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鱼目混珠|傻女为妃

作者: 人鱼海棠 | 来源:发表于2017-11-17 09:12 被阅读1382次
    文/人鱼海棠

    1

    中午时分,长安城的城门附近,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群众,众人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墙上的布告处,刚张贴的皇榜,似乎还带着墨香味。

    一个满脸褶子的老汉,裤腿上还沾着泥,也忍不住过来凑热闹。但他目不识丁,就算认识字,也挤不到前边去,他朝一位书生模样的人打听道:“敢问公子,这张告文里都写了啥子哩?”

    书生清了清嗓子,说道:“皇榜上写的是,皇上打算在城内甄选适婚女子为妃,凡年满十五岁,且身家清白,样貌出众,才艺过人者,均可参加。”

    有人接口道:“老汉,你家闺女若是入宫为妃,你就能成为国丈大人,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 刚说完,大家便轰然大笑了起来。

    “这敢情好,敢情好!”老汉也不恼,而是小心地护着手里的一盒桂花糕,走出了人群。这可是他闺女爱吃的糕点。

    皇榜一出,城中一片哗然。待字闺中的女子们,皆跃跃欲试,关在闺房里苦练才艺,希望有朝一日可以一鸣惊人,飞上枝头当凤凰。

    百姓茶楼是一家老字号的茶楼,也是长安城里最热闹的地方。长安城里饮茶者众,从皇亲贵族、达官贵人到市井小民,都有饮茶习惯。

    市井百姓在茶楼会友聊天,无拘无束;推车挑担者喘气歇脚;商人在茶馆隔着袖子互掰手指头,几碗清茶,或许能成就一笔生意。因此顾客盈门,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在一个雅间里,几个文人悠然品茶,吃着瓜子点心,或附庸风雅,或高谈阔论。皇上选妃,仍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谈资。

    “当今皇上与皇后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皇上勤政爱民,常常在御书房批改奏折到深夜,有时直接就在御书房休息。”

    “我可听说,皇上天赋异禀,一夜能御女数名,宫女苦不堪言,有个宫女为此还投井自尽。此次选妃,还是皇后出的主意,目的就是扩充后宫。”

    “此言差矣!哪个皇帝不是后宫佳丽三千,皇上却很专情,后宫只有皇后一人,其实,他心中已有钟情的女子,此次选妃,正是为了寻觅那女子。”

    此后,各种流言便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长安城的每个角落。甚至有好事者添油加醋,把皇上说成了夜里能幻化为三头六臂的妖怪,已经报名选妃的女子,皆吓得花容失色,方寸大乱。

    有的女子干脆自毁容颜,以免将来羊入虎口;胆大妄为者,干脆选择和情郎私奔,更有甚者,索性悬梁自尽。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

    2

    夜明珠是当朝丞相之女,国色天香,惊才艳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夜明珠的名字,毫无悬念地出现在了选妃的名单中。

    夜幕降临,天空黑漆漆的,唯独丞相府中灯火通明。从闺房中传来陶瓷破碎的声音,接着传来女子的啜泣之声:“娘,我不要嫁给皇上!我不想死!呜呜呜......”

    此人便是夜府的千金夜明珠,长得柳眉桃腮,肤如凝脂,有倾城之貌。她正伏在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膝盖上,肩膀耸动着,痛哭不已。

    妇人抚着明珠的肩,哽咽地说道:“老爷,你可得想想法子,珠儿她可不能有事啊!”

    “糊涂!名单已经上交,不去那可是要杀头的!都是你,把她给宠坏了!” 一个身穿朝服的老者气得吹胡子瞪眼,正背着手,烦躁地度着步子。

    皇上原是先帝最不得宠的皇子,居然翻身做了皇帝,可见他杀伐果断,是个狠角色,大家对他知之甚少,不可不防。

    皇帝目前正是用人之际,如果明珠入宫为妃,自己的地位也能稳妥不少。他担心的是坊间的流言,虽不可全信,也不能不信。她可是自己的心头肉,若有不测,自己活着还有何意义?

    忽然,他眼睛一亮,击掌道:“不过,也不是没有法子.....”

    他对贵妇人耳语一番,还在哭泣的两人,听到老者的话,立即停止了啜泣之声。

    是时候使出自己的杀手锏了,虽然有些冒险,但不试下怎么知道,万一成功了呢?

