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郑伯克段》谈“阴阳谋术”
郑庄公寤生留给后世人的印象比较复杂。在此不谈他的政治业绩,就将其一段较为经典的事例,并由此引发的对“谋算”类的问题思考一二。
“郑伯克段于鄢”(古文观止)的故事知道的人很多。从表面上看,这个寤生很阴险,他一步步地计划着将弟弟推向绝境。而且狠心将生母赶走,誓不相见。但在此事件中也给予了他该行为的一些理由,即其母武姜偏向于弟弟叔段,且不是一般的偏向,简直是将寤生当作了仇人,并企图让武公(孩子他爸)废长立幼。史记〈郑世家第十二〉载:武公(郑武公掘突)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
好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看似很简单,就是如何来看待历史。如果只是籍着文字记载的话,一切都很明了。如果觉得探究这些早过去了的事情毫无意义的话,我们也就该打住不谈了。我个人有一种感觉,整个事件的过程应该是很不简单的。
寤可通牾,逆的意思,寤生就是难产,也正合史记所载述。因为难产就生恨?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对此不大认同。也有史料说武姜生庄公时因其腿先出而被吓着了,这更不能令人信服,在那个时期,一般孕妇生产时都是有接生婆助产的,更遑论皇室贵妇了。因为疼痛,孕妇基本都是仰头而叫,而身为一国之母的武姜,其生产之时当不会不顾体面地袒身露体,也便几乎不可能看到自己那个地方的状况。还有一种说法,说寤生是指婴儿出生时眼睛睁不开,也不啼哭,这是不祥的,严重的会妨父母。
以上几种情况都不足以令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儿子恨如仇敌。这背后肯定有不为人知的事。既不为人知,也只好凭籍猜测。一开始我是猜想寤生会不会是另外的女子所生?但从后来庄公掘地见母的情节看,这个猜测不大合理。那是否在寤生童年时有非常忤逆的行为,从而使得武姜对他寒心?这也站不住脚,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年幼子女的不懂事是不会太计较的,更不会生成大恨。于是,我大胆地猜想——寤生是个畸形儿!但不会是很严重的畸形,可能是“六指”或“兔唇”之类的,不然武公也不会将王位传给他。
从古至今,生出了畸形孩子对父母,尤其是对母亲的刺激相对较大,这也只是一种猜测。若此,当小儿子叔段出生后,武姜就把所有的爱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她想让武公将王位传给段,武公身为一国之主,考虑问题相对全面,立储是国家社稷的大事,断不会轻易被琐碎的事情所左右,即使寤生存在轻微的畸形,他也定是认可了其内在的能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长幼之分。
寤生继位后,武姜要求他将“制”这个地方封给段,庄公没答应。理由是“制”很险要,是郑国抵御外来侵略的要地,不能随便封出去。当她又要求将大京封给段时,庄公允许了,为这,他还受到大臣的质疑。他的理由也很干脆——母亲的要求,我不能违背(标榜其孝)。
如果就这样了,段会混得很不错,武姜的生活也会很幸福,庄公也就不会被后人冠以阴险狡诈之名了。结果却是武姜没有出乎庄公意料之外地消停下来,因为她没消停下来,所以也就自然陷入庄公所布的局。
正如我们现在知道的那样,武姜勾结叔段造反,庄公平了叛,段逃到了共,然后自杀。庄公为了段的死“大哭”了一场,然后一气之下将母亲赶走,并发誓不及黄泉不相见。然后,有了颖考叔与他论孝的事,最终与母亲掘地而见,不仅夺回了“母爱”,还上了历史“热搜”。
我们知道,文字叙述与客观事实之间始终存在着差异。历史文献提供给我们的也只是一些迹象,我们要从历史发展的内涵中去挖掘一些根系。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着,且是唯一的,因为事过境迁,我们无法将其完全复原,也正因此,在错综复杂中给予了我们对历史的立体的视觉。于是,尤显鲜活。
在《郑伯克段于鄢》的事件(说成故事更为准确)中,我们不要过于武断地去评判。武姜也许有她不为人知的方面,从而令她“剑走偏锋”,庄公也许并不如传说中的阴险,他只是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叔段在整个事件中也许是最辛酸的角色,由于他是一个失败者,内心世界根本不会有谁去深入推敲,姬滑终老外乡,他又该负起什么责任呢?而对于当代的我们,最重要的是从历史文化的渊源中汲取一些经验,并从内心去悟觉一些东西。
