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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用QQ谈恋爱的你们,现在还好吗

那些年,用QQ谈恋爱的你们,现在还好吗

作者: 云想依2017 | 来源:发表于2017-09-30 13:27 被阅读0次

    文/云想依

    2005年,我学会了用电脑绘图,也学会了用QQ聊天。

    那会儿,晚上和同在公司的住宿的小王,总在执勤的阿姨走后,再蹑手蹑脚到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电子书,挂上QQ,在昏昏暗暗办公室,守着十四寸的大疙瘩电脑显示器。夏天的蚊虫看到光,就死命扑了过来,我一边拍蚊子,一边着迷与网络的世界里。

    QQ小企鹅一闪闪从灰色变彩色,像个魔法师一样给我输送各地的陌生人,我的手指噼里啪啦在键盘上敲动,那隔着千山万水的陌生人,通过舞动的企鹅号,从一句“你好”开始,便成了可以聊天的朋友。

    我是个不善交际的女孩,可是我却能在文字中游刃有余,聊天聊得酣畅淋漓。一条网线,让我知道了厚厚的屏幕外的世界,多彩绚烂。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网名“重生的人”头像在我陌生人群里闪动,从“你好,在吗”开始,有一塔没一塔的聊了起来,后来小企鹅头像就跳动在了我的朋友群里。

    天南海北的聊了六个月,于是我知道,他和我同城,他是个小医生,他是个失恋的重生的人,他也知道我在他不远处,任职一份听起来很高深其实就是个打杂的小技术员。

    他聊起天来,幽默而温暖,总在不觉间就会嘴角上扬。

    我们从断继续续聊到持续每晚聊,小企鹅一闪动,我就知道“重生的人”在召唤。

    “见个面吧!”

    “不想见,大家都说见光死。”

    “要不我们晚上见,不见光。”

    “算了吧,有灯光,月光。”

    我一次次拒绝他的约见,他不死心的一次次的相约。

    他长什么样呢?我在脑子里勾画了千种可能,是我喜欢的黄磊型的文艺青,还是我崇拜的英雄型靖哥哥,要不就是周星驰一样的痞痞坏坏,难不成是歪瓜裂枣?我摇摇头,赶快用橡皮擦擦掉。


    那是个星期天的早上,住宿楼下有个人在那来回晃荡,穿着皮衣、戴着帽子、还围着黑白相间的围巾,身形硕大,对,身形硕大就是又高又胖啊!好像和我的想象那都不挨边啊!

    不会是“重生的人”吧?要是那会有智能手机,我想我就不会下楼了。

    我那会儿有一部小巧的摩托罗拉,可我没有要过他的号码。

    在楼上胡思乱想着,时针滴答滴答走了近2个小时。

    冬天的早晨,空气寒冷,眼看他围着他那个小黄电动车来来回回的走,时不时搓搓手,我终是坐不住了,还是跑了下去。

    “你是水晶?”他的脸白白净净,架着黑边镜框的鼻头冻得红红的,像极了童话里的红鼻子,我为自己的走神不由一笑,他也笑起来,细细长长的眼睛里写满了温柔,我的心也软了下来。


    爱一个人无需惊天动地、无需甜言蜜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足以表达所有的深情爱意。

    胖子骑着小黄电动车来接我,不住的转头看我笑。

    “笑什么呀?”

    “你真漂亮,你很漂亮,你真的很漂亮!”

    语气中肯到我不能怀疑的样子,然后傻傻的笑,我也忍不住笑。

    胖子是耳鼻喉科的医生,给我科普了许多耳鼻喉方面的保健知识,也给我讲了他们科室很多有趣的故事,他讲故事时,手脚并用,绘声绘色,我就听着、笑着。

    他有很好的亲和力,幽默爱自嘲,不紧不慢,让人感到稳稳妥妥地舒服。

    对于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女孩,我们却有了聊不完的话题。我们总是从医院步行到我的单位,大概有20分钟的距离,却能走上2个小时。

