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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迷离,各种灯光在失去太阳的照射下显示出威力。我穿着一件黑色的套头衫,两手插兜,在一个陌生的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留一根大拇指贴在牛仔兜外呼吸好空气。
就算李国华提供给我的线索已经足够详细,我还是要面对面地见见那些照片女孩。他们在毛瑟生命里充当的角色总有关乎过去的启示,我或许能更好地弄懂我错过的真相。
街道阴暗,四面刮起坚实的风,霓虹灯光一闪一闪。被曼妮嫉恨的古梅,就藏在这样一条街上。
有三个穿着露脐装的少女走在我的前面,腰肢细软,皮肤上散发着缺乏肌肉力量但又美丽的温和。他们的髋骨已经发育得很丰满,一些能触发荷尔蒙气息的关于男人的话题和其中一个女子发梢上的发钗一同在夜里发银光。我无法从狭窄的走道上超越他们,也不好帮忙纠正一些认同上的不可忽视的误解,我也是男人中的一员,不多管闲事就是对自己的帮助,我更倾向于安分地跟在后面,行走在他们留在身后的清香甬道里。
街角滚动的写着“水门”的巨大电子字牌已经离得很近,偶尔能看到少数沉默的人影从大门中走了出来。对面的行人已经很少了,我低头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十点半钟。我数着步子走了过去。
当一位穿着深色长裙的女人刚刚踏着大理石台阶走近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时,摩托车的轰鸣声从我的身后响了起来。两个顶着肥大的灰色头盔的男人,像两个泡在玻璃缸中的“阿尔冯斯”,在一个瞬息间穿过长串的马路灯光,伸手就将挎在女人腰间的便携手包夺在手中,留下她和一片被她压倒的珍珠梅扬长而去。
我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她的脸还埋在草丛里,散乱的头发就像一张鸟网将自己网住了。
出租车司机给我腾了个地方,站在门口的保安及时地转过身去装着没看见,与我一同经过的三位少女就像刚刚打倒了一只玻璃杯子的鸽子,撒腿跑出很远。
只有我蹲下身子将她扶了起来。
除了脸上三道被荆棘刮伤的血痕,她和照片中的女人长得一模一样。
我试着低声安慰她。她却好像被自己倒霉的遭遇伤透了,愣愣地看着还在发痛的手掌喘着粗气,冷漠地拒绝了我的好意。这太平常了,她低头说,看都没看我一眼。
“看上去,除了这身散发着水波一样荡漾的夜色长裙,他们什么都没给你留下。”
“还有一股脑儿的泥土味道。”
“如果猜的没错,你应该丢了一支迪奥哑光口红,一支比鹅毛还长的美容刷,一小串铜制钥匙,一个用来记录日子的草纸本。”
“我猜你要不是个迷路的疯子,要不就是他们的同伙。”她用一种比咸鱼还干燥的口气和我说话。听得出来,她或许对男人还有点怀恨在心。
她曾是毛瑟最亲密的舞伴,三四个月前还踩着琉璃灯光出席各种舞会,将香槟倒进毛瑟雪白的衬衣怀里,趁机抚摸对方热气腾腾的身体。她曾经有勇气向所有的男伴宣示,她的美丽只属于毛瑟。然而现在,即使在“水门”这种乌七八糟的下流场所,却没有人将她放在眼里。没有任何人再待她那样温柔了。
她用手支着地面,扭过身子坐在地上,没好气地拍了拍长裙上的泥土。
“水门”的灯光还亮着,地毯红扑扑的,用一种虚假的尊荣送别黑夜。
我丢给她一卷钱,足够她打车回家的钱,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前走去。
我大概走了五分钟的距离。
“嗨!”,她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然后走到我一旁。我们就这样沿着渐渐从喧闹中走脱出来的马路一直走下去。她牵起我的手,用半个身子的重量压在我的肩头,让我的心底突然升起了一些奇怪的念头。她领着我回家。
她的住处简陋,水泥楼梯,一个看门老头七十多岁的年纪,脸上的老年斑比水泥灰墙面掉块还严重。楼顶很低,天花板不够坚实,是用隔热板和石棉纸混在一起的货色,能从隔板上听到空气大摇大摆走动的声响。我一进门就被一个比房间还大的洗浴间堵在了门口。
一张铺着淡黄色床单的床紧挨着落地窗户,床头没有摆花,一只发着黄色光芒的床头灯是房间里唯一的灯源,孤零零的亮着。衣柜旁仅容一人通过的过道上摆满了书籍,阳台上几件衣服的黑影在空中荡来荡去。偶尔有一阵风从脸上吹过,我双手捋了捋头发,却不知道坐到哪里。
“你可以坐在床上,有时我坐在书堆上,你知道我并不是想怠慢你的。”她的脸上挂满歉意,将手伸进裙里将一条长长的肉色丝袜抽了出来,我就像看着她拎着一条蛇蜕东晃西晃。她的皮肤皙白,大腿内侧有两只大小不一的文身,一只像是一条鲫鱼,一只像是螃蟹之类的,我还来不及看清就被裙摆遮住了。如果当时我只能想到是这些,此后回忆的时候就更加确定是鱼和螃蟹了。
