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正在泡脚,听到他从外面回来,没一会儿他来敲门!
有什么事吗?我说(不太想开门)。
他:给你说点事!
我:有什么事你说吧,我听的到!
他:你开门,三两句说不清楚!
我:听的清楚,你说吧!
你开下门,我还能把你吃了!
好吧,你等下,
于是,擦干脚丫,
穿着睡衣加个外套去开门,
他径直走进来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开门见山:“我和我媳妇吵架了”,因为房租,她说你要还打算在这住的话,房租要涨到$%#(原来的一半还要多)!
要不住的话你接下来就开始找房子吧!
我表情淡然的说:嗯,我还以为嫂子误会我们之间有什么事情呢!
不是那个就好!
嗯,你考虑下,不着急,说完他就回屋了(他住我对门)!
其实,我是理解他的,跟媳妇吵架不过是个借口,大家都是成年人!
毕竟按市场价我住的房子确实给他的价格有些低(他老板的房子给他住的)!
如果不是朋友关系,大概他也不会租给我!
不过,他可能不知道,我对于住所并没有多高的要求,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也就够了!
为了搬家方便,这些年并没敢买什么大件物品,最爱的书也大多都是读电子书!
衣服和其它物品,也是一边买,一边扔,所以搬家除了两个被子,也就一个密码箱,一箱书!
随时做好搬家和随时滚蛋的准备!
这也是一个人的好处!
在哪住不是住,流浪社会多年早已练就了“我心安处便是家”的境界!
搬家,还不是说搬就搬!
其实这样也挺好,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会腻味!
人生是漫长而短暂的,也是丰富多彩的!
我才不要在一个地方呆一辈子直到老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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