    此处备注一下,他总是穿双擦得锃明发亮的三接头皮鞋,我总是穿双尖头的6公分高的高跟鞋,2006的冬天我们在那条路上来来往往,用不舒服的鞋子奏出甜蜜的乐章。

    寒冷萧条的街道变得宽阔干净,干枯的树枝伸展着描绘出一幅幅优美的抽象画,冬青愈发的绿的晶莹、绿得耀眼。

    那次晚上压马路海侃时,我时不时搓搓手,胖子就顺势握起我的手,胖子的手指甲总是修的干净整洁,手掌白白肉肉的,掌心自带发热机,而我是手脚冰凉的人。

    微黄的路灯下,胖子说:“以后就让我给你暖手吧,一辈子。”

    稀稀疏疏的星星在远处跳动,天空如巧克力般优雅迷人,他就那样盯着我,细细长长的小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儿,月牙儿里都是我的脸,红红地、美美地。


    胖子的网名改成了“月牙儿”,从早上一打开QQ就看到他的问候,中午边吃饭也会抽出点时间聊上一会儿,晚上碰到他值夜班,我就裹着小被子坐在幽暗的办公室里,欢快的敲动键盘。

    和胖子谈恋爱,除了压马路海聊,就是吃,各种的吃。

    从大饭店吃到小地摊,从中餐吃到西餐,但我喜欢吃小吃,秦十三凉皮、李十二白吉馍、张家臭豆腐、刘家豆腐窜儿,也不知道胖子能不能吃饱,反正他总是排着长队,满足我各种口欲。

    胖子绅士体贴,每次吃饭,在饭店他会给我拉椅子,在路边摊他会给我擦凳子。

    我就坐在那里,看他忙前忙后的给我端饭端汤拿筷子,一趟一趟的不厌其烦。吃完饭他会及时递上纸巾,出门时,他会先推开门或掀起门帘等我出门。

    吃饱了,我们就压马路,走累了,他会背着我。

    他送我回单位,他再回家,回家后必然给我发条信息:“媳妇儿,我到家了,放心。晚安!”

    那条重复的短信手机里存了上百条。(10年后,我发给他最多的短信就是,回家吃饭吗?)

    2006年的情人节,一大早胖子在我们单位楼底下等,我健步如飞,那天天空飘了零星的小雪,清冷清冷的。

    胖子穿着黑风衣笔直的站在那,温和的笑着,雪花飘落在宽宽地肩头上,他捧着鲜红的玫瑰花,黑白相间的围巾随风飘动着。

    我恍若看到了黄磊的儒雅,郭靖的憨厚,周星驰的幽默,我将所有的期许都化身给了胖子。

    我吃着巧克力、把水晶之恋果冻的包装纸上好看的心形剪下来,玫瑰花在窗台上怒放,同宿舍的姐妹说,我笑得比那个花好看。


    胖子开始给我描绘结婚后美好的生活,而我却有点抵触:

    “结婚,爱情都是死在婚姻的枯燥平淡中的。我不想啊。”

    “不会的,和我一起,会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快乐事。”(10年后,我们各捧手机,相对无言。)

    胖子一脸严肃:“相信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结婚吧!”

    求婚啊!太早了吧!心里的小鸟扑棱扑棱飞起来了!

    倒春寒的夜晚,风刮得厉害,他将帽子戴在我的头上,帽子有点大,风一吹,就会掉,他忙得用大手给我捂住,我把双手放在他的口袋里,感受着他的温暖与呵护。他一把将我揽入怀里,长长大大的手臂圈着小小瘦瘦的我。

    那个怀抱里有整个春天,有整个我,有整个我们的世界。

    我们站在昏黄的路灯下,许久许久,冬天走了,春天就要来了。


    不经意在QQ里和胖子聊天时,说自己的发圈断了,不一会儿,胖子气喘吁吁跑来,递给我一个简单别致的发圈:

    “第一次买,不知道咋样?”

    接过他买的最小的最便宜的礼物,我竟有了嫁给他的冲动。

    这么微小的事情,他都会放在心上,我应该可以放心的把我的心放到他的手掌上,一辈子吧!

    2006年的秋天,胖子为我披上了婚纱。

    多想多想像童话故事那样写,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可是我只能写,从此以后,QQ号没有再上过了,我们的恋爱也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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