我不曾预料到接踵而至的变故会令我措手不及,如果我先知先觉,我会趁着那晚看个清楚。当然这只是后话而已。
“你可以抽烟,虽然这里容易着火,但没什么关系。”她伸手指了指屋顶。我拘束地坐在书堆上。
“你手上的木珠看起来比我的胸部还漂亮。”她侧过身子去,将一件淡红色睡袍披在身上,变着戏法将那件深色长裙脱了下来,侧头对我说道。我能从她侧脸中看到一丝清冷的笑意。我看着她,就像在端详毛瑟一样注视着她,默不吭声。
“为什么只有三颗?”
“就剩下这么多了。”
“我听说过像你这样的朋友。你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你细心地把一句话当两句使,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赞誉。你大概认出我来了。”
“你是毛瑟的好朋友,我从他口中听说过。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曼妮曾经对我说过,男人身上某些褪不去的光芒,一些不太引人注目的举止,某个配饰或者一个喷嚏,都能让人轻而易举地识破你千辛万苦隐藏的秘密,我当时以为这只是在她最无聊的时刻逗弄我的一句玩笑。
他似乎跟身边的朋友常常提起我,就像是一只拿着故事到处炫耀的呆头鹦鹉,出乎惯例之外,这让我感到生气。她大概在路上就认出了我。
“如果我说,你能让我想起他,你会不会信。”我说,
“别说胡话了,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想起他了。我们早就该忘了。”
“对不起!”我道歉的声音比示爱还暧昧三分。
她走过房间,走到狭窄的阳台上,给我倒了杯水。
自从认识毛瑟以来,不管经历过多少次来历不明的危机,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无趣。我皱着眉头看着昏暗的灯光从墙壁上一路蔓延过来,穿过坚实的墨红色地板,将我的双脚沁在其中。
“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可以随意挑走一本。至于其它的东西,我想你大概看不上。”她说。
“包括你吗?”我打趣道,
“当然。”
“你爱毛瑟?”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何会问出那样的蠢话,但我就是那么问了。
“爱情是唯一值得肯定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否定一些除它之外的东西。”她坐到床头,轻易地靠在上面,眼睛忽闪,没有急着回答我。我仰头望着她被灯光照成银色的发丝,还有无聊透顶的呼吸。等了一小会,她静静地说。我点了点头。
“我在班房里蹲了三个月,警察们摆出要挨个强奸我的模样,但我知道的实在太少了,还不够他们给我一巴掌的。最后是一个叫曼妮的女人救了我。她见面的时候跟我说,你再也不用强迫自己的鼻子闻警察馊哄哄的裤裆了。
看她说话的模样,看得出她遭受的磨难比我少不到哪儿去。”她咂了砸嘴,就像女人喜欢的那种小动作。两手拢开长发,雪白的脖颈修长,小心翼翼地从低领中露出一串白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当初毛瑟给我的一模一样的钥匙,金闪闪的,小得可怜。“我知道毛瑟有自己的家庭,这是好事,就像任何一个酒店都需要一个招牌一样,不管长短,有个名字就行。曼妮看上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漂亮,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能让毛瑟每天晚上都能回到家里去,这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和毛瑟的意外死亡同样让我吃惊极了。”
曼妮很漂亮,我不小心插了一句,她转头看了我一眼,但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只是听到房子外偶尔响起的汽车警报。她撅了一下嘴巴,轻轻地摇着头,企图用斩获胜利的眼神告诉我些什么。这是女人惯用的伎俩,和嫉妒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我习惯了她们在男人面前装出这样的神色,我没有吭声。
“我们是在一家地下赌场认识的,当时他拎着一只镶着金边的手提箱,手里拿着一根雪茄在空气里戳来戳去,有时还会拿烟头在我的屁股上戳几下,他的下流确实惹恼了我。我继续给他荷牌,但在牌面上帮了他不少倒忙,这让赌客们笑歪了嘴。那晚,他将整整一箱子钱都输掉了。
