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归因,就是指观察者为了预测和评价人们的行为,并对环境和行为加以控制,而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
根据社会心理学家的研究,个体归因时往往遵循以下三条主要原则:
⑴不变性原则:海德是归因思想的创始人,他认为人们归因时,通常使用不变性原则,也就是寻找某一特定结果与特定原因之间的不变联系。如果某种特定原因在许多情景下总是与某种结果相伴。特定原因不存在,相应的结果也不出现。那么就可以把特定结果归结于那个特定原因。
⑵折扣原则:是归因理论的另一个主要贡献者凯利(H.Kelley,1972)提出来的。凯利发现,如果也存在其他看起来合理的原因,那么某一原因引起某一特定结果的作用就会打折扣。当一种结果看起来是由一种以上的原因引起来的时候,将其归结于某一特定原因时,显然需要谨慎行事。比如,防范措施严密的大楼晚上失窃,如果晚上楼里只有一个人,那么该人的嫌疑很大。如果楼里当晚有三个人,那么我们在假定谁是最大嫌疑者时,就要非常谨慎了。
⑶协变原则:人们归因时,如同科学家在科研中寻求规律,试图找出一种效应发生的各种条件的规律性协变。凯利(1967)指出,人们可通过检查三种特殊的信息来进行归因,凯利的归因理论也因此被称作三维理论,协变原则被他认为是最全面的归因原则。
根据三维理论,个体归因时需要同时考虑三种信息:
1 特异性信息:行为主体的反应方式是否有特异性,是否针对某一刺激客体做出反应。
2 共同性信息:不同的行为主体对同一刺激的反应是否相同。
3 一致性原则:行为主体在不同背景下做出的反应是否一致。
个体从以上三方面信息的协变得出结论。如果特异性、共同性和一致性都高,我们就可能做出外部原因的归因。如果特异性低、共同性低和一致性高,那么更可能做出内部原因的归因。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存在特异性低,共同性低、一致性高,其归因可能是行为主体。如果三者都高,其归因可能是刺激客体,如果特异性高,共同性低、一致性低,则归因是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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