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的风铃耳环

作者: 王先森Beckham | 来源:发表于2016-12-04 21:16 被阅读0次

    一、

    听说过美女救英雄吗?前两天我就被一个美女给救了。虽然我并不是英雄。

    前几天晚上去超市采购东西,提着满满一包零食满载而归,一路上心情甚好,步子都轻快了不少呢。

    结果刚转过街角,我就被打劫了。

    深不见底的巷子里,月黑风高,就在我没有一点点防备的时候,一把刀架在了我脖子上。

    “把钱拿出来。”声音极其低沉,一张蒙着黑布的冷峻面孔在昏暗的路灯下时隐时现。

    我下意识的把手伸进裤兜,手里死死拽着逛超市仅剩的三块五。

    要钱还是要命? 当然要钱了,钱都没了,还有什么活头。但是不给的话他砍我一刀怎么办,那把刀那么长,卧槽砍下去肯定很疼,此刻在我心里正经历着一场波澜壮阔的心路历程。

    “动作快点,把钱拿出来。”黑衣男子有点不耐烦了,把刀架的离我脖子更近了。

    怎么办,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孤男寡男共处一巷,我一个弱男子要怎么反抗这邪恶势力。难道我今天就要命丧于此了吗,真是天妒英才。

    “砰”的一声,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我眼前的黑衣男子被一个酒瓶砸倒在地上。

    “敢在老娘的地盘惹事,你不想混了吧。”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出现在黑衣男子背后。还没等我看明白,黑衣男子从地上踉跄的爬起来,闻声而逃。

    “你没事吧。”她朝我走来。

    “恩,没事。今天多亏你了。”我一边上下打量着她一边连连道谢。

    “没事就好,不过这救命之恩你该怎么报答呀。” 她话峰一转,嘴角坏笑的对我说道。

    我惊恐的望着她,立马双手呈交叉状挡在胸前,满脸悲喜交加的对她说:姑娘大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她色欲熏心的朝我走来,一步一步的靠近我,我眼看就要把魔掌伸向我了,我两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哭着喊道:“你得到了我的人,可你得不到我的心。”

    看着她离我越来越近,我叫嚣到:“你别过来,你再过来一步,我就坐地上永远不起来。”

    下一秒我就起来了。

    是被她强行给拉起来的。

    有些逼是不能装的。

    “你的永远也太快了一点吧,看你那样子,就像是要被强上了一样。”那女子娇躯一颤,破涕而笑。

    靠,原来是逗我的,害我白高兴一场。

    二、

    为表诚意,我请她去喝咖啡。我们找了一间隐匿在街角的咖啡店,昏黄的灯光和古色古香的木桌木椅颇具特色,我俩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

    几番攀谈下来,我才知道,她叫小贝。高中读完就出来打工了,目前在这一带开了间耳钉店,人称大姐大。

    小贝耳边挂着各式各样的耳环,特别抢眼,我问小贝,耳朵上挂这么多耳环,不重吗?

    她说每一个耳环都代表了她不想忘掉的东西。最上面的耳钉叫蒙娜丽莎的嘲笑,是纪念她妈妈的。

    她妈妈生了她就后悔了,她说这不是她想要的爱情,于是抛下小贝去寻找她的爱情去了,从懂事到现在,小贝对她妈妈的印象只停留在一张黑白照片上,因为照片上的人像极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于是小贝做了这个耳环,外形是仿照蒙娜丽莎做的。不过嘴角是一抹轻蔑的微笑,取名蒙娜丽莎的嘲笑,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

    往下一点的这个耳环叫指尖玫瑰,外形是一朵玫瑰,是纪念她发小的。

    当时小贝家里欠了一屁股债,讨债的人大年三十在她家里疯狂的砸东西,小贝吓坏了,和她发小躲在楼梯口,小贝的爸爸被讨债的人按在桌子上打,打到吐血,为了救爸爸,小贝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一边哭一边砍他们,结果惹毛了一个年轻力壮的毛头小子,一刀朝小贝的方向挥过去,一根手指落地,她发小冲过来帮她挡了这一刀,被砍下了一根小指头。

    外面下起了一场小雨,一滴滴打在落地窗上,透过玻璃,外面灯火通明的摩天大楼变成了扑朔迷离的光点,很好看,却有种难以靠近的感觉。

    咖啡馆的门被打开了,一阵寒风夹杂着小雨吹进来,吹的小贝的耳环发出银铃般的清脆响声。

    小贝抬头愣了一会,我看见她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她摸了摸耳垂上上的耳环,顺着她的手望去,是一个风铃外形的耳环,小巧玲珑。

    我问她,这个耳环有什么来历。小贝说:是大魁在唱歌。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耳环是纪念她最喜欢的人大魁。

    三、

    自从小贝妈妈走了之后,她爸爸到处被人追债,在她一岁那年不辞而别,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小贝从小跟着奶奶长大。

