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还没有发明“舔狗”

作者: 在下行之 | 来源:发表于2019-05-29 11:20 被阅读35次

    文 | 行之

    1928年,还没有发明“舔狗”。

    沈从文来到上海中国公学当老师,遇见一个叫张兆和的女学生。张兆和,短发,身骨较壮,皮肤略黑,同学送外号“黑牡丹”,不算太漂亮,但气质出众。有天在操场吹口琴,边走边吹,走到操场尽头,短发一甩,潇洒利索。不远处,沈从文被这少女英气所吸引,开始展开追求。

    那时追女生,流行写情书。张兆和当时追求者众多,收到的情书烧起来够熬粥的,为了便于区分,就将这些追求者的书信编号:癞蛤蟆1号、癞蛤蟆2号……

    收到沈从文的情书时,张兆和取笑他:你怕是能排癞蛤蟆13号。

    沈从文听了傻傻地笑,以为女神愿意跟自己搭话,有戏。但张兆和看完这些情书,随手扔进抽屉,根本不回。沈从文还是痴痴地继续写,写了几百封,把张兆和都看烦了,跑到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替沈从文说话,“他顽固的爱你”。

    张兆和回了句,我顽固的不爱他。

    胡适私下劝沈从文: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你错用情了。你千万要坚强,不要让一个小女子夸口说她曾碎了沈从文的心……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沈从文,答应我,别做“舔狗”了好吗?

    沈从文心里憋屈,又跑去跟徐志摩吐苦水,徐志摩劝他,反复说“既然觉得痛苦,那就离开吧”之类的话。这说来说去,其实还是一个意思:沈从文,答应我,别做“舔狗”了好吗?

    1977年,还没有发明“舔狗”。

    王小波还在当街道工人,体内文艺细菌作祟,促使他写了本《绿毛水怪》。投稿过程中,被李银河看到,立马路人转粉。李银河,中等身材,长发,扎马尾,不算太漂亮,但苹果肌饱满,笑起来形如瓜子,正宗的瓜子脸。

    那时李银河刚失恋,刚腾出来少女心,幻想着能写出这么真挚浪漫文字的作者,定当是一副玉树临风、眉清目秀、忧郁而神秘,穿着中山装,夹着书本走到落叶梧桐道下,推一推眼镜框都迷死千万少女的模样。

    越想越失眠,跑到王小波家一睹庐山真面目。

    结果两人打第一次照面,李银河直接吓一跳,没想到王小波这么丑,不但丑,丑中还带着一点凶样。

    王小波还挺自恋,几天后,假装找李银河聊文学,没聊几句,直接问:你有男朋友没,你看我怎么样?

    李银河呵呵了几声,就撤了。之后的日子,王小波不断给李银河写情书。李银河不断拒绝,王小波还傻傻地问为什么,李银河直说了,“你确实长得太难看了。”

    王小波听了很不爽,跑回去跟几个哥们诉苦,众人劝他,“天涯何处无芳草”。说得很文雅,其实意思不就是:王小波,答应我,别做“舔狗”了好吗?

    沈从文追张兆和的转机,是在情书中写了一句“不能耽误学习”。张兆和说,这个人都被我拒绝成这样了,还关照着我的学习,倒也是可怜可敬。其实从这时,她的心门就算是被沈从文拧开了,最终两人走到了一起。

    王小波追李银河的转机,是在情书中写了一句“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李银河想,再丑的脸,看见我就笑起来,总不会太难看吧,最终两人走到了一起。

    但事实上,不是谁都有他们的运气。纵然沈从文生得一副弱鸡体格,王小波长得一张天诛地灭的脸,但架不住二位都有一根好笔杆子,鸡毛蒜皮都能写得灿如莲花。大部分的人,在被自己的女神拒绝以后,除了卑微地在微信上试探“在吗?”,或假装开玩笑地发个金额52.0的红包,或非常外行地问“你今天朋友圈照片里的口红,是复古红吧?”,根本没别的手段来拉进和对方的距离。直到被对方归类为“舔狗”,还连人家的电话号码都没要到。

    “舔狗”一说,大多男舔女。女舔男,那叫“女追男,隔层纱”。女舔男偶有发生,但多半段位很高,我最喜欢《绝代双骄》里,关于苏樱的舔法:

    小鱼儿叹息,跟她说:只可惜你太聪明了些,否则说不定我真的会喜欢你了。

    苏樱一听,红着脸,咬着嘴唇说:我听说女人生了孩子后,就会变得笨些的。

    女孩子只要豁得出去说情话,脸一红,嘴唇一咬,怎么说怎么好听,绝不会显得油腻。但男的不行,男的豁出去说情话,得天时地利人和,眼神到位,语气得当。要是不下心脸一红,嘴唇一咬,说什么都让人觉得骚气。情话必须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拿出“向天再借五百年”的豪气,血气方刚中夹杂三分儿女情长地直抒胸臆“我爱你!”才显得真诚率性。至于那种“今晚月色很美”王家卫式的拐弯抹角,实战中绝对作死。

