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胡久久的第一次独自旅行,之所以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被称为人口大省的河南,完全是因为林之临。
在未遇见林之临以前,胡久久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踏上这列往北直至河南的火车,很久以前她曾以为自己的毕业旅行,会优先考虑丽江、西藏这些地方,然而遇见林之临后,她便开始明白,丽江和西藏没有她想要寻找的东西,她的信仰在河南,在那个少年生活了十几年的那片土地。
胡久久对河南的了解并不多,听到“开封、洛阳、登封、安阳、商丘、胡辣汤、烩面⋯⋯”这些词汇,还是通过林之临,前方会有多少挫折和变故,她完全不知道,但她依旧毫不犹豫地踏上了那段旅途,当她坐在开往郑州的火车时,心里没有任何恐惧,有的只是忐忑和期待,她有多想再见到林之临,只有压在箱子底下那厚厚的几大本日记本才知道。自从林之临毕业去了上海又回到河南后,她想念他想念地快要疯了,现在胡久久终于走向了他,而这一切,她没有提前告诉林之临,她悄悄的来,安静地期待着。火车上又挤又吵,因为准备匆忙,没有买到其它车票,只有硬座,26个小时的路程,纵然年轻也感觉疲累,可是胡久久毫不退缩。
林之临来到这座南方城市读大学的时候,遇到了胡久久,那是胡久久最花季的年龄,同时也是最胖的时候,1米六的个子,却有着140斤的体重,也许是因为不自信,胡久久一直都很安静,不会与任何人特别交心,也不会与任何人交恶,胡久久极力隐藏着自己,恨不得在任何公共场合都是个小透明,如果问起她的同班同学:胡久久是谁?知道的人寥寥无几,但如果问她们知不知道胖得像球一样的那个女生,几乎每个人都点头。这使胡久久愈加自卑,只想藏在人群里,不被任何人看到。
遇到林之临,是因为一个疼痛又沉重的意外。那个夏天的傍晚,胡久久独自一人在学校里走着,还未走近足球场,便听到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喝彩声。大概是学校足球队在比赛吧,胡久久想着。如果不是有事情要经过那里,胡久久是不愿意走近足球场的,抗拒人群已经成了她的习惯,对她而言,热闹是他们的,与她无关。从足球场经过时,看到足球场边上围着一层又一层的人,她微低着头慢慢走过,比赛似乎很激烈,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一直到胡久久被远处射来的足球重重砸在脸上时,她还不知道那只球是从哪里出来的,她只听到一些杂乱的惊呼声,只感觉到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向嘴巴,流向下巴,滴落下来。那一刻她感觉自己的鼻梁都不像自己的了,先是一阵疼,后来就麻木到没有任何痛感,感觉整个脸都火辣辣的,在她重重的倒在地上的前几秒,她看到几乎所有人都向她看过来,她忘了脸上的疼痛,心里只重复地在想着一句话:完了,完了!
