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玛尼是个很贫寒家庭生下的孩子,穷到父母双亡后只能女扮男装去街头当乞丐。
某日,有位伯爵在施舍粮食时无意瞧上了眉清目秀的诺玛尼,并将她带回家中收做奴仆。
诺玛尼自此开始为伯爵先生与夫人勤勤恳恳地工作干活,却在无意间更衣时被伯爵先生发现了她女人的身份:
“你长得很漂亮。”伯爵夸赞。
“谢谢。”诺玛尼答,她的脸颊绯红,因为伯爵先生真的十分俊美迷人。
那一天转折后,诺玛尼时常忍不住偷看伯爵先生,而伯爵也常常以温柔的目光回应。
她也无心掩埋自己的性别,向伯爵夫人坦白后,便以女仆的身份从那日后伺候起伯爵夫人的日常起居。见到伯爵先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可好景不长,一月后,伯爵夫人病了。她痛苦地在床榻呻吟,死死地抓住伯爵先生的手腕不愿松开:
“我知道你喜欢诺玛尼,你的眼睛骗不了我。”伯爵夫人悲哀地说:“但你要知道,虽说我们是家族联姻没有那些热烈如火的感情,但我已经陪了你三年。”
她看向橱窗外马圈的目光是多么复杂,因为伯爵夫人明白,在她死后,她的尸体会被放进棺材架在马背上,再也不会回到这里。
伯爵先生的语气多么冷漠:“我是从没喜欢过你,但也不曾亏待了你,我会为你请最好的医生。”
......
又过了半个月,
伯爵夫人如她所想般躺上了漆黑的棺木,在一声马鸣后被马夫拖着扬长而去。
那一夜伯爵拉住了诺玛尼热烈地亲吻,他们的结合有如承载了生命变得厚重,让人感到窒息与极致的快乐。
诺玛尼成了日后的伯爵夫人。或许是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与金钱,令使她冲昏了头脑。
每日,诺玛尼都要穿上最贵重奢侈的礼服、抹上最繁复精致的妆容陪在伯爵先生的旁边。她不愿意承认自己以前是乞丐,拒绝任何漂亮的女人对伯爵的示好接近。
二人快形影不离。
...
又一日,伯爵带着诺玛尼逛街,
有人认出了诺玛并指着她大声叫唤:“我见过她!她叫诺玛尼,我以前和她一起收过垃圾!”
所有人哄然大笑,伯爵一声不吭但他神情龟裂。
又有人讽刺:“诺玛尼你害死了莱芙小姐,你现在如愿霸占了莱芙小姐的一切成了伯爵夫人,你很得意吧!”
诺玛尼一瞬间脸色煞白,她连连摆手:“不,不,她的死与我无关...”
短短几息,诺玛尼忽然明白,自己这半年哪怕再怎么打扮保养自己,她依旧还是以前那脏兮兮的乞丐,现在的她比当众扒光了衣服还要难堪。她只能求助地看向身侧的伯爵。
伯爵抓住了她的手腕,步履飞快,
他把她关进家里,并告诫她不要随意出门,她想要的一切他都会派人买给她。
...
诺玛尼夜夜都惴惴不安,心惊胆战,她有种预感,风雨即将来临...
仿佛是印证,当伯爵将离婚协议放在二人中央时,诺玛尼哭了:
“你为什么要休了我?就因为我以前是个乞丐吗?”诺玛尼情绪激动,痛哭流涕。
“我并没有嫌弃你以前的出生,之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伯爵的声音平缓却带着丝丝哽咽的味道:
“莱芙家族的人找到我,说是你害死了她们的小姐,若我不处置你,就要与我们家族断绝来往。”
两人的眼里都带着痛苦与挣扎,但伯爵更多的是决绝,对他而言,权利比感情更重要。
诺玛尼软倒在地上,夜里,她灰溜溜地离开了伯爵的家。
...
诺玛尼带着伯爵给她的钱财搬到了另一处偏远的小镇,这里有大片的草原,更碧蓝的天空,还有飞腾的骏马,与新鲜的空气。
诺玛尼身形消瘦地站在原地,穿着麻布粗衣,她看到一个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女人驰骋在草野,鼻尖攸然感到一阵酸涩。
那一男一女如同连理枝一样长在一起,是那么柔情肆意,是那么惹人艳羡。让她想起了她与她的伯爵。
当那对壁画一般的人物转过身时,诺玛尼却愣住了。
那驾着马的男人是伯爵家的车夫,而她怀里搂抱的女人是前任伯爵夫人莱芙小姐!
......
莱芙的脸上洋溢着真正的快乐,她告诉诺玛尼:
“我早知道他这辈子不可能爱我,不过幸好,我也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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