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之岛
伦勃朗晚年自画像2006年,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诞辰400周年,英国为此举办了伦勃朗画展。英国当代画家吕西安•弗洛伊德当时已是八十四岁高龄,也前往展馆浏览伦勃朗画作。这位在世界上一直以写实功力著称的写实派画家,看到了伦勃朗自画像真迹,连连叹息自己此生再也无法达到伦勃朗写实境界。
展览期间,一批英国医生也来到展馆浏览,看到了伦勃朗的一幅晚年自画像,立即诊断出伦勃朗患上了肝病,并且已经到了腹化水的严重程度。他们从伦勃朗自画像上面部的颜色、出现的色斑以及眼袋、双颊等位置的形状和色彩做出诊断,认定伦勃朗一定是大量饮酒造成了严重的健康问题,且已经进入了生命的晚期。
医生们说的是事实,伦勃朗的确死于饮酒过度导致的肝病发作;只不过,当代医生通过300多年前的一幅画就能做出如此准确的诊断,可见伦勃朗的画技是何等真实到位。
伦勃朗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但他却又是人类艺术史上伟大的画家之一,是那个时代的骄傲。只因为有了伦勃朗,我们才如此钦佩17世纪的艺术成就,坚决地认为那是个富有艺术趣味、充满创造激情的时代。然而,真相却是残酷的,在伦勃朗艺术境界最为辉煌的晚年时期,他的作品其实几至无人问津,最后竟然穷困而死。
意大利之后,荷兰、弗兰德斯区域接过了油画兴旺的大旗,崛起了一批重要的画家,并且十分出色。不仅有鲁本斯这样顺风顺水的时代骄子,引领着时代风潮,还有伦勃朗、维梅尔这类的独创型画家,默默在耕耘着艺术之田,却并未被同时代所赞赏、所回报。
这是个说滥了的故事:荷兰画家伦勃朗因为画《夜巡》而导致自己被动,后半生几乎穷困潦倒;但事实却并非这么简单。
有关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荷兰画家伦勃朗按自己的行情收了不菲的酬金,应约为当时的16个毛呢富商绘制装扮成火枪手的油画,但他没有按照当时流行的画法将16人在画面上平均分布,而是根据自己的构思,精心创作了一幅富有爱国情怀和生动效果的《夜巡》,把16人纳入画面,按照画面结构需要分出了主次,甚至有的人还处在阴影里。因为主顾们等价出钱,每人都给了100荷兰盾,因此他们对画作不满,拒绝收画,要求退款。艺术生涯正如日中天的伦勃朗当然不同意,双方走上了法庭。
很多读者可能不知道的是,法庭判决的结果是伦勃朗胜诉了,得到了酬金,这幅画也被这16位富商收取了。恐怕读者还不知道的是,这幅作品起先画面并不是夜景,因为被挂在了一座壁炉上方,经年烟熏火燎,导致背景变黑,才被称作《夜巡》的。后来经科学家探测发现,背景原来是蓝天白云,画的是大白天景象。
普通读者更不太可能知道的是,伦勃朗的悲剧,是因为他在美术创作手法上有所创新,画风大变,才因此导致不被社会接受、作品走向无人问津的境地的,而并非因为这幅《夜巡》引发的社会问题导致。伦勃朗的悲剧,是一个艺术家创新造成的悲剧,而不是一位艺术家作为商人经营不成功导致的悲剧。一幅画作既然遭遇了主顾退货,作为商人,无论如何也会调整产品方向来适应市场需求的。假如伦勃朗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他不可能违逆社会需求而故意让自己陷入被动的。
他陷入悲惨境地的原因只是,他试图突破当年流行的巴洛克画风,一改社会上普遍欢迎的巴洛克风格画风细腻外加激情万丈的矫饰作派,将画作画得笔触明显,看上去粗糙不堪,不能为社会接受,从而导致了他的悲剧的。更深的原因是他本身就是个艺术家,将所有的热情投入到了新的画法中并因此获得成功感,无法回到早先的巴洛克风格中去,并不打算迎合市场。这种艺术上的挣扎,常常是对一个艺术家良心的煎熬,会导致他们痛苦不堪,但无法排解。