    3

    时间如白驹过隙,花开花谢,转眼间,已过去三年。

    长安城步入了隆冬时节,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皇宫里的亭台楼阁,变成了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御花园里平日争奇斗艳的奇花异草都已退场,只有几株老梅树不畏严寒,独领风骚,绽放出艳丽的花朵。

    一株低矮的梅树底下,立着一个披着红色的斗篷的女子。从衣服领口翻出一圈白狐毛皮,衬得她被风吹得通红的小脸分外娇艳。

    女子绣着金线的藏青色靴子陷在雪里,只露出小半截,略显单薄的娇小身子,被风雪吹得摇摇欲坠。但她仍努力地踮起脚尖,抬手去折那枝开得最艳的梅花。

    “明、明妃,终于找到您了!皇上一大早就到了暖心殿,正在候着您呢!”

    一个穿着鹅黄色宫装的宫女跌跌撞撞地朝女子走来,靴子踩着厚厚的积雪,发出嘎吱的声音。人还没走近,急促的声音先传了过来。

    听到声音,女子刚好将一枝红艳艳的梅枝折下,梅枝上还沾着白色的积雪。她转过身来,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她扬了扬梅花,冲宫女娇憨地笑道:“莲儿,你看!明珠折到了花了!你说,皇上会不会喜欢明珠摘的花花?”

    “阿嚏!” 还没等宫女回答,她就打了一个喷嚏。她揉了一下鼻子,准备朝着宫女走过去。不想被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就要倒在雪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叫做莲儿的宫女忙跨步上前,扶住了她:“明妃,您没事儿吧?”

    “莲儿,我不是说了嘛,我不叫明妃,我叫明珠,你看,梅花!” 她把花举到海棠的胸前,像做了好事向母亲讨赏的孩子,眼神明澈,天真无邪。

    “明......咳!小姐,我们走吧,皇上该着急了。”  莲儿一时都不知叫什么好了。

    随着两人的离去,雪地上留下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没过多久,那些脚印就被纷纷扬扬落下的雪花给填平了,一枝被雪压得不堪重负的树枝,发出了一声断裂的脆响,有雪块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地上。

    4

    与外面的冰天雪地不同,暖心殿内却炉火正旺,温暖如春。殿内,一个身穿黄袍锦衣的俊朗男子,正在悠然品茗,但是目光也有藏不住的焦灼。

    他正是当今的皇上,已经上位三年有余,正是大展抱负的时候,眼下时局刚稳,却天灾不断,路有冻死骨,百姓叫苦连天,令他很是头疼。他来,就是寻找那抹让他安心的身影。

    给皇上奉茶的太监小六子脸上抽搐着,嘴角有隐忍的笑。皇上刚下朝就往暖心殿赶,只为了早早见到明妃,不料却扑了个空,这能不着急嘛!

    好一会儿,他才免强使自己表情保持平静,说道:“皇上,莲儿已经去寻明妃了,这外面天寒地冻的,明妃也没个好去处,没准儿马上就回来了。”

    话音刚落,殿外似乎刮起了一阵冷风,一前一后两抹身影直奔殿门而来。

    “皇上,你看明珠摘的梅花!” 一道娇软的声音响起,乱了皇上的心神。他也顾不上皇帝的威仪,快步上前,揽住了那个冻得鼻子和脸颊通红的女子。

    “阿嚏!” 明珠打了一个喷嚏,往龙袍上蹭了蹭,她带着鼻音说:“皇上,你的怀里最温暖了,明珠好喜欢啊!”

    “莲儿,快去命人准备一碗姜汤来。”  皇上吩咐道。他回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小六子已经悄无声息地退下了。

    “奴婢遵命。” 莲儿拜谢了皇上,怀里抱着明珠的斗篷,后退了几步,便转身朝着殿外走去。

    李耀抱紧了怀中的人儿,捏了捏她冰冷的小鼻子,“小捣蛋鬼,又去哪里胡闹去了,嗯?”

    “皇上,我去摘梅花了,你看,是不是很美?”

