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成功者的书,有很多。激励人前进的书,有很多。好好的宣传一波,销量也会不错。描写失败者的书,很少。一本书书名如果是《我是怎样成功的》,和一本书书名是《我有哪些失败》。如果你要从中选一本,你会选哪本?会选后者吗?不会。所以社会上铺满了成功学。
成功学,就是打鸡血,但人要真正成功,不能靠打鸡血,要靠脑子。有脑子的人写成功学骗没脑子的人买他的成功学来赚钱。
《漫长的告别》不是描写失败者的。它和这种成功失败的定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是,里面描写了一种落魄,一种酒,一种为人,一种觉得人生遗憾的情绪,一种为朋友挡子弹的沉默。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是公认的最出色的硬汉派小说作家之一的雷蒙德钱德勒写的公认的最好的作品。
雷蒙德钱德勒写的主要作品是7部长篇,7部作品都是以第一人称写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的故事。出版的第一部书叫《长眠不醒》,就奠定了他硬汉派的风格。
硬汉派风格是怎样的?就是有人拿枪顶着你的后腰的时候,你还有打趣说,我敢打赌这绝不是一根木棍。
这个系列出版的第6本,就是《漫长的告别》。侦探马洛在一个酒吧的门口,遇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酒鬼。这个酒鬼醉的把腿伸到劳斯莱斯车门外,然后忘记了自己有这么一条腿。他已经醉的从车里滑出来,马洛走了过去,扶住了他。
于是,小说最主要的两个角色就相遇了。菲利普马洛与特里伦洛克斯。伦洛克斯参加过二战,被德国盖世太保所抓,折磨了一年。给他留下了敏感的神经和脸上一条白色的疤痕。
战后,他娶了那个有很多很多钱的老婆。作为有钱人的某种宠物而存在。
大多数人只在喝第一杯酒的后15分钟内才是君子,15分钟之后,就夸夸其谈没有人样,而伦洛克斯即使醉的谁都认识,你扶他起来,他也会很有礼貌的说谢谢。他永远保持他的礼貌。
他替他曾经爱的女人顶下谋杀罪。他落魄,也不想靠朋友的施舍过日子。他拿着枪,眼神空洞的向马洛求助。他不想任何人受到伤害,最后还要受人非议。
他是那种举手投足都有某种韵味的人,这是很难得的。大多数人,连肤浅假劣的魅力都做不到。伦洛克斯在这本书出现的篇幅还不到五分之一,但是没有读者会说他不是主角。
在他与马洛相遇的短暂时光中,他们喜欢一起去酒吧喝一种英国特定叫做螺丝起子的酒。
马洛,冷血而又温情。他为一个一起喝过几次酒的人担下风险。惹怒恶棍,得罪警察。只因为他觉得这个喝酒的人身上有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他抽了一大群试图掩盖凶杀案真相的人的脸,招来大祸,但他在得到三番五次的警告后,还是这么做了。
他喜欢说俏皮话,这些俏皮话都切中要害。他喜欢冷言冷语,只在对方懦弱或欺骗他的时候。
他被坏警察揍的手臂发麻,血向头冲,警察说,现在你可以交代你的犯罪行径了。马洛说,你让我看着墙壁上的时钟,告诉你几点,我可能都不会说。
他没有钱,没有大房子,没有漂亮妻子,没有孩子。只有自己想要守着的职业操守。
他善良,善良的人都容易蠢。但是,马洛又是里面最聪明的人。他身处一个危险的行业,如果不够聪明,那会很危险。我觉得如果我和他待在一起,我会像个智障的。
这本名义上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侦探小说的书,却远远取得了超出通俗读物的意义。
让我们通过几个简单句子看看里面冷漠黑色的腔调
● 形容热狗不好吃——“那玩意给狗,狗都不愿吃。”
● 形容一个生气走出门的壮汉——“他走了出去,差点把门都扛走了。”
● 描写恶棍——“恶棍都很无趣,就像玩一副只有A的牌,好像什么都有,其实什么也没有。”
● 梅嫩德斯问马洛知道他是怎么发财的,马洛说——“你大概是拉皮条起家的吧。”
● 形容一种破灭——“你要么就是一切,要么就什么都不是,最后,你什么都不是。”
● 一种退让——“你可以选择说谎,我可以选择相信,但你连谎都不说。”
伦洛克斯的妻子西尔维亚抛下他,最后又想找到他,向马洛打听伦洛克斯去了哪了,马洛说他去了拉斯维加斯——西尔维亚突然开心道,“哦,他真多情,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马洛说,“我猜他可能忘了,否则他宁愿去别的地方。”
书中还有很多很多这样黑色幽默的描写,都很有趣味。
这本书的结构也很出彩,书的开头,马洛和伦洛克斯偶尔相识,书的结尾,又是在他们两个人的碰面中结束。伦洛克斯在书的中间部分一直没有出现,但是,却串联了里面几乎所有的人物。
在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里,作者借书中主角渡边之口,形容他最喜欢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道,“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随手翻开,没有一页让人兴味索然。”
对我自己的喜好而言,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形容这本《漫长的告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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