也就是说,他的悲剧就是一位艺术家追求艺术自由创造导致的悲剧,是他时代的人们不能接受他的创造而导致的悲剧。这种悲剧每每发生在美术史中,只不过伦勃朗是最早发生的一个罢了。即使当年的荷兰已经是新教国家,相比于其他国家算是相当宽容和人性的了,但仍然无法接受伦勃朗的创造性绘画方式。
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1606—1669)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也是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客观地说,其艺术成就要大大超过声名显赫的鲁本斯。他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一生致力于绘画艺术的研究和实践,在此感悟良多,创造良多,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的天才人物。
从以下两幅作品的明显对比中,我们可以深入伦勃朗艺术风格的细节之处,详细分析他的悲剧的伟大意义。
伦勃朗作为画商最辉煌时期的作品《夜巡》,因为被订制人拒收,走向法庭,就此开启了伦勃朗艺术生涯的悲剧之旅。 伦勃朗晚年遭遇滑铁卢的历史题材巨作《西菲利斯的密谋》局部。这幅巨作被阿姆斯特丹市政厅拒绝收取,愤怒的伦勃朗割开了画幅,裁成小块,试图出售,也未能成功。这是仅剩下的一块局部。这是伦勃朗的两幅代表作,一幅是那件著名的引发争议的《夜巡》,成画于1642年,伦勃朗时年36岁,事业、名望正如日中天,住着巨大的豪宅,拥有不菲的财富,娇妻在旁,弟子满门,正是大展宏图的好时光;一幅是他被市政厅拒收、使他丧失最后的东山再起机会的历史壁画巨作《西菲利斯的密谋》局部,成画于1661年,时年55岁,这时候他已经破产,妻子早就死亡,个人也只好搬离豪宅,住进了犹太区的一个小房子里,跟女仆亨德丽治共同生活,并在儿子开设的美术用品店里打杂。画了这幅画八年之后,伦勃朗贫困交加,身患重病而亡。
这两幅画风格差距之大,不知就里的人大概会认为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画出来的。
明眼人一看便知,《夜巡》是一幅巴洛克风格的激情作品,画面设计得热情万丈,真的好像这帮人在紧急集合,准备迎敌一样,人物主次分明,节奏清晰。他们集结在一起,正朝着画面走来,斗志昂扬。仿佛是一幕舞台剧,这帮有钱人穿着军装弘扬着爱国主义精神,以此来显摆自己曾经从过军的辉煌。在画法上,画面风格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画法中规中矩,用笔和敷色也很贴合那个时代华美、细腻、充满细节的巴洛克味道,几乎看不见笔触,光线运用也非常到位,细节描绘更是准确而真实。显然,这幅画是符合当时时代潮流的世俗作品,只不过到了伦勃朗手上,给画得更加真实而生动,更富有激情罢了。这表明了伦勃朗心中的想法:他似乎要通过这幅画来表达正处在跟英法作战中的荷兰的英雄气和爱国情怀,把这帮不过是想花俩钱弄幅画炫耀一番的富商们给画成了即将迎敌的英雄,以此来呼唤荷兰的战斗精神。
但即使如此迎合他们,充满铜臭气的金钱社会还是不能接受,伦勃朗马屁拍在了马腿上。这帮人可能有些胆怯了,或许觉得自己无法承受如此重大爱国议题,在当地一位保守的呢商工会领导人的蛊惑下,他们决定拒收此作,不想付款。此时的伦勃朗事业正旺,哪能忍受如此屈辱,于是把他们告上法庭,一番审判,伦勃朗胜诉,他们只得乖乖付款,收画走人。
也许是伦勃朗表现得太狂妄了,也许是这幅画真的触动了呢商们不可告人的痛楚——比如他们并不是那么热衷为国捐躯,但被如此画,势必更要关注、回应国家的战争问题,这就让他们觉得备受掣肘,再也无法自由自在地赚钱。总之,自此之后,伦勃朗订画业务逐渐减少,收入渐渐入不敷出。而一向大手大脚的伦勃朗仍然在花着高价收藏艺术品,两者相叠加,伦勃朗的事业和生活很快就跌入低谷了。
