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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乐风雅|002.原始音乐的产生

古乐风雅|002.原始音乐的产生

作者: 天眼官微x江湖布衣v西天禾 | 来源:发表于2018-06-05 05:46 被阅读84次

    中国古代音乐的产生可以一直追溯到文字产生以前的远古时期。远古时代的狩猎、巫术与生活,产生了最初的击节合拍和歌谣与舞蹈,并产生了最原始的敲击与吹奏乐器,揭开了五音汇聚的辉煌音乐史页。

    艺术,无论是音乐、歌谣、绘画、舞蹈亦或文学,最初的本义在于愉悦心情,由悦己,到悦人,然后到悦神,变成了原始巫术的仪式仪事,也成了后来总要的仪式仪事。在巫术与宗教上的“绝地天通”之后,艺术也随之为政治与巫术宗教权贵所独占,之后,随着个体的人的发现,随着人对巫术与神权的挣脱,最终艺术又回到了悦人与悦己的初心状态。

    和其它的任何艺术形式一样,音乐,最初也起源于生活,起源于人们再也简单平常与平凡不过的生活。一切的音乐形式最初都源自自然,源自完全开放而自然而然的大自然,最初的器乐,源自自然界物体撞击的声音,源自自然界的风雨和鸣之声;而最初的声乐则来自对自然界各种声音,草木藤蔓、飞禽走兽、风雨孔穴和鸣所发出的声音的模仿。

    故而《诗经》中有“伐木丁丁,鸟鸣嘤嘤”(《诗经·小雅·伐木》),有“春日载阳,有鸣庚仓”(《诗经·豳风·七月》)。人们原本生活于这样一个有声有色的自然环境之中,整日里感受着自然的音乐与风景(绘画)等艺术之美,这种艺术,用时下流行的语言来讲就是所谓的“原生态”艺术。

    长期的原生态艺术的滋润,使人们逐渐对各种声音的音高、音色与节奏有了一定的认识,于是就师徒区模仿并再现那些令他们感动,令他们身心愉悦的声音,于是,最原始的音乐乐歌便产生了。

    关于中国音乐的源头,古代文献一般都将其追溯到传说中的人文始祖黄帝。但是,尽管黄帝只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其中夹杂着后人的立项成分,并不完全可信,将其作为中国音乐的源头,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似乎也太晚了一点,例如中国传统中一般都认为是黄帝时代产生了音乐上“十二律”的理论,但现代考古发现,不仅不少乐器的产生要远远早于黄帝时代,甚至连“十二律”理论的产生也要远早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考古发掘发现了不少史前乐器,如1986-1987年在贾湖遗址出土了25件骨笛、数十件龟甲响器。其中的骨笛,根据C14和释光测年结果显示,其为9千至8千年前的遗物。这些骨笛都是与共存的龟甲、杈形骨器和同石子分组盛装,说明了这些骨笛在当时的丧葬习俗、龟灵崇拜、巫术及宗教信仰中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些骨笛用丹顶鹤的尺骨制成,形制固定,制作规范。根据研究,其大致分为三个时期:早期的距今约9000年至8600年,笛多为五孔、六孔,能吹出四声音阶和完备的无声音阶;中期的距今约8600年至8200年,笛皆为七孔,能吹出六声和七声音阶;晚期的距今约8200年至7800年,笛多为七孔,个别有八孔,能吹出完整的其声音阶及其声音阶以外的变化音。而且需要注意的诗,其中有些音孔胖还遗留有钻孔前刻划的等分记号,个别音孔旁边还钻油一个小孔,应该是用来调节音高的。这说明当时人们对音阶乃至音高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对音高和官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深入的了解。这也说明早在八九千年前,先民们就已经具备了四、五、六、七及变声音阶的音阶形态知识。而后来中国音乐以五声阶为主,并不是之前有人所谓的“音阶发育不完善”,而是一种一种历史与审美的选择的结果。这个进一步证明了当时音乐已经发展到了非常高的程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此外,几十年来的考古还在多个地方发现了大量的骨哨、陶埙、摇响器、陶铃、陶钟、陶铙、鼓、石磬、号角,以及与乐器相关的岩画、陶器饰绘等。这些足以反映出我国史前时期音乐文化发展的粗略概况。其中钟、铙、磬、鼓以及号角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至于埙和哨,还有与骨笛形制、原理相同的筹、龠等乐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于民间。