胡久久摔倒在地上后,还在思考着自己是因为痛感倒下的,还是因为丢尽了脸而浑身失去力气倒下的。她想不出答案,只听到有人在吵闹的人群中叫喊:快点过来,球伤到人了!紧接着有许多人向她走来,胡久久真希望能有一个地缝让她钻进去,再也不要出来。这时候她看到有一个男生一脸焦急地跑到她的面前,男生浑身是汗,应该是刚从球场上下来的,他憋足力气试图把她抱起来,却受挫于她的体重,这个结果让胡久久感觉眼睛有点酸,之前一直忍着没有哭,这瞬间眼泪却不受控制,像打开的水龙头一样,全部争先恐后地流了出来,怎么也止不住。
林之临见状,慌了,不停的道歉着,看到胡久久的眼泪像豆子一样涌出,鼻梁上的伤口肿的厉害,血还在汩汩地流出,猜想她此时必定是痛到了极点,心里更是愧疚万分,咬咬牙,使尽全身力气,艰难却沉稳地抱起胡久久,一个劲地往医务室冲去,身后有一群学生也风风火火地跟着跑着,吸引了众多目光。
这就是他们的相遇,带着伤,带着泪水,带着140斤的体重,后来,胡久久回忆起被林之临抱着跑向医务室的时刻,她想,那个时候的她一定很丑,血与泪混合在脸上,可怕又狰狞,可是,当她记起林之临因用尽力气而微微颤抖的双臂,焦急的表情,不断安慰着她的话语,急促的心跳声,以及那条被她弄脏胸口的球衣,即使感到丢脸,却还是感动到有些哽咽,虽然她知道,罪魁祸首就是林之临,却没有一丝怪他的想法。
处理好伤口后,医生松了一口气,对胡久久和林之临说:“所幸的是,鼻梁骨没有被砸断,伤口好好养一段时间,多加注意,一般来说就不会留疤的。”
林之临送胡久久走回宿舍,路上,胡久久知道了林之临的名字,两人这才真正算是认识了,林之临心虚地看着鼻梁上包扎着厚厚纱布的胡久久,满脸自责,说:“实在对不起,给你带来这么大的伤害”。未等胡久久回答,又说:“我刚才把我的号码存在你的手机上了,以后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
“好”胡久久依旧安静的模样,因为害羞,也因为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觉得她很难忘掉今天,就算不是因为丢脸,不是因为被众人注视,就算仅仅是因为遇到了林之临,都让她一辈子都记忆深刻。
林之临叹了口气:“现在你就是跟我要天上的月亮,我都会想办法摘来给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么补偿你才好。”
“我要月亮干什么,真的没事,一点小伤口而已”,看着林之临因愧疚而万分难受的样子,胡久久忽然有些心疼,反而安慰起了他。
“唉,你这傻女孩”
走到了女生宿舍楼下后,相互道别后,林之临才慢慢离开,胡久久站在原地不动,看着他远处的背影,看到自己肥胖的身躯,悲伤忽然涌上心头。
回到宿舍,舍友们原先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到胡久久带着伤口回来,大吃一惊,几个女孩担心地问清缘由,又得知伤口并不是特别严重,才放下心来,“小久,有什么不适要及时告诉我们,我们好帮点什么忙”,雨俪说道,胡久久感到温暖,大学宿舍是出了名的矛盾场所,望着面前几个女孩,忽觉无比幸运,遇到的都是一些性格比较好的女孩。
第二天,胡久久的手机响了,显示的是林之临的名字,胡久久有些意外,在她看来,一点小伤口没什么,她不希望因为自己而给别人带来麻烦。
“喂?”胡久久接了电话
“久久吗?我是林之临。你还记得吗?”
“嗯,我记得。”
“伤口有没有好一点,或者更疼了?”
“我好多了,不用太担心。”
“那就好,你吃饭了吗?”林之临忽然问。
“还没有,待会再过去饭堂。”胡久久如实回答。
“你下来吧,我们去吃饭”
“呃?”胡久久有些惊讶,不知道该说什么。
简单整理一下着装,胡久久便下楼了,她从来不化妆,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有那个必要,身材已经是硬伤,而且她鼻梁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该丢的丑都丢完了,索性破罐子破摔,事实上,她既期待见到林之临,又害怕见到他,她知道,她的自卑又在作祟,她想,人都是喜欢美丽的事物的,林之临之所以和她走近,大概是因为觉得亏欠吧。
林之临穿着一件白衬衫,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又舒服,加上一米八的身高和好看的长相,如同画中走出来的少年,神圣不可侵犯。“傻姑娘,走,请你吃饭去。”看到胡久久,林之临说道,胡久久点点头,咧嘴笑,眼睛因为肉的挤压而快成了一条缝,接着说:“我觉得我的鼻子快好了!”既是想让他放心,也是想抚平他微皱着的眉头,然而林之临心明如镜。
林之临记得第一次见到胡久久,她躺在地面的模样,伤口流着血,委屈又呆萌的模样,她真重啊,让他抱的有点吃力,可是很多时候,明明是她受了伤,却还反过来去安慰她,真是个傻气的女孩,他能洞悉她心间的自卑,心疼她的小心翼翼。
读大学以来,胡久久没有一顿饭是没有红烧肉,可是这一次,她只点了几个素菜,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样,她想,大概是因为林之临身上的光芒刺得她生疼吧,林之临,学校足球队的队长,长得好看成绩也好,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偏偏还温柔的对待每一个人,从来不看轻任何人,他的优秀,刺得她的自卑无处可逃,她忽然不想再按以前的方式生活下去。林之临看着胡久久餐具上的蔬菜,有些惊讶,调侃道:“久久同学是想为我省钱吗?”
