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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的“三期”并不是万能保护伞,听完醍醐灌顶

三期女职工的“三期”并不是万能保护伞,听完醍醐灌顶

作者: 职场小心思 | 来源:发表于2019-05-17 12:04 被阅读1次

    今天听课学习,发现了新大陆,又学到了。一起来听大咖怎么说。

    1.三期是哪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其界限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

    孕期: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至分娩前15天。

    产期:分娩前15天至产假到期日。

    哺乳期:产假结束上班之日至小孩一周岁之日。

    2.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吗?

    一般情况下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再补假。

    江苏上海除外,江苏产假包括休息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上海基础产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但产假奖励假包括休息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3.女职工休完产假,当年度还能再休年休假吗? 可以继续休年休假。

    4.未婚先孕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吗?

    未婚先孕不违反政策,未婚先育才违反政策,要想不违反政策,就要在孩子出生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了。

    5.已婚女职工生二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国家执行的是全面二孩政策,而不是二胎政策,如果第一胎是单胞胎,可以生第二胎,不管第二胎是几胞胎都不违反政策;但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者三胞胎,则不能再生育第二胎了,因为违反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6.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享受产假吗?

    为了女职工的健康考虑,可以休基础的产假98天和难产或多胞胎多出来的产假,但不能享受奖励的产假。

    7.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公司也不发工资。

    所以,HR们终于可以解决纠缠不清的问题了,三期的女同胞们也要注意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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