他终于点燃了手中的那支烟,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里等我。我害怕极了,担心他会将我大卸八块之后装进那只手提箱里。我想逃走的,但没有得逞。赌场的老板就站在旁边,就像老鸨一样支棱着看我。
他扶着我的肩说他叫毛瑟,有一支枪的弹量。
他带我去了澳门,新加坡,还有缅甸。一路上发生了不少惊奇的事情,度过了无数个令人振奋的夜晚.....他还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律师。说来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竟然在离别的最后一息间爱上了他。”
“你为了不让我找到你,中途转了十一趟车,跑出三百公里的地方,搬了不下十个住处,让我的私人侦探苦不堪言。”
“迟早有个人会来找我,但没想到是你。”
“你对我怎么找得到你一点都不感到好奇?”
“或许是因为那只箱子。”她慌忙俯下身子,从床底下抽出一支用报纸或者塑料包裹严实的手提箱。不用撕开那些还散发着油墨味的遮掩物我就能认出它来。
“不是的,是因为穿在你身上从来都不会过季的深色长礼服,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你都穿着它,散发着一股冰镇柠檬水和昔日深情的味道。”我盯着她的眼睛,灯光的阴影在她额前一动不动,有一缕刘海散乱地飘在她的眼角一侧,就像鸟儿张开的翅膀。“你忘不了毛瑟,所以才天天穿着它。换作是我,不过一天就会到处寻开心。”
“都是他送给我的,整整一手提箱,连同箱子一起。你让我怎么忘记?”
“如果说你是他雇佣的十个女人之中的,”我仔细地盯住她,“最值得尊重的一个,你会怎么想?”
“为什么是十个?”她吃惊的望着我,突然被我话语中提到的数字触动了悲伤。
“他女朋友多得数不清。”
“值得尊敬又是怎么回事?”
“你的箱子还留在手中,并没有被你送出去,这才是值得尊重你的原因。”
“这个箱子很特殊?”
“很眼熟,能让我想起什么。里面全是秘密,能孵化出天大的事,就像粪坑里的蛆。毛瑟曾经将同一只箱子,或者是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箱子放进我那辆老牌别克轿车的后备箱,让我载着它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很多次。里面不是晚礼服,他对我没这么体贴,我多么希望里面装的是既凉爽又透气的真丝内裤。在我弄清楚它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之前,我得保住这个秘密。你叫古梅?”
“是的,我叫古梅。”她突然变得忧伤起来,目光黯淡,低着头不再看我。
“这个名字好过你手中的猪皮箱子。毛瑟给你留下一个羊皮本,你把她送给曼妮,这是个聪明的选择。但现在它就在我的手里,你大概知道他往上面写了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一只花瓶,一块一摔就破的烂玻璃,还傻傻地动了一点点真情。要不我也不会把本子物归原主。你找到真凶了?”她的脸上有些忧伤,又有些期望和兴奋之类的东西露了出来。
“没有找到。我相信你的话,如果你愿意重新理理头绪,你可以打个电话给我,然后将这些事忘掉,你和它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有,也是被钉死在楼道墙壁上的一只苍蝇。
早点离开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事也好过你偷偷摸摸地活着,离开这里,回到家乡去。记得保管好你脖子上的钥匙,不管是出于纪念还是出于它本身具有的价值。和过去告个别。”我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对她说。然后起身,和她做了一个短暂的拥抱。
她呆呆地望着我,望着我起身离开她的小房间,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不自觉地透出一口气来。她站在门口离开光线的最黑暗的地方,目送我离开很远,直到我走到走道的尽头,然后消失在一片若有如无的叹息声中。
我启动车子,引擎开始转动,我不知道她在哪个窗户眼里望着我离开。
但我希望我们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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