胡久久脸有些红:“我只是不想再胖了”,气呼呼的口气,却听不出半分哀怨,大概只是在和自己置气。林之临没有说什么,反而吃饭的时候成了一个话唠子,一直给她夹菜,一会儿说:“久久要吃点这个,伤才能好快一点”,一会又说“久久相信学长,这个吃了又营养又不会发胖”⋯⋯胡久久觉得自己和他待一块后,脸皮都厚了一点。
一个多月过去了,胡久久的鼻子上的伤口也痊愈了,而且很幸运,并没有留疤,林之临对胡久久一直很好,不管是出于愧疚还是什么,当那几个盛气凌人的女孩来到胡久久面前找茬时,胡久久才明白,她因为林之临成了许多女孩的公敌,可笑的是,那些女孩一边嫉恨她,一边对她表于不屑。她们把胡久久逼入人迹罕至的小道,揪着她的头发,狠狠扇了几巴掌,胡久久愤怒的看着她们,想还手,无奈被牵制住双手,只能愤恨的看向她们,胡久久不明白,这群花季的美丽女生们,为什么会一改往日的温婉,变成小太妹的模样。为首的一个卷发女生,举着胡久久的鼻子狠狠骂道:“你这死肥婆,又肥又丑,还想做白日梦,我警告你,不要让我再看到你接近林之临”,言罢,一群人相继踢了一下胡久久肥大的臀部,臃肿的腹部,才扬长而去。胡久久看着这样的自己,忽然不明白,林之临为什么还敢和她做朋友,她这么差劲的一个人,如果仅是愧疚,他连续一个多月的陪伴和照顾也早已补偿了她。
当林之临听到风声赶到时,女生们早已散去,远远看到胡久久蹲在墙角间,整个头都深深埋进膝盖,她双手把脸捂得严严实实,双肩因哭泣而在微微颤动着,林之临感觉鼻子发酸,,这一次他没有走过去,没有给胡久久一个安慰的拥抱,他转身离去,双眉紧皱,眼睛像是要喷出火一样,脸色变得异常阴沉。
那天晚上,胡久久没有吃饭,她脸上的红印已经消去,眼睛已看不出哭过的痕迹,她捏着肚子上的肉,发了整整两个小时的呆,让舍友们万分不解。那天晚上开始,胡久久开始跑步,跑了多久她已经记不清,她只知道汗水已经湿透她的衣服,她累得几乎是要趴在地上了,从那以后,因为清晨的运动场人最少,所以她每天准时六点半爬起来跑步,晚上也不知疲惫地一圈一圈地跑着,对她而言,流出来的不仅是汗水,还是过去的泪水,羞耻,整整一个月,她都没有碰过肉,她没有受不了,反而忽然觉得素食原来那么美味。
整整一个月,胡久久瘦了二十斤,120斤和140斤是不同的一个世界,她感到连世界都对她友善多了,可她明白,120斤,还是个胖子。
整整一个月,她都没有见到林之临,她确实在躲着他,不是因为害怕女生们的威胁,而是意识到,她大概是真的喜欢着林之临,可是她不愿意在这最好的年龄里,以最笨拙的姿态喜欢着最优秀的人,她决定改变,她巧妙地避开了可能见到林之临的时间点,手机也长时间开着飞行模式,偌大的校园里,想要躲避一个人,并不难,林之临没有固执地寻找她,谁都在按谁的生活方式在日复一日地行走着,没过多久,看着昔日飞扬跋扈的几个女生,态度诚恳地在与她道歉,言行间不见往日的嚣张,胡久久不知道,林之临做了什么,才让这些女生终于放低姿态,她反倒不怪那些女生,还庆幸她们做了那个使她下决心改变自己的导火索,她忽然有些感慨。再见到林之临时,秋天已经过去了,胡久久从140斤瘦到120斤,再从120斤瘦的95斤,她感觉自己像是把一半的自己丢在了那洒满汗水的跑道上,厚重的棉衣替代了过去那一层层脂肪,她过去被脂肪遮掩住的美丽五官,现在都立体地展现出来,她看着镜子里愈加美丽的自己,不可置信,在舍友们的惊叹中,她忽然嚎啕大哭,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林之临,告诉他,她很想念他,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她的想念深入骨髓。
