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小满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三毛
三毛说过很多经典的话,我独爱这一句;三毛写过不少的书,我最爱《撒哈拉的故事》。
藏书,封面脏了如果说对一个名人作家的喜好,仅仅局限于偶然的一句话戳动心,总觉得被喜爱的那个人是可怜的。而我,把喜爱的那句话放在文前,一是为了给这篇文做个引子,像多数人一样证明我也热爱这个作家,二是对大多数对书本不屑一顾的人回答:不要问我怎么写小说或我现在读书不好,只想写作等问题了,书不读,怎么写作?
《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七个小故事构成,讲述了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故事,沙漠中奇闻异事,平凡生活中的小乐趣。
书里第一章是《沙漠中的饭店》,可能看到这个章名,你会想沙漠中的饭店会是什么样子,其实沙漠中没有饭店,三毛笔下描绘的是自己家的日常餐食。
自己做饭的次数不少,然而像三毛这样把做饭做出艺术的次数基本没有。“粉丝煮鸡汤”,一说名字我们大概就知道的差不多,不过荷西是外国人,对中国的东西不太明白。当他问三毛粉丝是什么的时候,她回答:“这个啊,叫做‘雨’。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酒喝。”
读到这,我不禁会心一笑,眼前浮现的是三毛挑着粉丝,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荷西一脸崇拜的看着三毛。这样的生活情趣,不管多久,他们想起来就会笑吧!
一根粉丝引发的风波不止这些:粉丝在“蚂蚁上树”里,变成了钓鱼用的尼龙线,只因粉丝被油炸过;粉丝在“合子饼”里变成了鲨鱼的翅膀,只因剁的很碎。我在想这是多神经大条的荷西啊,换个模样就不认识了,哈哈。
书里面还描述了不少的生活例子:三毛将猪肉干剁成方块,放到瓶子里,被荷西发现后,骗他说是喉片;紫菜包饭,将紫菜当成复印纸;没有笋干,用小黄瓜代替。
一曲《沙漠中的饭店》在嬉笑怒骂中落下帷幕,只有我抱着书本傻笑着。
关于爱情,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三毛的爱情史,不多赘述。文中只写了一张《结婚纪》,没有想象中的轰轰烈烈的求婚,只有四处奔走办手续,在这之前三毛坚持去沙漠,荷西也尊重她的选择。
读到这一章,我觉得三毛是个独特而不失烟火气的女子:结婚穿着简单,香菜当花别在帽子上;为了省钱,不愿意去镇上旅馆住来庆祝结婚;同事送一盒新鲜奶油蛋糕而感动不已。
除了这些,书中还有一些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比如《娃娃新娘》《哑奴》。不得不说文化的差异,导致三毛无法理解十岁姑娘出嫁,黑人哑奴因肤色而饱受剥削,作为读者我也无法接受。这些章节,三毛有表达自己的看法,有迫不得已,也有尽力而为。
如我开头所说,仅仅因为一句话热爱某个作家是浅薄的。我想身处沙漠,三毛的生活并不像书本描绘的那么轻松, 然而对于生活的热爱,对于生活情趣的描绘不是更值得学习吗?当不了高超的艺术家,做个懂得品尝生活小乐趣,敢于面对未知生活的小女子,未尝不可。
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辞藻,全部都是琐碎的事情,只不过三毛,这个到处行走的作家,得到了生活的真实后,既还原生活,又添加了艺术手法,修剪枝叶,从而让故事变得妙趣横生。
任何热爱生活的人,都要去品品异国风情。任何忍受不了平淡生活碎碎念的读者,都不要翻开这本书。
网友评论
还有,小满老师回复每一条评论,好认真。
感觉跟你小满类似,好喜欢。
大作收录在我的忘忧草文集»感谢创作!
王朔评论三毛的作品是次一等的文学,虽然有些介怀,不得不承认王朔说的一针见血。
喜欢她的真心实意😬😬
艺术来源于生活的恰当解释。
——三毛
就是有一天
去非洲的塞伦盖蒂大草原
看动物大迁徙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阴凉,
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最打动我的是这句,看来这是一种浅薄的喜欢,还要深化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