    很明显,在形成贾湖遗址骨笛那样完备的音阶体系之前,音乐应该有一个漫长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之长将在一万年以上,甚至长达数万年之久。2016年在吉林省长白山讷殷古城附近发现了5件被命名为“长白山石磬”的穿孔石器,根据对附近发现的石制手斧的鉴定,其距今已有5万年之久,这些石磬的年代目前虽然尚无定论,但其与石制手斧的年代不会相差太远应该是肯定的。

    而根据各个版本的《中国历史年表》,黄帝时代约为公元前2700年至公元前2500年前后,比贾湖遗址的骨笛要晚达3500年以上,甚至比半坡遗址和河姆渡遗址的陶哨也要晚两三千年。

    实际上,在古代文献中,还有不少比黄帝时代更早的有关音乐的记载。如《尚书·益稷》记载:

    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击石拊石”,是先民们在劳动之余,把劳动的工具如石刀、石斧等当作乐器来敲击;“百兽率舞”,是指人们身披鸟羽兽皮,扮作野兽,作逃奔扑击等种种情状,这实际上就是狩猎场面的再现。

    在《吴越春秋》中,还记载了一首古老的《弹歌》:

    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仅用八个字,就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先民们砍竹制弓去猎取鸟兽的情景:人们在狩猎的过程中发明了弓(箭)。他们砍断竹子(断竹),再把它拗弯,两端用绳拴上,就制成了一张弹弓(续竹),然后用它射出石块(飞土),去追逐猎取鸟兽(逐肉)。

    这两首乐歌,描写的是旧石器时代先民们的狩猎生活,也就是传说中的“燧人氏”和“伏羲氏”的时期,都明显早于黄帝时代。

    实际上,在先秦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女娲和伏羲时期音乐方面的信息。

    在文献记载的最古老的创生神话中,女娲和伏羲氏人类之初最早的,而且也是唯一的一对夫妻,尤其是女娲,不仅是人类和世界的创生者,而且也是很多文化的创造者,这其中便包括发明音乐。根据《世本·作篇》记载,女娲发明了乐器簧,这种乐器就是在我国西北与西南地区至今仍然使用的口簧、口弦。《说文解字》说:“簧,笙中簧也。从竹,黃聲。古者女媧作簧。”最早的簧应该是用竹片制成的,故在构字上从“竹”,在一段竹片上雕刻出一叶簧舌,用左手置于口中,用右手指头拨动竹片,使簧舌振动发声,然后奏出优美、抒情的曲调。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在簧流行的各民族中,其一般为女性收藏之物,是一种女性常用的风习乐器。《世本·帝系篇》记载,女娲还命其下属创造了吹奏乐器都良管和斑管,这是管乐之始。

    与女娲相应,伏羲也是一位重要的音乐创造者,《世本·作篇》记载,其曾发明了在后世流传甚广的弦乐器琴和瑟。关于琴,《说文解字》说:“琴,禁也。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弦,周加二弦。象形。凡珡之屬皆从珡。,古文珡字,从金。”《广雅·释乐》说:“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徵羽,文王增二弦,曰少宫、少商。”关于瑟,《说文解字》说:“瑟,庖犧所作弦樂也。从珡,必聲。,古文瑟字。”此外,根据《世本·帝系篇》和《楚辞·大招》等文献的记载,伏羲氏还曾创作了早期的音乐《扶来》和《驾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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