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番薯兴
林的骨髓移植手术很成功。
当医生告诉他的那一刻,他兴奋地快要哭了。
三年了,折磨了他整整三年的白血病终于投降了。
其实,对早已看破生死的他来说,这个消息本不足以令他的心情产生太大波澜,但是,一想到那个远方的姑娘,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
此刻,已是凌晨,病房外走廊的灯光从窗户微弱的照进来,林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天花板,还有一个月,他就可以出院了。
他轻轻的翻了个身,拉开旁边的抽屉,从一摞信中拿出最上面的一封,然后又平躺着,将这封信紧紧地贴在胸口。
算上这一封,抽屉里总共有78封信,全是这三年一位叫做雯的姑娘寄来的。
雯也是一位白血病患者,林和他是在一个白血病友群里认识的,他们约定,要一起互相打气,一起战胜命运。
由于两人都是文学爱好者,所以选择了书信的方式,每次林给她写信之后,第二周的周三总能准时收到来自她的回信。
她的字迹娟秀,回信中总是对他满满的鼓励,末尾喜欢画上一只可爱的小猫咪,以至在林的信中总是戏称她为喵姑娘,对于这个称呼,或许是由于对猫的喜爱,她欣然接受。
在这三年的时光里,等待雯的回信是支撑着林忍受各种化疗痛苦的唯一一件事,而在收到雯回信的那一刻,他觉得即便即时丢掉自己的性命,也就什么都值了,因为——至少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他认识了这么一位好姑娘。
78封信,林几乎都可以倒背如流,他可以从中感受到雯和他一样的心意,可是,两个人都默契超高地没有表露,还是怕,不是怕自己撑不下去,而是怕无法给对方一个简单的未来。
现在,林不再怕了,他觉得自己有资格去照顾她,陪伴她了,他要和她一起去看大千世界,过只属于他们俩的余生。
他不能等了,一刻都不能等。
他打开床灯,从抽屉里拿出信纸本,然后就趴在床上开始写,他要在信里给她分享手术成功的喜悦,更重要的是,他也要在这封信里向她表露这三年来对她压抑着的浓郁的心意——他想要和她在一起。
一个小时,他写完了,洋洋洒洒四页信纸,他对她的心意不用再措辞,压抑了三年,早已在心中酝酿成了世间最真挚最动人的语言。
他将信塞入写好的信封,随便披了件衣服,穿双拖鞋,就匆匆下楼,然后郑重地投入了邮箱。
上楼时,林像小孩一样蹦蹦跳跳,他想象着以后和雯在一起时的各种幸福,想象着他俩以后的孩子是什么样,以及他俩孩子的孩子是什么样。
掰着手指头,林觉得这几天是他这一生最煎熬的时刻,明天就是雯准时回信的时候,他既激动又忐忑。
这一夜,林又无眠了。
第二天,他一早就去护士那里问是否有他的信。
护士和他也熟了,揶揄道,别急嘛,你雯妹妹的信一般下午三点到的呀,你病好了,怎么人傻了,小心她不要你了。
林听了,尴尬地笑笑,确实,以前的信都是下午三点到的,我怎么给忘了。
林返回病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手机里显示的时钟,秒针每摆动一下,他的心也像被牵动了,扑通一跳。
好不容易捱到三点,林又急急地去问小护士,小护士也纳闷,摇了摇头,三年了,都很准时,今天是什么情况。
一直到晚上,林问了小护士差不多十多次,依然没有收到回信。
他隐隐感觉到些许不安,告诉了小护士他写的信的内容,然后向她寻求帮助,你说雯是怎么了,今天怎么还没回信呀?
小护士看了看心情低落的林,笑笑,人家是女生嘛,总要矜持点,考虑几天很正常啊,别急。
林仔细想想也是,虽然还有些不安,但是还是继续等信吧。
终于,周五的时候,雯的回信到了。
林从小护士手里接过来的时候,就像奥运会火炬手传递火炬一样庄重。
他拿着信回到病房,反锁上,温柔地打开这封信。
”……听闻你已战胜病魔,真替你感到高兴。我是雯的阿姊,雯两个月前就已去了,她去之前让我继续和你通信,希望你可以代替她继续好好生活,找到可以和你真正有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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