    明珠这才想才梅花来,她挣扎着离开皇上的大手的束缚,把梅花举到皇上面前,梅花上面还有融化的雪水,显得娇艳欲滴,更显得她肌肤胜雪,人比花娇。

    明珠的斗篷在进殿内时,已经被莲儿拿走了。此时她穿的银丝梅花图案浅粉袄,下穿淡粉绉裙,外披一件白狐毛皮裘,白粉相映,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不愧是艳冠京都的美人。

    “嗯,确实很美。” 他没看梅花,而是凝视着面前的可人儿。

    空气中浮动着属于梅花和明珠的气息,他深吸了一口气,对她宠溺地微笑。

    美则美矣,只可惜,她是个傻子。

    5

    他的思绪回到了三年前。是他那贤良淑德的皇后,促成了一个轰轰烈烈选妃大典。他虽不主张一生一世一双人,却也没有想过后宫佳丽三千。

    从小在宫中长大,他对宫中的斗争极度的反感与厌恶。他的母亲,就成了为宫斗的牺牲品。而他,忍辱偷生,卧薪尝胆,才有了今天的帝位。

    再说,他一心想为民做事,朝堂的事情已经让他心力交瘁,哪还有力气来管后宫的争风吃醋,雨露均沾?

    那些流言,其实是他命人放出去的。有人吓破了胆,却也有不怕死的,把女儿送来宫中。

    选妃大典那日,众女子纷纷施展才艺,环肥燕瘦,争奇斗艳,令人眼花缭乱。从晨曦微露,到夕阳西下,彩霞满天。他百无聊赖地打着哈欠,已经睡了好几觉,让皇后尽管去折腾。

    从头到尾,他只点了一个人,那人便是丞相的千金,夜明珠。

    别的女子都穿着绫罗绸缎,酥胸微露,尽风流之能事,她却穿得严实,脸上还戴着一条粉红的纱巾,那时,正好有风拂过,撩起她面前的纱巾,露出国色天香的一张脸,让他屏住了呼吸。

    尤其是女子嘴角的一颗红痣,拔动了他的心弦,记忆似潮水般奔涌而出。

    他极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站了起来,在众人的惊诧声中走向女子,掀开她的面纱,凝视着她明澈的眼眸。最后,牵起了她略显粗糙的小手,缓缓地说道:“从今往后,你就是朕的明妃。”

    众人皆诧异,夜明珠什么都不用做,只消皇帝看一眼,她就成为了明妃。但是大家却又是服气的,谁让她是夜府的千金,惊才艳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谁会是她的对手?

    奇怪的是,夜承相却未得到重用,反而告老还乡去了,众人惊奇之余,便大赞皇上英明。

    6

    明珠好不容易被用桂花糕为诱饵,喝了一碗姜汤之后,竟然沉沉地睡着了。

    李耀凝视着熟睡中的人儿,自言自语地说:“蛛儿,你还没认出朕来吧。

    当年在相府,朕被兄长伏击,身上中了一刀,躲在花园的假山里,若不是你找了草药给朕敷上,止血,朕早就随我母后而去了。

    朕中间醒来过一次,记得你嘴角一有颗红痣,但后来又痛昏过去了。待朕再醒来之时,发现你遗落在地上的那条手帕上,绣着一个蛛字。但后来再寻你,竟然杳无音讯。”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条绣着红梅的手帕,贴在脸颊上摩娑着,眼神温柔。

    “直到选妃那日,重新见到你,朕便再去命人细查了你的来历。

    原来,你原名叫夜明蛛,是丞相的小妾所生。和夜明珠同年同月出生,两人的容貌惊人的相似,区别之处只是你嘴角有一颗红痣。

    12岁那年,你因一场意外,变成了傻子,只有12岁的智商。幸而你12岁之前已经精通琴棋书画,进宫后因我护着,竟然没有露出破绽。在别人看来,只是见你天真良善,反而待你宽厚了几分。

    巧合的是,令你痴傻的那场意外,竟发生在你救朕的那天,若不是那场意外,朕的兄长,应该便能寻到朕,朕也就没有今天的帝位和荣华富贵。

    朕没想到,丞相竟然狠心地把你送给一个农夫去抚养,这次为了他心爱的夜明珠,却把你送回了朕的身边。鱼目混珠,他难道就不怕欺君之罪吗?

    只是,朕念在他是爱女心切,只是罢了他的官,说到底,他还是你的亲生父亲。

    其实,朕还真是该感谢那些流言,否则,你怎能又回到朕的身边?

    对了,朕为了感谢那位农夫老汉把你养得这么好,已经赐给他一个大宅子,还给他配了奴仆和丫鬟,现在,正是他享清福的时候了。”

    夜明蛛也许是梦到了好玩的东西,嘴角微翘,露出一抹诱人甜腻的微笑。

    李耀低头,吻向她嘴角的红痣,梅花的暗香浮动,炉火正旺,一室旖旎。

    (END)

    武侠江湖专题

    琅琊令第三十四期:鱼目混珠

    (昨晚一不小心又写到凌晨1点,呜呜呜~~~~喜欢就点个红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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