似乎每一个女生都一样,变好看后,自然而然地就会打扮了,胡久久也一样,或者说,敢打扮了,她成了她们系里数一数二的美女,胖女孩终于成功逆袭,没有人敢相信,这个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的瘦弱女孩,和过去那个像球一样的女孩是同一个人,即使男生们总会忍不住为她驻足,胡久久也没有因此高傲,因为丑过,所以懂得。她依旧安静沉默,美丽却不张扬。天色已晚,林之临从图书馆里走出来,踏着疲惫的脚步,走在夜色中,听到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他一下子顿住了,转身,看到久久正笑着望着他,他揉揉眼,以为出现了幻觉,胡久久裹着冬装,整个人看起来却那么弱不禁风,她变好看了。林之临走近她,意外之际却满眼心疼,她一定很久没有吃她喜爱的红烧肉了吧?她的跑鞋已经跑坏好几双了吧?他不知道她曾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他紧紧抱住了她,这个拥抱积满了再次见到时的一切关怀,说了一句:“久久同学的鼻子更好看了”。
胡久久也拥抱着这个曾经占据了她全部心情的少年,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她耳朵的鼓膜,令她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从初识到那段自我改变的岁月。她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
他们漫步走回去,像第一次送她回宿舍的时候一样,即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见到,他们之间也没有半分生疏,林之临想起自己独自站在偏僻的大树下,看着胡久久日复一日地奔跑着,一脸坚决,一脸隐忍,她的毅力和自身的坚韧使他惊愕,他从不打扰,只是默默观看,看着她一点一点地蜕变着,他无声地陪伴着她,没有痕迹,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给这个女孩带来灾难,他拼命想加倍补偿。
刚走到宿舍楼下,像是想到什么一样,胡久久忽然问:“那些女孩和我道歉,是你插手了对吧?”
林之临假装一头雾水:“什么女孩,我怎么不知道?”
胡久久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追问,只是认真地说道:“谢谢你,林之临”
“什么林之临,叫学长”
“不叫”
“没大没小的,是不是我太久没教育你了!”
