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犀利,秋菊的報復。
壹
毛泽东常常从政治历史的角度,观照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他对《红楼梦》、《水浒传》如是观,对被一般人视为“淫书”的《金瓶梅》亦如是观。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八个年头,即1957年,禁书《金瓶梅》由毛泽东亲自拍板,在小范围内首次解禁。文化部、中宣部协同出版部门,以“文学书籍刊行会”的名义,按1933年10月“北京古佚小说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重新影印了两千部。
这两千部的发行对象是:各省委正、副书记,以及同一级的高级干部。
“《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毛泽东如是说。
以后的几年里,他又几次评这部书时说:“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
(以上引文见1993年《北京青年报》<毛泽东怎样评说《金瓶梅》>)
贰
中国古代社会,蓄奴之风很盛。豪门巨室,有的蓄奴竟至数百。
《金瓶梅》写的是:以西门庆为主的一个家庭生活故事。主人公西门庆,是个官僚、富商兼淫棍似的人物,有钱有势。他有一妻五妾。她们原来的出身虽有不同,但一旦进入这个家庭,成了西门庆的妻妾,加上女儿女婿,用毛泽东的话说,他们构成了那个时代里的压迫阶级成员。此外的其他众人,包括下人、下人媳妇、丫鬟、小厮、店铺主管、伙计约五十余人,大体上属于这个家庭社会中被压迫者的范畴。
有阶级,随之而来的便是阶级矛盾。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的斗争,势必会从家庭的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凸显出来。
《金瓶梅》手法写实,细针绵密地展开描写这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场面。夫妻、妻妾、主仆之间的种种矛盾,在万花筒般光怪陆离的生活画卷中,交织着为毛泽东所肯定的“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其中,丫头秋菊的故事很是凄惨,也是这个家庭主仆关系中最造孽的部分。
叁
西门庆一妻五妾都有专供自己使唤奴役的丫头。除孙雪娥,其余各房都有两名以上的丫头。在这十几个丫头中,最得宠的是春梅,最遭罪的是秋菊,偏她们又同是潘金莲的使女。
潘金莲被偷娶进门后,西门庆将原本侍候吴月娘的丫头春梅,给了潘金莲使唤。他另外又了花六两银子买来秋菊,给金莲房中做上灶丫头。尽管春梅与秋菊,同属潘金莲一房,境况却天差地别。真所谓“春兰秋菊不同时”也。
在小说第10回末尾,作者对她们二人作了一番对比介绍:“原来春梅比秋菊不同,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生的有几分颜色,西门庆甚是宠他;秋菊为人浊蠢,不谙事体,妇人(意指潘金莲)打的是他。”
春梅被西门庆“收用”后,“潘金莲自此一力抬举他起来,不令他上锅抹灶,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拣心爱的与他,缠得两只脚小小的。”(第10回)——春梅成了这房中的半个主子。每次潘金莲要拿丫头出气,挨打受辱的都是秋菊,春梅则是“助纣为虐”的帮凶。时不时地,也因春梅添柴加火,使得秋菊身上所受的责罚更为惨重。
潘金莲的擅虐,中国文学史上罕见。这种行为上的扭曲,在西方心理学中,可归属到“黑暗人格特质”类型。
原先,她在武大家时,就曾虐待过武大前妻的女儿——迎儿。小妮子只偷吃一只“角儿”(类似蒸饺的一种),她便剥光了妮子的衣裳,“拿马鞭子下手打了二三十下,打的妮子杀猪般也似叫。”;又用尖指甲将迎儿的脸“掐了两道血口子,才饶了他”(第8回)。彼时的迎儿,不过年方十二。
若嫁给武大,潘金莲是因这蒹葭倚玉的组合让她感到不满,需得从虐待他人中,获得心理满足的话;那么嫁给西门庆,该算是得偿所愿了,但她的狂燥与扭曲却无半分消减,反倒愈演愈烈。更频繁发作且程度骇人的当属小说第28回、41回、58回和73回。这四回中,小说家向读者叙述了,秋菊平白无故遭潘金莲虐待的情景。
因前一日,潘金莲与西门庆青天白日在园中葡萄架下做那事,直到日渐夕色,才让丫头们来收拾衾枕回房。第二日醒来,金莲发现自己少了一只红绣鞋(这鞋被小铁棍拾到,后落入陈敬济之手),嗔怪秋菊没有收拾好。秋菊在房里寻觅不见,潘金莲又教春梅把她押到花园里去找,“寻出来便罢。若寻不出来,教他院子里顶着石头跪着。”。秋菊出语稍有不慎,“春梅一口稠唾沫哕了去”,开口便骂。她好不容易在藏春坞雪洞中找出一只“一模一样”的鞋来,拿给金莲——
