一副站在幽深的巷口看着爱人款款而来的快慰姿势。
“我见过你这样的小伙子,思维敏捷,口齿犀利,不太守规矩,对事实永远充满幻想,因为好奇心把一身羽毛拔得一根不剩。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他前额上的川字纹路深刻,目光如夜色温柔,这样能更好地衬托出一种对事实怜惜又备受煎熬的情绪,你大概会认为他正为年轻人的前途考虑,为过去伤心。
他轻松地握住枪,用手轻轻地一掂,枪身在空中浪漫地转了半圈,枪托朝上,正对着我的脸,他看起来就要在我的脑门上重重地来了一下。
“杀人需要动机,就像花开需要季节一样。你的女儿,也就是我左思右想都看不出和白粉生意粘得上关系的大美人儿,除了她敬重的父亲,再也没有其它男人能轻易打动她的心。
他干了一件坏事情,他做到了,他对你的女儿下手。要不就是发了疯,要不就是被烟头烫到手指狗急跳墙。你的朋友轻易利用了你在女儿心中的地位。为什么杀她?”
“你在往不幸的事情上撒辣椒面。”他看着我,愠怒时三角形的眼角皮耷拉得更显眼,他忍着没有发作,举着的枪托停在半空中,但离开枪已经不远了。
“他犯不着警告你,也犯不着同情你,他可以像杀死毛瑟一样杀死你。你毫无防备,当你们在生意上合作多年又财源滚滚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毫无防备。
这不是你的疏忽大意酿出的结果,他在为某件事情做铺垫。”我停了下来,摆出不容置疑的姿态低头看着他。
他的眼睛动了动,很快地闭上又很快地打开,当再次看向我的时候睁得更开了,眼珠子黑洞洞的,让人感觉他在放出一匹怪兽。
“你说下去。”他咬着嘴唇说,然后将枪托放了下去,倚着就在身后的小矮凳坐下,背靠着柜门,将枪横放在大腿上,枪口对准我,手指没有扣在扳机上。
“你根本就没打算杀我。你是正经生意人,你把船厂经营的不错,同行业的人都很敬重你,他们叫你老船王。
某位大佬看上了你的名声,给你下圈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当你缺少帮助的时候没人理你,当你想快快乐乐生活的时候总有人给你下绊子,挖好坑等你跳进去。你自然而然就走入了圈套。
你想到退休,想到为女儿留后路,你帮女儿办好了新加坡的签证,出入境管理办的某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因为赌博和嫖娼欠了不少人情,他等着拿这个消息去换钱,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别人。”
“你见过留山羊胡子的那个男人?”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似乎只对这个感兴趣。
“没有,压根就没见过这样一个人,但又赌博又嫖娼的男人都长成这样。”
“该死的山羊胡子!”他头一次呵呵地笑了起来,仿佛遇到了一件最开心的事。
他笑的样子很可怜,稻穗被一场瓢泼大雨打得颤颤巍巍的那样低着头,没准他正在盘算如何找到并杀了那个不爱剃胡子的男人。他的样子是那种爱女儿爱得发疯的男人。
“我们忘了他,该死的山羊胡子。山羊胡只是突然想到的一个词儿,你犯不着对山羊胡耿耿于怀。”我顿顿接着说:“他们为什么要杀了你最爱的人?他们为什么要逼着你闹出点动静?他们为什么非得在你头上敲闷棍?你们继续合作下去不是更好?这没道理。”
“这准没道理。我一直在等那个急着和我轮盘赌的人,我等了很久了,我做梦都在想着嘣了他,或者等他嘣了我的脑袋。我等得太久了。”他喃喃地说道,声音很小,无精打采,就像还处在梦中初醒时分那片刻的模糊里。
他的胸口起伏着,右手用力地握了握猎枪,然后又松开了手。他秃然地摇了摇头。
“如果我非得说是我害死了你女儿,你会不会杀了我?!”我蹲下身子,轻轻地坐到台阶上,侧着膝盖坐好,用还能动弹的手掌朝他比划了一下,“给我倒一杯十年的高度葡萄酒,不用加冰,在我还在思考为你做点什么的时候抓紧时间。”
我把不用加冰几个字说得很清晰,我似乎还有大把的时间逗乐子。
“还好不用加冰,这里没有冰箱和能供你消遣的其它东西。你知道在这样艰难的夜晚,做任何选择都很困难。包括玩笑话。”他起身,将枪管竖在墙边,一转身就够着了酒柜的门。他慢腾腾地拉开抽屉,取了两只酒杯,是那种听起来嘣蹦脆的高档玻璃做的,他故意将两只酒杯重重地敲了两下,那种声音听起来让每个男人都感到兴奋。
“没有选择,也不需要做什么选择,如果哪天遇到个怪人非得提醒你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次机会,那他就是个大骗子。
杀你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让警察找事做,顺着你装了白粉的木头船找到我,把我逮进局子里,让我像卫斯理一样写故事,然后在一些卷宗上按指印,用轰走叫花子一样的态度把我轰出这个世界。”
“这听起来有些让人伤心。”
“不,一点儿也不,我都当了一年的骆驼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比起上头的某位大佬的煞费苦心,我还算是个忙里偷闲的主儿。”
“看起来你是顶包的最佳人选,为何非得选你呢?”
“我年轻,有所作为,敢冒风险,除了命硬,在其它方面还有更高的魅力,说不定还吃到过正义味的面包屑。
你没有一处比得上我。你老掉了牙,多少人等接替你的班,你死了顶多热闹几天就过去了,我死了就得大操大办大半年。
如果一个涉黑势力在自我净化,它要不已经死了,要不就急着投胎转世,很幸运,我被选作这个祭祀的一部分。”
“你在埋怨什么。”
“如果这个世界真是由某个神灵主宰,他肯定也是个年轻调皮的家伙。玉皇大帝也好,如来佛祖也罢,都不过是靠跑龙套走穴的好好先生。”
“扫掉毒品生意有什么好处?”
“从你开始往下,一网打尽。那位年轻的神灵想在坟堆上长新草!他甩手不想干了,还只能借人之手。”
就在这时,有一辆车开来的声音,它从屋顶上的树林里绕过,然后关小发动机,要不是轮胎和雨水粘连在一起然后又被甩开,我们差点听不到一点动静。
它一路下坡,像一条蛇在树叶丛里摆尾巴,轮子和地面摩擦时蹑手蹑脚,没有刹车,车灯穿过雨雾照在台阶上,然后又迅速转过一道弯停在离房屋不远的地方,急转弯时从轮胎下发出的噪声比雨声大过好几倍。
照他这样的架势不是急着赶回家,就是被某件兴冲冲的事情搞昏了头,或者是喝得醉意熏熏完全不知道自己走错了地方。
喜欢可以点击并收藏黎明的黄昏 - 连载 - 简书 (jianshu.com)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