    上学的时候,小贝身边没有一个朋友,周围的人都欺负她,常常把吃剩的饭倒在她碗里,起初小贝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对自己,后来她明白了,每次开家长会小贝的座位总是空荡荡的,大家都嘲笑小贝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小贝有时候自己也怀疑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有大魁一个人不相信。

    “你又不是孙悟空,怎么可能从石头里蹦出来呢。”这是大魁第一次见面和小贝说的话。

    和小贝一样,大奎的父母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他走了。所以他很能设身处地的知道小贝的感受,在学校里,人人都欺负小贝,大奎就把欺负她的人一个个欺负回去。

    大奎人如其名,长得魁梧高大,所以很少有人敢惹他。

    “那时候感觉他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小贝一边说一边低头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浮在杯面精致的拉花逐渐消融在咖啡里,一抹咖啡的醇香味道萦绕在我周围。她用勺子将热咖啡浇在方糖上,看着它一点点溶解最终塌陷。

    大奎对小贝很好,像保护妹妹一样护着小贝不被欺负。小贝也渐渐喜欢上了大奎,可小贝不敢告诉他,在学校里,大奎威望很高,是大家公认的大哥,身边天天一群小弟们跟着。相比之下,小贝身边就冷清得多,大家都不愿意跟她玩。

    为了不让小贝觉得孤单,每个周末,大奎都带小贝出去玩,海边的摩天轮,山上的日出,还有大奎和小贝。

    大奎骑着单车,小贝从后面紧紧抱着大奎,隔着大奎白色的T恤,小贝闻到了一股干净的洗衣粉的味道,小贝常常问大奎:载着我是不是像载着阳光啊。大奎回:载着你像载着一头猪,你该减肥了。

    还有一次,大奎和小贝在一家烧饼店里一边喝啤酒啃烧饼,一边注视着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啤酒瓶到桌子,触目所及之处全是红色,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小贝靠在大奎身上,双目微醺,脸蛋通红,心里祈祷着要是时间就凝固在这一刻该多好,她希望和大奎一直就这样下去。

    总有那么一秒,你愿意用你所有的时间去交换。


    四、

    可好景不长,大奎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女生,是个艺术生,长得也很艺术,就像从画里走出来,走路带仙气儿的那种。整个学校的男生炸开了锅,他们封她为校花。他们每天茶余饭后的谈资就是今天谁给校花表白又给拒了,校花又和哪个男生一起吃饭了。

    全校的女生都嫉妒那个艺术生,可小贝不羡慕,因为她有大魁。

    可没过多久,小贝也开始嫉妒起那个女生了,因为大魁也开始关注起她了。作为学校里的大哥,大家都怂恿大魁去追校花,大魁脸上笑的阳光灿烂,可小贝心里却下起了雨。

    大魁唱歌很好听,是学校的K歌之王,以前载小贝出去玩的时候,大魁常唱歌给小贝听,两人一唱一和,一直唱到海边。

    可有些乐章一旦奏响,唱的就是曲终人散。

    大魁给校花写了一首歌,抱着吉他,一路从操场唱到校花的教室门口,全校轰动。校花在阳台上扑哧一笑,大家都跟着起哄,可没人注意,只有小贝躲在门口后面偷偷地哭。

    打那之后,大魁和校花同学经常走在一起,大奎每天都给校花同学唱歌,从星晴唱到简单爱,再到东风破,都是当时最流行的歌。

    大魁每首都学的很认真,一字一句的学,小贝躲在门后每首都听的很认真,一字一句的听。虽然她知道不是唱给她听的,每每唱到动情处,小贝听的入了神。

    我想开一场演唱会,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演唱会,给你唱遍全世界的情歌。可小贝却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

    小贝去找大魁去看海,大魁忙着给校花写歌,小贝找大魁去唱歌,大魁忙着陪校花看海。

    对于小贝,大魁总是很忙,对于校花同学,大魁随时有空。

    小贝越来越沮丧,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大魁,跟校花披肩长发风衣飘飘的御姐范儿比起来,小贝就是一乡村非主流。

    她发誓要挽救失足青年大魁。就算是丑小鸭,也要丑出自己的风格,就算是乡村非主流,也要土到地心里去。

    既然比不过人肤白貌美大长腿,那就做一个最有特色的非主流。小贝把乡土气息发挥到了极致,烫了个爆炸离子烫,涂了浓厚的眼影,沾上了浮夸的假睫毛,小贝硬是把自己弄成了发廊洗剪吹的杀马特风格,她心里想着:既然要配得上大哥大,那自己要先成为大姐大。

    抽烟,喝酒,打耳洞,纹身,小贝一样一样学,只要能离大奎近一点,小贝什么都愿意去做。

    五、

    做大姐大怎么能没有手下呢,可大家都欺负她,更别提做她的手下了,而且自小贝变了模样之后,欺负她的人更多了,没有了大魁的保护,没有父母的疼爱,大伙就像欺负怪物一样的欺负小贝。

