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结束的故事

作者: 红花笔 | 来源:发表于2016-01-05 01:53 被阅读77次

                    冬天结束的故事

         我叫阿言,此刻我正端坐在中文系一间空旷明亮的教室里。这是我大四上学期的最后一节课,也就是我大学生涯的最后一节课,这节课只有我一个人来上,空旷的教室,我坐在正中央,与老师对峙。

       今天是最后一节课,老师反而没有太多言语,不如平日喋喋不休,只是在黑板上写下一个简单又复杂的假命题:这个世界是文字的。我的老师是一位戴着黑框眼镜的秃顶男子,他的脑袋和头组成了地中海。我不喜欢他。不爱屋及乌,我也不喜欢那个矫情的命题,不喜欢任何将文字贴上“伟大”之类标签的说法,因为文字应该是渺小的,是组成文学大厦的红砖块。

    我不懂老师的用意,于是只好望着蹭亮的黑板撑着腮帮子发呆,老师也不说话,一面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面背着手在讲台上踱步。我不想理会这故弄玄虚的一套,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来上这节没有任何意义的课,于是在两个人的教室里,气氛变得很尴尬。百无聊赖,我转而望着头顶的日光灯,就好像相机的快门,透过这刺眼的白光,我仿佛看到了过去。

       我的大学坐落于城市西南一隅,在这种半郊不郊的地方,这座大学城带动了方圆几百里的经济发展,学校不大不小,恰能容纳将近三万人在这里谈天说地而不觉得拥挤。我就是这三万分之一,如果力哥在这里,他肯定会说:不,是六万分之一。因为他老是觉得我身材太娇小,只能算半个。这个想法很愚蠢,但我从来不会因此生气,因为他的身材永远可以把我少的那一半补上来,所以到底我还是可以这么说:我就是这三万分之一。

       我成天在学校里游荡,无所事事。头发从不遮住脚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的头发从不留长,裤脚从来都是扎起来以露出脚踝。直到我认识了小酸,她说我太out,露脚踝已经过时,而且像我这样的文字青年就应该流背头,扎辫子。见我一次就要吐槽一次,我每次都要强调我不是什么文字青年,别说文字,连青年都算不上。

       “那你来中文系干嘛了?”小酸反驳我。“我单纯只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之所以来中文系,也纯粹是爱好的威逼利诱,否则我决不会来,因为这里的人都很矫情。” “哦哟。”小酸有点诧异,但很快用讽刺的语气掩盖。

    以上便是我和小酸作为同桌的第一次不和谐的交流。

       我在大学里说起来还是算勤快的,日出而作日落还在作,我每天都会按时吃饭上课下课抽烟睡觉,当然“按时”也只是按照我的时间观念。没事的时候我就在校园里闲逛,在草地上躺着仰望蓝得刺眼的天空,然后摆摆脑袋拍拍屁股,捡起一片落叶边撕边散步。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大二,我的生活习惯才慢慢被力哥改变。

       我住的是混合寝,除了我一个人是中文系其他都是读英语的,我很弄不懂这群人,连母语都没熟悉就要去成天钻研外语。力哥的梦想是要在毕业之前考托福出国,去日一下洋妞,他开学伊始就在寝室南墙上贴了一张梦露撩裙的海报自勉:这就是我将来要找的类型。我们都说你拉倒吧,就你那体格。力哥当时一百九。

       小酸在听了这件事情后狂笑不止,在我的大腿拍上了五个手指印后一本正经地问我的梦想,我说我没力哥那么伟大,我只要能写好每一个故事就很满足了。小酸听完后如捣蒜般点头:你会的。接下来,她开始满脸幸福地大谈着她的梦想,她说她喜欢中文系的男孩子,她想在这里找一个男朋友谈一场歇斯底里的恋爱,我要和他牵着手在樱花落下的时候在樱花道慢慢地走。见我一脸诧异,她又解释道:因为我觉得那样,就像是婚礼。                     我不禁为此发笑,女孩子脑袋里尽是些奇怪的想法。总之,小酸是一个单纯朴实的姑娘,至于她的外表,不算美丽,却耐看。对这样的女孩子,我不可能产生厌恶。