“就不叫,你打我啊”胡久久调皮地跑开了。
看着消失在宿舍楼梯的胡久久,林之临感觉满身的疲惫都消散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胡久久最快乐的事,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听林之临说起他的家乡河南,听到他无奈地自我调侃“好多人都觉得我们那里的人都是偷井盖的”,听到他兴致勃勃地说“以前还在河南的时候,我会经常和朋友去二七广场逛”,“清明上河园是张泽瑞画清明上河图的地方,那里有时候还会表演节目。”“你以后如果去了河南,一定要喝胡辣汤,不要喝郑州的,开封的才好喝”“龙门石窟可是很有名的哦,当你走到它的面前,会不由自主地心生敬意”“好多人都觉得河南人特别喜欢吃辣,真不知道是怎么被误传的,其实我们那儿的人,吃辣都不厉害”⋯⋯胡久久像个好奇的孩子,拉着林之临问东问西,偶尔听得认真了还会出了神。
说起来,胡久久现在踏上去河南的路,全归于林之临,他让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不同于温婉的南方的世界,有着更多的豪迈和大气,粗犷和辽远。
他们从来没有在一起,关系却铁的让旁人羡慕,如今再也不会有人指着胡久久,说她不配站在林之临的旁边,胡久久觉得仅仅这样,一切就都值得:我终于有资格走近你,你的光芒不会再因我而蒙上灰点,真好。
当林之临在足球场上奔跑跳跃时,胡久久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然后噗嗤地笑出声来,再来到这里,已是不同的心境,胡久久偷偷拍下了林之临认真踢球的样子,心无旁骛的林之临,和队友默契地配合着,全身心投入在足球场上,竟是那么帅气,惹得正值妙龄的女孩们大声尖叫,后来胡久久将这张照片打印出来,走在哪里都会背在包里,像是林之临一直都在她的身边,触手可及。
“背包里藏着你的照片,手机密码是你的生日,我的日记本布满了你的名字,一笔一划留在我的生命里,我本该平淡无奇的青春,却因你而开始出现巨大转折,虽然你从不曾属于我,但我毫无怨言。”这一天,胡久久在日记本上写下来这段话。
有时候,看着林之临,胡久久都会想,就是这样一直只和他做朋友,也是会心满意足的,她对喜欢的事物从不会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对她而言,凡事最后都会圆满,如果不圆满,一定是因为还没到最后,合适的人,总会在最合适的时候来到。
那时胡久久已经大三,而林之临也快要告别校园,那一天是林之临的队友生日,应一群人的强烈要求,林之临带着胡久久一起过来,很热闹的一个夜晚,大家都喝着笑着聊着,生日过到一半的时候,一个同是大四的女孩,借着酒意拿着麦克风向林之临告白,她说:“之临,我们都要离去了,可是我是多么喜欢你,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能无所畏惧地放下所有跟你走”,说完,大哭起来,哭的那么撕心裂肺,悲伤的情绪一下子在这个小空间蔓延开来,很多人都没有再说话,林之临走到美丽女生的身边,轻轻叹气,为她擦干眼泪,任其紧紧抱住自己,轻拍她的后背,安慰着,末了,说:“你会遇到更好的”,惹人唏嘘。 胡久久看着那个哭花了妆容的美丽女生,又看着林之临,这个连拒绝别人都那么温柔的男孩,忽然想过一个念头:会不会有一天,他也会这样拒绝我?
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林之临去了上海实习,有时候胡久久会有种错觉,好像这个校园成了空的,她想,原来林之临已经这么重要,能见到林之临的机会越来越少,林之临也越来越忙,同在南方,两人却相距甚远,胡久久又回到遇见林之临之前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跑步,淡淡的,安静的。始终一个人。
林之临留在了上海,有一天下班经过一家首饰店时,被橱窗上展示着的一条项链吸引到了,这项链的坠子中间,是一轮淡黄色的弯月,被镶在银圈中,看起来与众不同,美丽独特。林之临心里一动,想起了胡久久,记得刚认识她就让她受伤,当时愧疚地不知道该怎么补偿,如果能把月亮摘下来,他都想去一试。