这个时候,伦勃朗仍有机会,只要他回过头来,认真迎合世俗的审美需求,老老实实地按客户要求绘制作品,以他的巨大名望,是不会有太大金钱问题的。
但伦勃朗有股子牛气,敏锐的感觉,艺术突破的欲望,煎熬着他,激励着他,誓不回头,坚决往自己惊动万分的新画法上奔跑。他毕竟是一流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感悟不是一般小画家能比得上的,他深得艺术的真谛,知道自己的真实能力。多年的绘画实践和探索,伦勃朗开始研究更新的画法,开始讨厌社会上流行的中规中矩、虚情假意的巴洛克风格,加上《夜巡》的遭遇更让他赌了一口气,他开始在画布上大幅度减少用色种数,走向单纯,并开始不加虚饰地暴露自己的笔触。一般而言,巴洛克风格承袭于威尼斯画派的美艳、精巧风格,绘画过程精细,层层罩染的时候,是一定要把笔触消弭掉的,这样看上去才柔和、真实——毕竟那时候没有照相机,绘画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还原画中人的形象真实,笔触出来了,显然是不真实的,就会被认为画得不好,或者说“未完成”。果真如此,好不容易弄到手的几份生意,伦勃朗都给画得笔触暴露,让对方大为不悦,坚决认为伦勃朗的画没有完成。
但伦勃朗已经无法回头。他明白艺术不是对客观对象的真实还原,而是通过对对象的描绘,体现艺术上的趣味和魅力。强烈的笔触,加上厚涂一般的表现效果,放在当代来看,肯定会让很多没多少艺术修养的普通人惊叹,毕竟当代的人们艺术趣味早就提高多了,所受艺术教育和熏陶也深刻多了。但那时候却不成。伦勃朗走向新画法的时候,恰好是阿姆斯特丹的富二代们风行的时代。他们享受着老一代赚来的巨额钱财,却不思进取,大都喜欢上了淫靡、华丽的艺术风格,如同当今的小资调调一样。对伦勃朗这种充满野性和魅力的艺术,他们不欣赏,也不懂得。
陷入困顿的伦勃朗一筹莫展,但他并不打算屈服,仍然坚持这样狂野地画下去。我们通过观察他晚年时代的自画像,便可以看出他的艺术探索到了何等的高度。特别是在细节的表现上,他一改巴洛克的平滑如水般的矫揉造作,干脆把颜色层层覆盖上去,不再是已经流行了数百年的薄涂透明罩染法,简直像极了当今的直接画法效果。
伦勃朗自画像局部。 伦勃朗自画像局部。虽然不能被社会接受,但伦勃朗仍然是声名赫赫的大画家。1660年,阿姆斯特丹市政厅新盖了大楼,征召画家们来绘制壁画,陷入贫困的伦勃朗决定参与竞争,并凭借着自己多年挣来的名望,获得了绘制一幅巨大壁画的机会。这本来应该是他东山再起的绝佳时机,假如伦勃朗懂得市场行情,适当放下自己的心结稍事迎合,给他们画出来早年熟稔在胸的巴洛克风格作品,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的。但是,伦勃朗早就不是当年的风流人物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位深沉的艺术家,他决定不放过这个可以一展自己多年探索新画法成果的机会,于是急切挥毫,画出了他人生中最悲剧性的名作《西菲利斯的密谋》。
西菲利斯是古罗马时期出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一名罗马军人。当他看到帝国盘剥荷兰地域的民众十分残酷,就揭竿而起,带领阿姆斯特丹的人民奋起反抗,打败了罗马统治者。这则故事在阿姆斯特丹妇孺皆知,西菲利斯早就成了人们心目中光芒四射的民族英雄。市政厅的本意是希望通过这幅画,昭示自己辉煌的历史,当然是希望画得越震撼越好;但在伦勃朗笔下,西菲利斯给画成了一个老年独眼龙,而且用色单纯,笔触狂野,有的细节甚至都是轮廓加上单色填色,一带而过,十分概括。
这怎么可能被接受!于是,这幅画被勒令取了下来,退给了伦勃朗。愤怒的伦勃朗拿起割刀,割开了这幅画作,分成小块,希望有人能买上一两块以解决燃眉之急,奈何无人问津。直到他死后,人们才在他的小破房里,发现了剩下的这块。
