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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中说痛:我们该如何强化对疫苗的监督

痛中说痛:我们该如何强化对疫苗的监督

作者: 听雨轩随笔 | 来源:发表于2018-07-26 08:29 被阅读21次

    疫苗之殇,持续在网络世界蔓延,叫骂之声不绝。

    众声喧哗中,7月24日晚间,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发文称,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的董事长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观察员,个个都是评论家。出于对公共事务的关心而竞相发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宣泄情绪的层面,妄图用口水来消灭问题疫苗,进而实现“天下无贼”的理想,那就明显是过于天真,犯了幼稚病了。

    我们经常说,出了问题不可怕,重要的是解决问题。我想说的是,在问题疫苗事件上,不仅要解决目前的现实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着眼长远,切实强化对疫苗的监督,确保以后不再出现问题疫苗。

    如何监督?以下4种途径似乎必不可少。

    第一,立法监督。

    药品、食品,与14亿中国人中的每一个都息息相关。毕竟,谁都不能不吃饭,也不能保证自己不生病。

    疫苗则更为特殊,本就是为预防疾病而创造的嘛。

    大家都知道,孩子是国家的未来。

    孩子的健康毁了,国家的未来也就没了。

    对此关乎孩子成长的特殊药品,绝不能等闲视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怎么办?立法。

    放宽视野,汲取世界各国在疫苗发展史上的各种教训,吸收各国的先进立法经验,针对中国当下的严峻社会现实,把企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厘清压实,从立法上对疫苗的生产、销售、使用、监督等环节实行最为严格的管控。

    对此关乎孩子身家性命和国家发展未来的头等大事,必须严刑峻法,从制度上筑牢疫苗的安全屏障。

    第二,执法监督。

    市场经济时代,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执法部门常常疲于奔命,管不胜管。

    大家都难,需要相互理解。

    然而,凡事有轻重缓急。

    对于疫苗,必须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对象,理由无需重复。

    监督,不等于站岗,不等于包办。

    关键在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不落实责任该怎么办呢?

    严肃法办,杀鸡儆猴,使问题企业再无重生之日,使无良商人付出应有代价。

    再罚款300万了事?哥们,您这是玩过家家啊?

    执法者不作为该怎么办呢?

    严肃法办,杀一儆百,使问题官员再无出头之日,使官场生态恢复风清气正。

    换个地方东山再起?呵呵……

    还有巡视、监察制度的嘛。

    第三,司法监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义的最后一道门槛,此为法治社会的基本共识。

    在对待问题疫苗上,司法者既要奉行法条主义,更应遵循法的精神。

    既要充分考虑民意,又不能被民意所绑架。

    司法者所要坚持的,除了正义,还是正义。

    必须坚决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切实还社会一个公义。

    须知,在水流已经被污染的情况下,切不可让水源再被污染。

    否则,维护公义,无从谈起。

    司法人员枉法裁判怎么办?

    古人言: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第四,舆论监督。

    此为非正式监督,却又是目前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

    不仅包括各类媒体的监督,更多的是公民个人的监督。

    人人都是监督员。

    发现问题,舆论曝光,执法部门介入,这是舆论监督的惯常套路。

    介入越早,工作越主动,越能取得公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越能增加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舆论封锁?

    那是蠢猪们干的事。

    疫苗之殇,止于监督。国家之幸,民族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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