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佛学爱好者菩提岛原创文学红林社
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第二章

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第二章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6-15 08:24 被阅读0次

    何为“相”?就是世间一切,凡是人类本性演化为外在表象的都是相。婚姻是爱情在世间的相,爱情是人类的本性之一,是最纯真最天然最无私的。爱情是人体能量场产生的引力之一,它的发生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没有人为的因素,人只是这种“能量与引力”载体,纯粹是一种本能。婚姻只是一种经法律确定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也就是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是对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婚姻与爱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爱情是一种意识,在此种意识支配下的个人行为也是最纯粹的,是无私的,是不需要回报的。婚姻是一种行为,是以“结婚证”为表象的相,所以用婚姻界定爱情是错误的,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因为我们将婚姻等同于爱情,本性的爱情住了婚姻的相,这就是痛苦的开始。

    性本空寂,空则意味着无限的空间,显为自由,寂则意味着安静无声,显为无私。作为本性之一的爱情,也具有这样的空寂的特性,自由与无私。许多爱情故事让人向往,是因为我们也想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爱,无私的不曾想过什么回报的爱,相爱中的任何行为都是爱情的衍伸,是意识的自然表达,是不应受到任何约束与限制的。现实社会中,许多婚姻走到最后都是不幸的,就是因为一方用有限的婚姻(结婚证)约束了无限的爱情,结婚后随着社会、生活、工作的压力与世俗的浸染,双方都忘记了当初为什么而结婚,爱情渐渐退怯,生活成为主题,自由与无私变成了责任与规矩。住了婚姻的“相”,是婚姻不幸的根本原因。

    按“法界通化分”的论说,爱情是一种不住相的意识行为,不住物质与世俗之相,更不住可得爱情之相,不住物质与世俗之相,意味着身心的自由,不住可得爱情之相,意味着可得真正的爱情。如果你们的爱情住于物质与世俗之相,就失去了爱情自由之特性,那就不是爱情,只是叫个爱情之名。如果你们的爱情住于可得爱情之相,就会有得失之念,就失去了爱情无私之特性,那也不是爱情,只是叫个爱情之名。世间凡是以爱情之名而结婚的婚姻都是错误,爱情是不能以某种具体的事物来相见,结婚只是爱情存在的证明,就像苹果落地是重力存在的证明。

    当然,更不能以爱情的名义胡作非为与恣意妄为,这两者都是住相之为,有“可得”之念,本就不是爱情。用法律的形式界定婚姻本身是正确,这是社会发展规律的产物,也让那些借着爱情名义胡作非为的人露出了真容。社会中那么多的“二奶、小三”的故事,就是要告诉世人,那都不是爱情,至多也就是交情而已。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第二章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pkpe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