    只是情到深处反显情薄,爱到极致总显卑微。假如没有相濡以沫的缘分,也没有相忘于江湖的勇气,就很容易被“养鱼”。

    有的“舔狗”并不像狗,反而像鱼。集市上的鱼,水分蒸发得差不多了,快要撑不下去了,养鱼的人,适时又吝啬地洒点水,让鱼再提一口气蹦哒两下,做出生龙活虎的样子。然后水分又快耗光,再洒点水。这样周而复始,养鱼人的不要鱼死,又偏不肯温柔豢养。

    爱情里头,无论男女“舔狗”,不怕遇见无情的对手,就怕遇见有心“养鱼”的人。

    我高中时,有个男同学,姓王,小个子,夏天穿丝袜套凉鞋,拧可乐盖翘小拇指,笑起来用手捂嘴,说话有点娘,又过于白净,男同学都挺嫌他的,都叫他“王娘娘”。他当时特喜欢一女同学,身高172,比他高半个头,齐耳短发,唇红齿白,有点像少女版的王祖贤。条件挺好,就是老摆一张臭脸,整天跟参加葬礼一样,追的人不多。

    王娘娘追人没什么技巧,嘴皮子也不能说,笔杆子也不能写,就只会天天给那女同学买早餐,炒粉加豆浆。也不敢当面送,只敢偷偷塞人家抽屉里,结果那女同学还没来,炒粉就被几个捣蛋的同学给掏出来吃了。

    王娘娘后来换了几个方法追,都土得要命,比如折千纸鹤,比如送洗发水,比如把一本小说里的女主角名字全部换成她的。他就这么追那女同学,从高一追到高三,然后毕业,大家各自拜拜。后来听说,他考了跟那女同学同一所学校,继续追去了。一直到大学毕业,那女同学自己都谈几个男朋友了,他连备胎都没当上。

    三年后,那女同学跟以前的一个老同学结婚,请我们去喝酒。王娘娘也在,我一聊,才知道,这家伙居然大学毕业后还在追人家,追到了现在。

    那女同学从来不“养鱼”,但王同学这条鱼居然蹦跶了九年。

    我跟他说,人家都结婚了,你还追什么追?

    他点点头,说,是啊,过完今天,我就解脱了。

    我以前看他一直觉得挺别扭的,但那天,忽然觉得他如情圣附体,居然充满魅力。其实他除了有点娘,别的都还好,待人和善,听再多讽刺、嘲弄也不计较,坚持学习、锻炼,后来当了服装设计师,还是丝袜套凉鞋,但懂得色彩和时尚,看起来也就没那么土气。

    那天婚礼上,按风俗本来要扔手捧花,单身的人谁抢到,谁就能很快脱单。但女同学直接说,这手捧花,她想送给一个人,这人追了她很久,她从没答应,但谢谢他,谢谢他这些年的在意,和守候。“守候”这个词,说得有点勉强,估计是找不到更上台面的词了。她说的这人,指的是王娘娘。

    王娘娘没接那束花,捏着兰花指,端了一杯酒去敬她,说了句“对不起”,一饮而尽,转身走了。感觉这是他这么多年,走得最爷们的几步。

    女同学结完婚后不久,听说王娘娘终于开始谈恋爱了。女同学后来问我:奇怪,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

    我想了半天,给她发了《挪威的森林》里的一段话:

    我因为爱你,所以常常想跟你道歉。我的爱沉重、污浊,里面带有许多令人不快的东西,比如悲伤、忧愁、自怜、绝望,我的心又这样脆弱不堪。自己总被这些负面情绪打败,好像在一个沼泽里越挣扎越下沉。而我爱你,就是把你也拖进来,却希望你救我。

    她回我微信,说:我曾经有一天,想过和他在一起。那是我17岁的生日,他送我一双运动鞋,37码半。我脚大,也很挑,穿37码嫌小,穿38码嫌大,只有37码半正好。但这个我从来没说过,很奇怪他是怎么知道的。那天我问他,他一直不说,我觉得一男的支支吾吾,挺没劲的,好不容易冒出一点和他在一起的念头,又彻底死了。

    我说:其实这事,我知道。那年有天下雨,大家走路踩在地上都是泥印子。下完晚自习后,大家都撤了,我忘了东西回去拿,见他蹲你座位那儿,打着手电筒,好像在地上找什么。我见他手里拿着一尺子,以为他在找尺子。现在我才知道,他那不是找尺子,是在量你的鞋泥印子。

    王娘娘似乎是出国了,朋友圈关了,干净得像块豆腐。他那段感情成没成,我也没问,但我估计没什么戏,我觉得王娘娘要碰上懂自己的人,得十足有运气。不然我都怀疑,他得终生不婚,孤独终老。

    此后,我和那女同学的联系很少,没什么话题。在朋友圈看到她生了个女儿,也有些发胖、脱发了,但好像笑得比以前多多了。我想王娘娘要看见了,铁定心疼死。有天她忽然又在微信上给我留言:

    行之,我在网上看着清葵写的一段话,说在那个“舔狗”一词还没被发明出来的年代,大家这样讲“我被一个男孩儿毫无指望地爱着”。现在不时兴欣赏晕乎乎的浪漫,人们一个比一个清醒,可惜了。

    我不知道回什么,就发了个破碎的爱心的表情。又把这段话复制转给王娘娘,立马收到提示:

    王娘娘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他(她)好友。请先发送好友验证请求,对方验证通过后,才能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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