       梦想这东西已经变得特别廉价,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说说。力哥在大学前两年几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出国梦,当然,墙上的梦露他却始终念念不忘,因为他打飞机时总是要盯着她的。力哥奔走于各大社团以及健身房之间,在社团他混得如鱼得水,因为家里有钱有背景,任何人都要尊敬他。除了我,我生性羞涩不善言辞又极其懒散,像我这样的人力哥却愿意与我至交,这让我很想不通,我曾多次问他,他都是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没什么,就觉得你写的东西特别牛逼而且没什么心眼,我就佩服这样的人。我能够在大学四年健全的活下来还要多亏力哥,因为我拉屎的时候都经常是力哥给我送纸,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力哥没在我身边我都不敢贸然蹲厕所。

      小酸说你不能这样,朋友是用来相互支撑相互理解的,你老是这样力哥会觉得烦。我说没事,他给我送纸已经送上瘾了,一时半会怕是改不了。那是在一年纪即将结束的那天夏天,我在踢完足球后小酸来给我送水时跟我说的。我不喜欢运动,却非常喜欢足球喜欢C罗,我每个星期五的下午都要去学校绿茵场提个把小时足球,享受一下汗流浃背的痛快。小酸每次都会准时来给我送饮料,现在想来,大学四年里恐怕也只有她知道我喜欢喝冰红茶。然后我们就在草地上坐着计划一下这个周末该干什么。“两条单身狗能干什么”小酸表示很无力,我说小酸你不要这样想,你要想那些情侣能干什么,还不是“吃饭看电影开房做爱”,小酸听完后表示很赞同,立即提出不如过一下情侣的生活,我说也可以但你确定要开房吗,小酸说开房可以但后面那个事情就省了。

      在那个周末,我没有再去约我的女神,我让小酸带信给她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小酸表示很不耐烦,需要我支付长期累积的通讯费,于是我就同小酸一起在学校外街繁华地带如同情侣一样过完了一个周末。我请小酸吃各种小吃,小酸天生爱吃辣,在她童年时候就曾生吃过两个大红辣椒,辣椒看见她都估计要流泪。小酸说突然想喝酒体会一下醉的感觉,我说你是脑壳拌达了没事喝什么酒,然后问她白的还是啤的。“啤的就行,白的你是想让我死。”“啤的饱肚,没劲”“那算了懒得喝了” 然后小酸就一个劲地加辣椒酱,埋头就是吃,吃到眼睛辣肿了眼泪都辣出来了都不肯罢休。

      我的女神住在小酸隔壁的寝室,她总是穿着一条乌黑发亮的皮裤,而且就算是寒冷的冬天,她仍然是要穿丝袜,就如我要露脚踝一样,她头发及腰舍不得剪就像我从来不爱留长发。我在大学一年纪的寒冬里被她性感的紧身裤所折服,在那之后,小酸便开始给我当传信使者,刚开始小酸还觉得没什么,后来越来越频繁她就开始发牢骚:“看来你还挺会逗女孩子开心嘛。”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三个人一起了,小酸充当着电灯泡的身份,在我们商量要去哪里吃饭的时候看什么电影的时候小酸最起作用,女神总是说“随便咯”,小酸就会回她:随你个脑壳,走,吃麻辣烫去。

       让我们说说力哥吧。如上所述,力哥在大一一年里几乎每天都忙于社团和学校举行的各种活动,乐此不疲。在大二上学期,有一回力哥要代表他们学院参加辩论赛,辩论的主题是:中国高考该不该取消。力哥充当反方一辨,也就是说他要极力维护高考这一制度,而就在那不久前力哥才满腔热血地跟我说:我觉得吧,这高考太他妈脑残了,就应该革命。这让我对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比较脑残的辩论赛饶有兴致。那场辩论赛力哥一方获胜,因为在最后双方互辨环节力哥说了一句:他妈的,你们这些白眼狼,没有高考你们会在这么好学校里?这句铿锵有力的“他妈的”迎来了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后来我问力哥:你当时说白眼狼的时候自己怎么想。力哥白了我一眼无所谓地说道:无所谓,反正我又没有参加高考。

