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纯属好奇,为什么村上春树会把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看得这么入迷,这么重要。于是在图书馆里遇到,马上借了,用了两个夜晚读完53章378页的推理小说,读完,感觉怪怪的。
第一怪,是这个侦探马洛先生的故事根本不像推理小说。钱德勒关注人物状态多于关注情节发展。在他笔下,展现着二战结束后第一个十年,从欧陆到美洲,广阔的地理空间形形色色的人,当然,集中呈现的还是美国社会的面子和里子。也许他已不满足于侦探故事这一类型了吧。查了一下,这是1953年作品,他的第六部小说,而他一生据说也就只发表过八个长篇。
另一个奇怪的,是他对人物关系的主观处理。第一个情节是马洛先生对偶遇的一个潦倒优雅中年男人(待过欧洲战区的)的莫名的好感,两人的纠缠因此贯穿故事的始末。不过要是对马洛先生不是提前知悉其职业与性格的话,这样的缘起与纠缠都显得过于生编硬造了。另一处显得勉强的就是马洛先生对美丽的女主角艾琳一见之下惊为天人的描写,证明推理小说的审美实在有限,两人的化学反应无法用语言描述清楚,作者勉为其难,不免费力不讨好。
去掉这些“怪怪的”地方,整个小说是一出漫长的社会剧情长篇。“告别等于死去了一点点。”在接近结尾的地方作者特意这么说。不错,够文艺。但是由于上面说过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勉强,这些“告别”很难让读者入戏产生共鸣。或者作者也不在意读者是否同步吧。此为槽点,后面我要说的就都是亮点了。
在全文结束的时候作者说,“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除了警察。没人能告诉我如何才能告别警察。”由于全书中几乎每一个角落都闪现着警察的身影,这句结尾倒是加深了对作者笔下各色各样警察角色的印象,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机制的绝佳讽刺素描。
在故事中出现过殴打马洛先生的警察,跟进案子如同操作机器一样但愿省事的警察,专门为上头搞定事情而不care下面的警察,忙于协调各种犯罪利益集团关系的警察……整个警察体系在作者笔下似乎都只是一个庞大无脑的国家机器,与之相对的则是各种民间私人团伙与新闻机构,做调查的,做取证的,私下斡旋的,报复警方的……十分活跃,有想法、有办法、有韬略。也许五十年代在纽约,这就是体制与民间的力量博弈的真实写照吧。
还有一个精彩之笔是通过金钱的各种工具性使用去呈现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现实,用教科书上说的就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人被商品异化成非人的物种了。这一招够狠,几乎要以为马洛先生是马克思主义者了呢。
回到主心骨马洛先生。不知道在其他作品中他有多神勇,据说是“传统硬派私家侦探的同义词”,但是在这个故事里,作者极力雕琢的却是马洛先生柔情的一面。
人设:四十三岁,独身,住在一栋不起眼的房子里,对房子边上的灌木懒于梳剪,没有养宠物,平时也没有朋友没有社交,不酗酒(在五十年代这很重要),经常自己做饭,喜欢喝自己煮的黑咖啡,穿衣打扮极其模糊,等等,等等。把背景搬到今天,那就应该是个老宅男,只要有手机傍身就拥有全世界,诸如此类。
来看看作者怎么描述中年男人马洛先生自己对生活状态的感观的:
(做完一个业务,收了二十美元之后:)“私家侦探的一天就这样度过了。不算典型,但也不反常。天知道我们为什么能忍受这样的生活。不会因此发财,也不会觉得有趣。有时候你还会挨揍,吃枪子儿或者是坐牢。搞不好还会送命。每隔一个月就想放弃,趁走路还能四平八稳的时候换个可靠的工作。这时候,门铃就会响了,打开通往等候室的内门,又来了一个新面孔,带来一个新问题,一份新悲伤和一点小钱。”(P158)
这就是月收入七百五十美元的马洛先生的中年生活,不如说是个坑,他心甘情愿地待在坑里不出来。
换成现代版比较潮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也许他会说:“没什么两样,没什么两样,我们不需要生活,也不需要人际关系,我们只需要满足好奇心。”——天下乌鸦一般黑,对吧?不过只要他们在自己做的事情中得到满足感,这没有什么不好,不但不会为害社会,还帮助了该帮助的人们,无论合法还是非法,总之是属于法外的力量,有人情味儿。
想起民间学者熊逸曾经说过,在中国传统社会,法外的正义执行人是侠客,在外国,就是侦探,但是后者并不直接执行实施正义的行为,而是呈现真相,执法另有体系在。这也许就是文化差异、也是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异。在法治社会,侦探多半是能置身事外的,而侠客只能让自己的刀剑沾血。
扯远了。在书中,马洛先生与司法力量的遭遇及博弈,已经说明了不存在完美的法治社会,这也是这本小说非常现实主义的地方,差点就不会归类到推理小说中去:因为社会的运作并不靠推理,而人的行为常常是非理性的。
这个社会中的所谓专业人士,也遭到作者借马洛先生之口的吐槽:“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你连跳蚤屎都不如。”(P191)
书中出现过的唯一文艺作品是艾略特诗集,在给富翁做司机的黑人小弟手里。另一处闪出福楼拜的名字,在两个人物互踩的对话中。哦对了,还有让马洛先生头痛加剧的哈恰图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音乐。除此之外,无非酒色财气,符合当时普通人对“上流社会”及对“富人区”的想象。
忽然想到,当年这本小说的受众应该很大一部分是月收入五百元以下的工薪阶层吧?所以影响面才够大呀。作者花了不少笔墨来写“有钱人的不快乐”,但挡不住“有钱好办事”的便利……
在故事里还安排一个配角,是一个写畅销小说的当红作家,被自己的作品烦到,被自己的家事烦到,被世上一切事物烦到,只好酗酒。他写的作品大卖,都是针对粉红色少女心之类的有点像中世纪骑士佳人故事。如果这个角色是作者的自黑,那还真够狠的!作者让这个作家拥有畅销书,拥有娇妻豪宅,拥有社交界地位,也有艳遇,也有倒霉事,靠酒精维持自己的“不”清醒,最终疑似自杀。
在一个虚构故事里,作者扮演上帝的角色,会不会有片刻的良心不安?
不过,在这个“漫长的告别”故事里,其实作者对任何人都有一点儿同情,包括被生活毁掉了的“好人”们,无论贫富。很多人,在人海中偶遇的人,无论怎么纠缠,终将离去,“你穿着光鲜的衣服,喷着香水,就像是五十块钱的妓女一样优雅。”(P377)
这个故事就以人物的告别结束了,但是真实的世界无法告别,就像警察一样无处不在。继续忍受吧,中年人们!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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