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把我赶下车的女人叫萧颐,是个我们当地医院的一个护士。
就是此刻(真实的现在)的前几天,我为了弄点稿费,还往一家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以她为原型写了一篇小说。那个平台特别好,专收出轨的故事,人家还说可以重口味一点。
重口味一点,太吸引我了。
我同意和她分手的时候,事实上她比我难过多了,虽然是她提出来的。
我觉得我不能特别痛快地答应她,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她会对别人说我是个臭流氓,是个骗子。
你不能这样!我说。
你不能这么狠心。我又说,你知道吗,我有多么离不开你?你难道真的不怕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而自杀吗?
我哭了,为我以上说出的话。确实,作为一个后来成为了全国知名编剧的我回想起来,才知道,原来一个人最终做什么,为什么成功是有预兆的——我特别容易被自己的话感动的一塌糊涂,特容易让自己入戏。
我从来不会在别人的质疑中,承认我无法离开她,是因为可以在她的身上体会到无比快乐的快感。虽然事实如此,但我很讨厌这样低俗的说法。
我经常对别人说,爱情绝对是有的,并且它绝不会因为你是否有了既定婚姻而选择出不出现。
那年我特好的一个哥哥带我去和他的情儿吃饭。
这个无须质疑,很多人喜欢把除了老婆之外,和自己有那层关系的女人介绍给最好的朋友认识,说白了,就是男人的特性,既要占有,还要炫耀。
这其实是在原始社会就有的现象,那些猿人把兽骨挂在身上上,把雌性的毛发编成装饰品挂在脖子上,说白了,和这位哥们把他的小情带到我面前看没什么区别。
有人带着情儿吃饭肯定要喝酒,而且还不会少喝。男人永远克服不了的,就是逞强,要么怎么会有雄起这个词语呢?
如果是他的老婆,那么有两点我们不会犯规:一,我会不让他喝酒,他也不敢喝酒。二,我们不会那么随意的想什么说什么,也就不会那么放得开,那么就会匆匆结束。三,他老婆也不会抓我的手,即使会,我也不敢那么刺激地顺从了她。
对,他的情儿抓住了我的手。
在这之前,我们还在吃饭的时候,她还用她的玉足在我的小腿上摩擦。
那是个夏天,我穿着短裤……
而我的那位哥们儿,那时正豪放地表现着他的酒量,痛快地讲述着他辉煌的过去。
我当然只好一面享受着玉足的安抚,一面认真聆听着哥们儿的讲述——我绝对不可以让他觉得我对他有丝毫的不尊重。
不要谴责我,试想换作你,你会怎么样?把玉足踢开?怒斥一个美貌的女子?告诉你的哥们儿“你的情儿勾搭我”?
你会不会那样做,我不管,反正我没那么傻。
我能够不配合她在桌子底下做其他动作,就够有良心的了。
当然吃饭的不仅仅是我们三个,酒尽后,哥们儿开车,另一个人脚步挺利索,坐到了副驾驶。
那么,没办法,我只好和我哥们儿的小情坐在后排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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