观察这两幅作品,理解其艺术风格的区别,便可理解艺术品跟产品的不同,并可以窥知艺术的精髓之所在。《夜巡》之类的写实功夫很强,是向着逼真和讲故事效果的方向而努力的,尽管确实画得很精确、很逼真、很生动,但这跟照片有多大区别?从艺术语言上讲,其努力方向就是还原客观对象的,且通过画面讲故事,绘画艺术本身退居到了画面之后,画家努力隐藏自己的笔触和用色,绘画个性并不明显,这样才能做到逼真还原。无论哪个画家来画,只要写实功夫足够强,其实大家的画面表现都差不多,区别的只是客体造型、画面结构、人物安排、画面节奏等等外在的东西,这也就说明了为何鲁本斯可以用自己的弟子绘画然后自己签名出售;这是古典绘画的典型风格,也是巴洛克时代的典型特征。而《西菲利斯的密谋》就不同了:画家的笔触非常明显,个性突出,其情绪的表达也很张扬;画家还把整幅作品绘制成了色调单纯的调子,甚至还故意把人们心目中的英雄给画面了一位独眼老朽,周围的反抗者也很粗蠢、野蛮,全没有舞台上的那种矫饰感,这不正是当年部落时代最可能的景象么?这幅画,就是画,而不是照片,只有通过看画面、看笔触,看用色,才能看出激情,看出意境;它满含的激情,通过暴露的笔触、概括的用色和狂野的造型给折射出来,跟普遍存在的充满虚情假意的巴洛克相比,该是多么富有艺术气息啊。伦勃朗这样画,就只能是伦勃朗自己的东西,换谁都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
画得再逼真有什么意义呢?艺术品毕竟是艺术家的作品,那是一定要表达出艺术本身的东西的,否则,就用真人扮装,岂不是更省事?
但这并不是否定巴洛克艺术的历史意义和地位。毕竟,艺术的进化也是有过程的,不可能一步跨越自己的时代而变成不可理解的东西的。也正因为如此,伦勃朗才在巴洛克充斥社会的情况下如此创新的,没有巴洛克的比照,他也不可能如此超越巴洛克的。
伦勃朗的悲剧富有昭示意义,表明了艺术探索悲剧之旅的苦痛之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伦勃朗式的人物,他们穷极一生来探索艺术创新之路,但周边环境的滞后,总给他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可是到了后世,我们又不得不佩服他们的那个时代,竟然能出如此杰出的人物和杰作,又往往羡慕当时的人们。这真是一言难尽的话题,越说越让人郁闷。
伦勃朗的画技是超越同时代画家的,他具有同时代画家不具备的高强造型能力和表现力。哪怕是早年绘制的巴洛克风格的诸多作品,也熠熠生辉,让人赞叹。比如他早年绘制的毛皮富商的肖像,尤其是画面中毛皮的表现,其准确度和逼真度,即使是鲁本斯那样的画家,也未必能画出来的。这说明他不缺赚钱的本事,只要他想做,那就一定能成功。
但是,他没有选择这条通向庸俗的路。在他的悲剧性的后半生中,他的作品很多,涉猎了多种美术区域,留下了大量的素描、版画和油画作品,让今天的我们惊叹不已,感慨万千。比如他那幅精心绘制的《头戴金盔的男人》肖像,仿佛是在画他自己的内心:时光已逝,英雄不再,烈士暮年,却壮心不已。特别是那超级逼真的金盔描绘,成了画面的中心,十分抢眼。这是伦勃朗用了覆盖法画出来的,较之于普遍流行的罩染法,质感更加突出且富有沧桑的效果;为了强化金盔,伦勃朗干脆弱化了老男人面部的描绘,这让这幅画更显得悲壮。
《头戴金盔的男人》已然成了伦勃朗内心世界的缩影,宣示着一个艺术家悲剧的意义,昭示着今天的我们,应该多多宽容那些敢于创新的探索者们。或许我们不理解他们,不能接受他们的创新,但至少宽容他们的创造,给他们一个赞赏的微笑,也能宽慰他们那寂寞的心灵的。
伦勃朗早年绘制的毛皮商肖像,逼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特别是肩膀上垂下的貂皮,更是技艺非凡。 伦勃朗名作《头戴金盔的男人》。金盔的描画十分逼真,显示了伦勃朗高强的写实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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