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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

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

作者: 07619da924d9 | 来源:发表于2017-06-21 10:26 被阅读96次

我刚起床,就接到方言的未读微信,“上午十点,机场。”

我看了看时间,随手抹了把脸,抄起沙发上的外套,匆匆走出了家门。

方言是我留学时的朋友,毕业之后,他申报了日本的东京大学,我没出息的回到了家乡的故土,嘴上说的是要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其实是舍不得祖国的黄焖鸡和东坡肉。

当时的我们完全被毕业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没有预计到相别的苦涩,甚至当我们已经天各一方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这一别,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见了。”

好在,还有手机和网络,朋友圈里偶尔出现的消息,让我不至于对他一无所知。

他从日本毕业之后,一边旅行一边打工,一会在新西兰潜水,一会在旧金山的一家炸鸡店,忽然有一天,他像失踪了一样杳无音讯,直到今天早上八点。

尽管我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见到他时,还是被吓了一跳。

我没法不跳,以前白白胖胖还有些可爱的猪刚鬣竟然变成了又黑又瘦的孙猴子。我上下打量着他,他穿着一件黑色大衣,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干净和整洁,可已不是他曾经一直穿的大牌子。

我锤了他一拳,手被弹的有点疼,居然有肌肉。

方言回了我一拳,笑着说,“行了别看了,你一个男人看的我难受,咱能不能先上车再说。”

在路上,我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个不停。

“都说岁月无情,可也不至于对你下死手吧。这么多年,你都去哪儿了?”

“Master毕业之后,去了好多国家,去的地方多了,想法也多了,认识了几个朋友,忽然想做点事情。”

“贩毒?走私?倒卖人体器官?”

“滚!我加入了NGO,去了非洲,呆了两年。你呢?这两年,怎么样?”

我不说话了。

他的生活,仗剑红尘,豪情万丈,有想法就去做,有梦想就去追,潇洒极了。而我平庸的像路边修脚的大妈,或是街头酒馆的小二。谁当武林盟主都耽误不了我中午喝酒吃肉,当然,不开车的时候。

2

如果我们以后都能功成名就青史留名的话,那么那一天的日语选修课,应该会被称为历史的会晤。

我们虽然来自同一个地方,但是选课的目的却不一样,他是为了通过日语考试,方便申请学校。我却是听说教课的日本sensai是一个很平和的人。在我的脑子里,平和就等同于学分。

其实,学校的华人圈子,特别是同一个专业的,总共也就那么大,甭管是谁,就算不认识,也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

方言嘛,小白脸,圆又圆,两只耳朵竖起来。爱不爱吃萝卜我不知道,不过很爱学习。

我平生虽然不爱学习,但我却很喜欢和爱学习的人做朋友。

刚刚下课,我就一副贱样的贱笑着去请他吃午饭。初次见面,他不好意思让我太破费,点了几个最贵的菜之后也就作罢。三巡五味之后,我嘿嘿一笑,说出我的目的:“以后作业考试还请您老照顾。”

熟悉了之后,我渐渐发现,方言不仅仅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更是一个很酷的人。

他的酷不在他的长相,在他的潇洒。

小学他父母离婚,高中时父亲就把他送出国,因为他的后妈不想让他呆在父亲的身边。于是他一个人去了异国他乡,从新加坡到墨尔本,起初几年,父亲还给他寄来学费和生活费,上了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音讯。

日子一长,方言也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租房,转学,打工,除了过年的几天难熬些,也没有什么经受不住的。

我们认识的第二个学期,他谈过一次恋爱,后来无疾而终。说不上谁对谁错,可能就是不合适。

他喊我去了一家中国餐馆,要了一瓶白酒,两个人喝的都有些多,他对我说,“我可能这辈子就适合在路上。”

第二天,他去了南美的阿拉卡塔卡,说要看一看马尔克斯的故乡。

他总是这样,像一阵风,说走就走。没有什么雄心壮志,甚至也没有人生目标,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不计后果,也不太图名利。

3

“什么时候走?”

“走?去哪儿?”

“我不知道啊,您老人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知道你会去哪儿。”

“我要结婚了。”

“哦。”

我俩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的,我问的快,他回答的也快。最后,我习惯性的答应了一句,然后忽然瞪大了双眼,冲他喊道,“你说什么?”

“我要结婚了。”他看起来很平静,掏出手机指着照片告诉我,“我做义工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家是北京的。过两天我就去她家里见见她的父母。”

照片里的女孩很恬静,笑的像阳光一样温暖,幸福的依偎在他的身边,可爱动人,真是,可惜了。

“你怎么忽然安定下来了?”我有些不解。

“累了。”

他不再回答。我也不再问,除了车子行驶的嗡嗡声,驾驶室里安静极了。

我没有问是因为我知道,他不回答是因为知道我知道。

出国或者漂泊的人大概都会对故乡产生一种近似偏执的迷恋,这种迷恋不仅仅是思念故乡的一抔热土,或者贪醉于街头巷尾的幼年记忆,而是向往一种平静安定的生活,向往一种温暖。

累了。

我眼中最潇洒最酷的方言居然说累了。可我真的明白,他从父母离婚的那时候开始,就一直在找一个故乡,那个故乡没有担惊受怕,没有风餐露宿,有无论多晚都会亮着的一盏灯,有无论多冷都可以吃到的热乎饭。

方言没有在我的城市耽搁太久,歇息了几天就去了北京。一个星期后,我接到了他的电话。

女孩的父母对方言很热心,也很满意,他们已经决定在一个月之后举行婚礼了,他说,“你要忙就不必来了,但是,份子钱一定要到。”

我怎么可能会缺席呢?我的朋友。

能吃回一点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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