胡久久看着出现在她面前的林之临,一脸不可置信,下一秒,就牵起他的手快速跑出学校,然后慢慢走到对面的小餐馆。两人一杯接一杯地猛灌着啤酒,像是想一次补回那些缺失的岁月,从天南说到海北,慢慢的,胡久久不胜酒力,有些晕眩,才想起来要问:“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在上班吗?” 林之临看着这个慢半拍的女孩,无奈地摇头,说:“我看到了一条项链,觉得挺适合你,就回来了。”拿出礼物,刚要递给胡久久,胡久久就一下子捂住嘴往卫生间跑去,留下林之临在原地一脸懵逼。
最后是怎么回到宿舍的,胡久久早已记不清,脑袋疼得厉害,收到林之临的信息:“我是趁着休假回来的,得回去上班了,看你醉得厉害,只好和你舍友一起把你送回去。”过一会,忽然察觉到自己脖子上多了一条项链,取下来细细观看,不禁湿了眼眶。
“你回来就是为了给我带一条项链吗?”胡久久不解地问道。
“是啊。”林之临淡淡回答
“你⋯⋯唉”胡久久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是不是很感动呀”林之临用欠揍的语气问道
“小女子无以回报唯有以身相许”胡久久笑嘻嘻地回答。
林之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着:“那好好养着,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怕长胖就不吃肉,耐心等我签收”
日与月不断地循环替换着,青春慢慢地,走到了尾声,与林之临相识三年了,而如今,胡久久也要紧跟着林之临的脚步,离开了这所大学,四年生活划下句号。本该步入社会,开始职业生涯,只因听到林之临前段时间说:“我回到河南了,可能要待一段时间才再去上海。”她便停止了投简历、去面试的脚步,买了去河南的车票,走向那个日益变得成熟稳重的少年。
这是她的第一次独自旅行,也是最紧张最义无反顾的一次,期待且忐忑,也许是因为她就快能够跟他呼吸同一片空气,也许是因为她就快能够和他看同一片不怎么蔚蓝的天,亦或者是因为她实在太想太想他了。
凌晨三点,胡久久在拥挤的火车上醒了过来,再也没了睡意,窗外的天空一片漆黑,仅有几点星光在孤独光烁着,这时,一条信息进来,是林之临,他说:“怪了,久久,我刚刚梦到你,就怎么也睡不着了,此刻非常想念你,真的。” 胡久久没有回复,心想:真巧,我也是。她忽然对前方充满了信心,她不知道林之临会在这片土地的哪一块角落,下了火车后,胡久久没有立刻找地方休息,她独自走着这些从来都没路过的小路,全部只为林之临,她于千里之外来到他的河南,这时,她深深地觉得,她喜欢他,而且会喜欢一辈子。
胡久久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喜欢着林之临, 她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喜欢着他, 她既忍着羞涩,又忍着嫉妒的折磨,她猜想,也许他对此一无所知,而现在她终于决定走向他,把这一切告诉他,不是想要什么结果,只是想要告诉他,在那段卑微或者骄傲的日子,她都未曾停止过喜欢他,仅此而已。
“林之临,我饿了,你请我吃饭吧?”胡久久一个人瞎逛了很久后,忽然特别想喝林之临曾经说过的胡辣汤,于是给林之临打了电话。电话那边的林之临讶异之余,很快就意识到了胡久久的意思,忙问:“现在在哪里,我立刻过去。”
林之临驾车来到二七广场,在人群中一眼就望见胡久久,有些人就是如此,哪怕途径漫长岁月,将她置身于滚滚人流,你同样可以轻易地便将她隔离出来。面对一身疲惫,眼睛却炯炯有神的胡久久时,林之临接过她的包,越是因为有太多话想说,就越是无言,还是胡久久打破了沉默:“我在这里只认识你,所以你要负责我的衣食住行”
“好”
“我要去喝胡辣汤”
“好”
“我要吃烩面”
“好”
“我要去清明上河园”
“好”
“我要你陪我去那些你说过的地方”
“好”
“不许只说好”
“好”
胡久久忽然说:“其实我喜欢你”
林之临一愣,眼睛里充满着融化了的柔情,一把把她揽过来,在她耳旁轻声说:“其实我爱你”
胡久久怀着满腔的深情,义无反顾地穿过大半个中国,毫不畏惧,走向这个少年,而林之临,目光里装满沉甸甸的爱,迎接一身疲惫的胡久久,许多许多的话,他们还未开口,彼此便已经意会,他们都一样,都相信着,凡事最后一定会圆满,如果还不圆满,一定是因为还没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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