……看了一回,说道:“这鞋不是我的。奴才,快与我跪着去!”吩咐春梅:“拿块石头与他顶着。”那秋菊哭起来,说道:“不是娘的鞋,是谁的鞋?我饶替娘寻出鞋来,还要打我;若是再寻不出来,不知还怎的打我哩!妇人骂道:“贼奴才,休说嘴!”春梅一面掇了块大石头顶在他头上。(28回)
陈敬济归还金莲的绣鞋,回铺子后,金莲便叫春梅取板子来,把秋菊拉倒,不由分说,又狠狠打了秋菊十个板子,打得秋菊抱股而哭……
主子使唤奴才,奴才在主人口里讨生活,是封建社会的常态。那么,文学该是美化了的现实吧?否则,那么多中国古典小说,为何只在极少数小说中,记载过主子极其所能虐待奴才的场面。《金瓶梅》里描绘的世相,到底是常态,还是例外?什么才是毛泽东将这部小说推崇备致的原因?不解。
更不解的是何以民国以后,在许多五四文人笔下,才将封建制度这一“人吃人社会”的“本质”,揭露得那样鞭辟入里?这其中又有多少,是出于那个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企图?不得而知。
就潘金莲来说,打秋菊,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过失要挨打,无过失也要挨打,这是秋菊的家常便饭。 <二佳人愤深同气苦>一回中,秋菊简直成为潘金莲泄私愤的道具——
一面骂着又打,打了又骂,打的秋菊杀猪也似叫。李瓶儿那边才起来,正看着奶子打发官哥儿睡着了,又唬醒了。明明白白听见金莲这边打丫鬟,骂的言语儿有因,一声儿不言语,唬的只把官哥儿耳朵握着。一面使绣春:“去对你五娘说休打秋菊罢。哥儿才吃了些奶睡着了。”金莲听了,越发打的秋菊狠了……(41回)
李瓶儿嫁过来后,西门庆对她的爱比原先少了。官哥儿(李瓶儿之子)的出生,更是分润了原本属于她的西门庆大半以上的爱。西门庆进她房的次数愈发少了。一个无财无势的女子,一直靠姿色笼络着男人的心,这个男人对她却越来越冷淡,她的未来变得茫然。心中没有一刻不愤懑,撒气成了她唯一的发泄方式,秋菊成了她唯一的出气桶:拧脸、掐脸、打耳刮子、鞋底板刮、马鞭子抽、棍子打、盖板子、叫小厮来脱光衣服打、顶着石头在太阳底下跪瓦渣……,花样委实太多了……
……
秋菊终于“省悟”了!在无产阶级革命者的眼里,她的长期受虐被视作“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世间道理。潘金莲对秋菊的恶毒,终于导致了秋菊对她一波又一波的报复。
西门庆死后,潘金莲同春梅与陈敬济勾搭成奸,被秋菊撞见。多年积怨,促使她告发主子的奸情。头一次她讲给吴月娘的丫头小玉听,岂料小玉反向春梅告发了她,秋菊因此被潘金莲痛打了三十棍,皮开肉裂。但秋菊并不为潘金莲的淫威所吓倒,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这种告密的方式,表达她对统治她压迫她的反抗,还真有点百折不挠的精神。一连告到第五次,吴月娘闯进潘金莲房中,才堪破了潘陈的私情。
肆
秋菊的告发,导致了《金瓶梅》中两个最重要人物的命运发生巨变:先是春梅被吴月娘命媒婆薛嫂领出门去卖了;跟着潘金莲被逐出门,终惨死于被武松剖腹挖心。
我国古代律法对通奸男女定罪极重: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当官价卖,身价入官。——岳母与女婿通奸,可循此例。
只是秋菊敢于告发潘金莲与陈敬济的奸情,与维护封建道统无关,她的反抗仅是为了报复。
尽管这种“反抗”意识还处于朦胧阶段、概念也十分模糊,却从一个侧面告诉了今天的读者——秋菊于她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受压迫者的抗争。
这大概便是毛泽东拍板影印此书的原因了吧。
只是,备受折磨的秋菊,并没因她的“抗争”而改变命运。在同时代人眼中,她的告发被视作是对主子不忠,她是个“葬送主子的奴才”,小玉和吴月娘都这样骂过她。
忠臣不事二主,在一个人人自危的小社会里,谁能担保明天不会被这样的奴才出卖?被发卖是意料之中的事儿。
更为讽刺的是,被“收用”过的春梅,月娘卖她时,给薛嫂子开出的价码是旧时原价——十六两(薛嫂实际卖了五十两)。
书中从未写秋菊被西门庆“收用”,买时是六两,卖时却只卖了五两银子。用薛嫂的话来说,秋菊该是“一滴也不曾抛撒”的一碗清水,反倒是减了一两。
理论上,秋菊本是值得可怜的“被压迫者”,然而作者一面写金莲、春梅之虐待秋菊,一面却又不肯把她塑造成一个值得同情的对象,偏写她的乖拗、粗糙、蠢笨、贪嘴偷吃,不谙事体等等……
头脑如此清冷,语言何其犀利。
这,才是《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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