      因为那场辩论赛,力哥顿时名声大噪。追求者也就多了,经常在路上走着都能撞着一个“久仰”,在那段时间里力哥慢慢遗忘掉了南墙上撩人的梦露,同时进行了三段恋爱,睡了三个来个中国各地的女孩。力哥开始真正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他每天早上起床后总会不厌其烦的把我的被子掀开,在我屁股上拍几下然后哼着小曲出去约会。在我感觉到力哥沦落了后终于开始了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每写完一部分,力哥都会抢过去津津有味地读完然后给我指点迷津,比如说某个地方用个英文单词应该会更有情调,同时,他也在逐渐裁掉自己的情人,因为他觉得时间不够用有点喘不过气来。最终他只留下一个质量最好的女生,他称他为女朋友,然后每天和她恋在一起,开始了奴隶一般的生活,他说:你懂个屁,男人能屈能缩,我他妈过得快乐。

       我把这个事情同小酸说,小酸听完后一脸羡慕地说:唉,人家多懂事,你看看你,唉,懒得说你了都。那时候,小酸已经不再充当我的通讯员,而是我的知心姐姐,因为我和我的女神才分手不久,我就问小酸:我是不是真不该露脚踝了。小酸点头,说可以留长发试试。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一年四季露着我的脚踝剪着我的头发。不是我不听劝,只是我这人懒散,一时半会改不了那么多习惯。后来我又发现其实露脚踝一点都不过时而且很流行,小酸说那好吧那你就别改吧,等到你想改的时候再改。

       日子总是那样过着。在我把小说写到女主毫不留情地背着他的男人偷情的时候,力哥的女朋友做了同样的事。那天下午我如同往常一般在修改我的稿子,力哥出奇地回了寝室并且一回来就倒床上闷不作声,我问他话他也不说,半响,才拍拍我的肩说:走,陪哥们去喝点酒。力哥喝得很猛,喝得爹妈都不认得,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力哥基本上是在床上度过的,而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直到有一天,力哥的女朋友挽着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来寝室看力哥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天,力哥再次沉睡。第二天早上,他起得比闹钟还要早,我又被他掀开被子拍了屁股,他甚至在寝室做广播体操,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这有回光反照的征兆。力哥说他没事,说以后要多健身多看书了。

       这件事我和力哥都没有同小酸讲,我怕小酸会去找那个女生理论,因为她和力哥早就是结拜的好哥们。小酸仍然活在相信爱情的世界里。

    力哥在经历了那次打击后,终于又想起了他的留学梦和被遗忘已久的梦露。力哥说那才是真爱。上大三后,力哥突然开始发奋图强,每天晨读听力少不了。而我则在他那蹩脚的英语发音中完成了几十万字的初稿。力哥看完后正经地朝我说:我觉得这个学校写东西你称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力哥很喜欢吹牛逼,这是他和大多数富家子弟少有的共性。

       在那段时间,我和小酸的关系开始变得疏远。在她的生日聚会上她向我郑重地介绍了她的男朋友,我问小酸:不是说要在中文系找吗。小酸回答中文系的男生大都不入她法眼,而且那个男生追了她很久,她都不好意思拒绝了。小酸特别炫耀的强调了这一点,去,有什么好炫耀的。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成了小酸的电灯泡,力哥偶尔会来帮我缓和一下气氛但也受不了那种情侣之间的伤害,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我却不好离场,毕竟小酸也曾很辛苦的做过这份差事,我看着小酸的男朋友在大冬天脱下外套给小酸披上,觉得那种作法很幼稚,感觉一阵胃酸,想吐,也是那时我才突然觉得以前小酸当我的电灯泡时好像对小酸挺没良心的。