“郑伯克段”的故事,流传于后世,给予了后人诸多借鉴。如在两晋末年,盘踞幽州的王浚意图谋反,被当朝名将石勒所察觉,决定将其剿灭。却因其势力强大而有所顾忌,便实施计策麻痹之。他派人敬献了很多珠宝给王浚,并寄书信一封,以表拥其为帝之心,使其信以为真。恰逢王浚有一部下背叛他,欲投奔石勒,而石勒却将其斩杀,并将首级送给王浚,使得王浚彻底消除了戒心。公元314年,石勒获悉幽州遭遇水灾,他预感到机会来了,便作了充分的准备,同时静观其变。果不出其所料,王浚非但不设法解除受灾民众的生活危机,反而增加苛捐杂税,导致民怨沸腾、军心不稳。石勒看准时机,率军攻打幽州。王浚对石勒毫无防备,还以为他是来拥立自己为帝的,结果,束手就擒,身首异处。这是关于“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的一个经典事例,收编于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与早前的“郑伯克段”可谓是“异曲同工”,只不过郑庄公的手段更为高明,使得对方自己一步步走入绝境,最终自取灭亡。
“欲擒故纵”作为“三十六计-攻战计”中的一计,在社会发展的各历史阶段,被普遍运用于战争及权和利的争斗中。纵观现代各领域,由于社会格局及人的思想理念的转变,这种“谋算”类的东西往往难以被认可,起码是“羞于认可”,一旦在某些人身上体现出来,便被冠以“狡猾”、“奸诈”、“老谋深算”等贬义性名号。
怀揣探寻原因的目的,我重新回顾历史,旨在探悉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此类具有“谋算”性的东西的认可程度。于是,从中发现了一个被无意中忽视了的现象。关于“谋略”方面,尽管在任何社会背景下或多或少都存在,并被运用着,但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之间,对其的认可度是有区别的。而这种认可度往往与文化环境息息相关。
纵观历史,春秋(含春秋)时期以前的社会,充溢着以“王道建设”为主导的崇尚人文风气的气息。尤其是在商、周统治阶段,社会相对稳定,人们更多注重的是自身修养的提高,而“谋略”,则大多体现在治国之策方面。到了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国逐渐摆脱了东周王朝的统治,热衷于扩大自己的地盘,于是,战争四起,也便开始崇尚“谋略制胜”,国与国之争、权贵相争,由此涌现出了大量的以智谋为生的“谋士”。随着战争越演越烈,应运而生出“兵法”、“计策”等系统的“谋略学术”,并一直延续到以“冷兵器”作战为主的历代封建王朝。
就“谋略”方面,也有分类。以大家所熟知的“三十六计”为例,其中有纯战略性的策略,如“围魏救赵”,便是为了避免与实力强于己方的敌方正面对抗而采取攻其后方薄弱环节,迫使其分散兵力,最终制胜的计策。这一计策毫无“诡性”可言,只是一个合理的作战部署。再如“以逸待劳”,是“论势”之策,充其量有点“投机取巧”。其中却也不乏“阴谋诡计”类,如“借刀杀人”、“乘火打劫”、“笑里藏刀”、“欲擒故纵”等。这些“诡诈”的东西在战火连天的时代虽也为“自愈清高”者所不齿,但为“适者生存”故,便也“无可厚非”了。
在当今这个“不见血”的竞争社会,“阴谋诡计”的东西是不宜摆在台面上的,但实际上却从未停止甚或从未减少使用,只是注重了“门面”的修饰,“借刀杀人”不叫“借刀杀人”,叫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乘火打劫”叫见机行事。而“欲擒故纵”相对要复杂许多,它虽然属“阴谋”之列,却有着双重的效应,如石勒使用此带有“阴谋”性质的计策对付王浚,其本质属于正义VS邪恶,王浚的失败乃至灭亡是其自作孽的结果,因此,后人对石勒的这次举措是几无非议的。我们再看“郑伯克段”,这一事件较为复杂,对立双方在此事件中的“正邪”性并不明确,武姜出于维护小儿子叔段的目的,处处与郑庄公作对,在要求封邑上得寸进尺,并最终发展到伙同叔段造反;郑庄公并非糊涂之人,对其母与弟的“不安分”早已心知肚明,精心布了一个局,最终将叔段逼上了“断头台”,将亲身母亲赶出了家门,虽说这一事件并未被录于“欲擒故纵”之计的典故中,但很显然是起到“点拨”、“指导”作用的,此计的“阴毒”便也彰显无遗了。
读“郑伯克段于鄢”,令我心生波动。是什么致使一个人不念亲情,处心积虑地对付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兄弟,并将他们逼上绝路。诚然他们是有可悲、可恨之处,可如此“煞费苦心”实在是过了。此事件对我触动最大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其中郑庄公为达成目的而采取的可怕的“手段”,好一个“欲擒故纵”,一方面,人性的“贪得无厌”、“阴险狡诈”、“沽名钓誉”以及“虚伪”展露无遗。另一方面,让我深切感受到“阴阳计谋”巨大的“威力”,用“杀人于无形”形容毫不为过。而这些绝不仅限于战火连天时期的战场,在竞争激烈的现代贸易、职场、学派、生活等诸多领域也都无处不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还是人类自酿的悲剧?这已经不重要了,学会管理自己、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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