    可小贝从来不哭,谁笑她,她就打谁,打不过就用嘴咬,小贝身上每天青一块紫一块,大家都以为她疯了,没错,小贝是疯了,她想大魁想疯了,可大魁每天忙着陪校花同学,根本没空来看小贝。

    因为深深爱着大魁,小贝有了对抗全世界的勇气,也许是被她这股傻劲吓到了,也许是可怜她,还真有人愿意当她的手下,就这样,小贝有了第一个小弟。

    很快,凭着一股疯劲儿,小贝有了第二个手下,第三个,第四个,终于,小贝有了一群愿意跟着她的手下,她终于成了大姐大。身上也多了一个又一个疤。

    小贝觉得自己终于配得上大魁了,她决定向大魁表白,毕业典礼上,小贝手捧一大束玫瑰,向大魁走去,她的校服迎风而动,在人群中极为抢眼,广播里放着大魁唱的歌,那是小贝趁大魁不注意偷偷录的。

    小贝在大魁面前单膝跪地,手举着鲜花对他说:我喜欢你很多年了,从小学一直到现在,,我小时候被人欺负,他们打我,骂我,欺负我,只有你一直照顾我。我把你当成我最亲的人,以前没敢告诉你是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你是大哥,走到哪总是身上带着光,照亮我整个世界,现在我终于成了他们的大姐大,那么,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小贝深情款款的望着大魁,大魁面露难色,支支吾吾的说: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我妹妹一样,我们两从小都没有父母的疼爱,我常常在你身上看到了自己以前被欺负的样子,所以一直想保护你,后来看到你身边有了那么多小弟,你不孤单了,我很高兴。我对你好真的只是把你当妹妹看待,没有别的意思。

    小贝手里举着花,悬在半空中,小贝看见大魁手里紧紧握着一个戒指,那是他准备送给校花同学的。

    我们都以为在爱情里,真心能换来真心,可是你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日久生不了情,路遥看不见心。

    我们总以为只要自己真心付出,总能等到他幡然悔悟,说服自己,回心转意的一天。我们都在等,以为只要自己变得足够优秀,他一定会回来,只是,我们最终等不来那一天,你的最好不是他想要的刚好。


    六、

    吃散伙饭那天晚上,大家喝的酩酊大醉,邻桌几个小混混酒劲上头,要拉校花同学过去陪酒,大魁喝的烂醉躺在桌上,校花同学吓的不知所措,小贝看见了,一把拉过校花同学挡在身后,对他们说:“我替她喝。”

    小贝拿过一把水果刀,猛地斜插进易拉罐,酒就从罐身里流出来,她把嘴凑上去,继续猛喝。

    喝嗨了,小贝把外套一脱,只穿白色背心,露出满身纹身。

    小贝说,该你们了。

    那几个小混混被吓到了,互相推搡。最后落荒而逃。

    小贝看了看倒在桌上的大魁,再看了看站在一旁的校花同学,一个阳光俊朗,一个高挑美丽,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可小贝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替我好好照顾他。”小贝拿起外套,消失在了黑夜中。

    从此以后,小贝再也没纠缠过大魁,在当断则断这方面,小贝作为大姐大做的很牛逼,她只是大醉了一个月,而已。

    她想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来到现在这座城市,开了间耳钉店,每天设计各式各样的耳钉。

    后来有一次,小贝在朋友圈无意间看见以前同学发的消息,大魁出了车祸,急需钱做手术,小贝二话没说,四处奔波去筹钱。

    最后她把钱装在信封里给了他们以前的同学,大家都惊呆了,小贝要他帮忙转交给医院,走的时候,小贝说,不要说是我给的,就说是你们筹的。

    两年后,大魁结婚了,对象是校花同学。

    小贝扛着365朵玫瑰去了婚礼现场。这次小贝留了披肩长发,画了个淡妆,红色的风衣随着手里的玫瑰迎风而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小贝把玫瑰放下,对大魁说,新婚快乐。

    敬酒的时候,大魁走到小贝身边,把一个风铃耳环交给小贝,指了指自己左耳上戴的一样的耳环,对小贝说,我知道前两年我做手术的钱是你给的,他们都不说,但我心里知道,这些年,你比谁都要关注我。你给我的爱我没办法报答,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忘了你。我做了一对风铃耳环,把其中一只戴在左耳上,把它刺进肉里,让我永远记得你,你以前录了我那么多首歌,可没有一首是唱给你的,以后起风的时候,这个风铃耳环会响,就是我在对你唱歌。

    小贝问,那校花同学呢。

    大魁摇摇头,说,她不需要。

    是的,有的人不要刺进肉里,因为会被铭记在心。

    小贝最后成了一个耳环,留在了大魁记忆里。

    爱一个人不需要刺进肉里,因为会铭记在心。

    在感情中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往往都会如愿以偿,得不到任何回报。

    然而还是希望,每一个你,不是成为某个人的耳钉,而是成为某个人的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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