       小酸和他的男朋友恩爱着,我踢球时她也懒得给我送冰红茶了,反正之后的日子过得很糟,我感觉天空都不那么蓝了树叶都没有以前那么大片了。

       大三那年冬天,小酸托力哥给了我她亲手织的围巾,力哥对我叹了口气说你小子啊,咋这么不懂事。我很怕冷这一点小酸还是知道的,算她还有良心。围巾很舒服,那个冬天我过得很温暖,但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

    力哥在大三快要结束的时候差点送断了自己的左腿,是因为我。那段时间我已经开始不露脚踝了开始不剪头发了,而且性格也变得莫名地焦躁起来。由此同一个大二的学弟发生了冲突以致要大动干戈,干架那天力哥冲在最前头,打得比我都狠,我们两个放倒了对面五个人。但没想到事后却被偷袭了。力哥的腿被打得骨折,还帮我担当了全部责任以让我不被退学,力哥则因为他的父亲捐助了学校喷泉的建设而什么事都没有。

       之后力哥在医院躺了将近两个月才一瘸一拐地出院了。在这期间,小酸同我一起看过他几次,之后便没怎么再见过小酸了。

       “力哥,说实话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总是在你为我劳苦奔波后一句话都不说,其实看似没心没肺的我真的很感谢你。”

       “别他妈给我矫情,以后多写点好故事给我看就行了。”

       后来的日子平平稳稳地过着。在大四刚开始的时候,小酸和他的男朋友吹了,原因是她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个备胎。又过了几个月,小酸告诉我她不再继续学业了回老家了,这里的辣椒一点都不辣她受不了了。我突然觉得心中有一根支柱猝然倒下,脑袋昏沉沉的。

       学校里有樱花园,樱花盛开的时候,我就开始明目张胆地想念小酸了。但却发现已经联系不到她。她还想着她的梦想吗,那个童话一般天真的梦想。

       在大四上学期快要结束的冬天,也就是不久前,我的第一部长篇彻底完成就等着找同意的出版社出版了。力哥托福考了一个英国的野鸡大学准备着出国,我告诉他那里没有梦露那样的女孩,只有莎士比亚。他说没关系反正我也喜欢文字,而且英国妞也不错。

       就在今天早晨,我去给力哥送行。在机场,力哥拍拍我肩说:小子,以后你书出版了给我来个电话,我叫我爸买个一万本,反正你的我信得过。  好的力哥。  还有就是小酸,你有时间就去看看她,其实你们之间就隔了一层薄薄的纸,或许你早该明白的。 好的。我一个劲的点头。

    我说过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那一刻千言万语都堵在了喉咙。“到了那边来个电话。” “当然” 然后我们拥抱道别,我的眼睛突然胀得厉害,于是我把头向上仰着,直到力哥一瘸一拐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野。

    一片朦胧。

       送完力哥后我赶回了学校,来到了这间空旷明亮的教室对着黑板上老师的假命题发呆,我猛的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确是文字的。老师是一位高深莫测的智者。

      下课的铃声惊醒了我,老师已经在讲台上呼呼大睡。我向他深深鞠躬,我知道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听他的课,我现在一点也不后悔。

    楼道没有多少人,不像往日一般水泄不通。我匆忙赶回宿舍,脱下了小酸送给我的围巾,放下了我的马尾辫,清理了我那邋遢的长发,然后把衣服裤子全部脱了一头扎进了厚实的被窝。

       冬日寒风在外面呼呼作响,天空灰暗得很我已无心去看,树叶比蚂蚁都还要小了,我意识到这个城市已经不再有我熟识的人了,突然觉得,在你生活的地方,如果有一个爱你的或者你爱人的存在,并且每天能见到她,那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不会有人会掀开我的被子然后拍我的屁股。我决定要好好睡一觉,然后今晚,对,就是今晚,我就要飞去小酸的家乡尝尝那吓人的大红辣椒。

    注:这篇文章完全是我“意淫”的产物,我并没有在中文系上课,而且才读大一。此文就献给我即将度过的大学四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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