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场虚妄,怎生地久天长

作者: 久妄生 | 来源:发表于2017-06-02 12:58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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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太突然,让我措不及防。

    彼时大一,随意报了个社团,权做打发闲散时光。大抵管理不够严谨,每逢社团活动,人从未来的齐全。学期中首次聚餐,他姗姗来迟,顶着一头杂乱的卷毛,冲每个或熟悉或陌生的人呲牙笑,颇没心没肺。

    极像我幼时养过的一条杂毛小狗。

    自此这便成我暗地里对他的定位,杂毛。

    有人起哄叫他敬酒赔礼,他似乎有些羞涩,抿唇笑而不言,我本以为他不会答应,却不想,他随手拎起瓶白酒,冲我们晃了晃,说,喝这个吧。

    好吧,我果然识人不准,他哪里羞涩,分明憋着坏想来一个下马威。

    也许是我离他最近的缘故,他的目光四下一扫,直接瞄上我,紧接着举起瓶子替我满酒,一边倒还一边嬉皮笑脸,说我喝多少他都陪。

    我低头一看,清亮亮的白酒,没过三分之二的高脚杯,两者的结合颇有些不伦不类。我没有说话,只笑了一下,跟他碰杯,一饮而尽。

    相当干净利落 。

    饮罢看他,却见他举杯仍未饮,瞪大双眼望我,喉头上下滚几番,憋了半晌,慨然叹了一声:

    大哥!

    -2-

    算我举杯一饮震四方,自那之后,社长带头叫溪哥。

    独他不。在宴饮正欢,众人举杯相贺时,他忽然低头,在我耳边低唤,欧巴。

    我的姓名本就如韩剧男主,多有人如此称呼,但唯有他,一声欧巴柔情似水,悄无声息的透我心扉。

    我想,我一定是醉得厉害。

    但我强撑着不肯失态,竭力作深沉表率,不动声色点头,应一声你好小弟。

    他在我耳边肆意笑开,我忿忿抬眼,却见他垂眸望我,双颊一抹薄红。

    我故作漫不经心,说你喝醉了吧,脸这么红。

    他却眨了眨眼: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言语如石落心湖,激起千层涟漪。我闭了闭眼,压下心头悸动,暗暗叹了口气。

    活了这么多年,总算碰见一个比我更矫情的了。

    -3-

    第一印象大抵都不可作数,我以为杂毛是个文青,他偏要以逗比姿态轰轰烈烈刷新我的认知。

    他是资深蒙族,汉语说的不甚利落,聊天总时不时蹦出些我听不懂的音节。我虚心求教,他却吝啬相赐,总说我学会蒙语,以后吵架更吵不过我。

    对此我嗤之以鼻,说爷忙得要死,谁耐烦和你吵架。

    他却说,夫妻总要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起来,大打出手也有可能。不过咱俩不会打,你打我我就跑,我跑得可快了。

    我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谁跟你是夫妻。

    他以为我不信,认真保证,我真的跑的可快了。

    这下我连话都懒得说,扭头就走。

    我以为他会追,走了半天没人来,回头一看,他还站在原地望着我走远。

    暮色凉薄,他的身影好似揉碎在夜色里,立成一杆瘦竹,一动不动。

    我没叫他,回头走自己的路,心里好似生出一朵蔷薇,花苞方现,就已把心戳刺的鲜血淋漓。

    -4-

    五月中旬的运动会,我服务于学生会新闻中心,自然要忙于拍照,在会场上来回穿梭,每次经过他,他都向我招手,叫我过去。

    我故意不理。再次经过看台,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里却没有他的身影。来不及失落,背包已叫人拽住,回头看,他正努力拉开我背包,准备把一大包零食塞进去。

    我想躲,他却死死拉住,执意塞好零食,然后递给我一瓶冰水。

    几日不见,他黑了不少,脸庞被晒的微红,眉角挂着汗珠,笑起来自带一股憨气。

    我莫名的也跟着笑。他笑了一阵,忽然严肃起来,告诉我,一会儿他就要上场了,一万米。

    转折太快,我大脑发蒙,根本反映不过来。

    他又咧着嘴笑,说,我跑得可快了,你一会儿给我拍帅点。

    我一阵无语,搪塞着应下。比赛开始,他果然如自己所说,跑的极快,比拼耐力的长跑,硬生生叫他跑得像短途。终点之后,男男女女围作一团,我在外圈略站了站,忽然不太明白自己来这里干什么。

    我果断转身,却猛地听他叫我,欧巴。

    我没回头,他又锲而不舍的叫,欧巴,欧巴,你看我跑这么快,以后你想打我不用忍着啦。

    -5-

    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变得明了,倒不是说有进一步发展,而是他总得意洋洋的跟人说,他在追我。

    我一直不应。他气得急了,就去偷我水壶。

    我至今没有理解他这种脑回路。当时我遍寻不见,气冲冲回宿舍,刚坐到床上,就接到他的视频。

    接通后,他严肃的脸跃入屏幕,营造出一种不同寻常的肃穆气氛。

    我也忍不住跟着紧张,但紧接着,画风一转,他猛地退后一步,上半身都暴露在镜头中。

    他一边肘弯搂着一个水壶,表情凶狠的向我宣称,他手里有壶质,我必须答应和他在一起,不然他就撕票。

    我面无表情的看他一会儿,看的他表情逐渐讪讪,放下壶,小心翼翼的看我,神情仿佛做错了事的杂毛小狗。

    我告诉他,撕票吧,最好捏碎它。

    然后关视频,下去买了新壶。

    -6-

    最后一次见面,他把我堵在路口,然后迅速抱住一棵树,丝毫没有丢脸的意识,声嘶力竭的叫,信不信我撞死你老公?

    我叹了口气,上前拉开他,抚摸着树一脸深情:老公,他没蠢坏你吧?

    他忽然消停,深深看了我一眼,扭头走掉。

    我慢慢的吸了一口气。

    冬天的空气真冷啊,冷得我心肝脾肺肾都冰着疼。

    喜欢这种情绪,从来都是消耗品,再多再坚硬,也抵不住天长日久的消磨。

    谢天谢地,我总算把他最后一点喜欢磨光了。

    -7-

    其实我也是喜欢他的啊。

    我想和他在一起,可我想象不出我们未来的样子。我是一只蜗牛,壳里裹满所有负情绪,每天负重前行,早晚有一天,那些情绪会超越我所能承受的极限,狠狠把我压死。

    和他接触的时间无比轻松愉悦,但离开他,等待我的就是更沉重的绝望。

    我不敢依附他所赐予的阳光,我战战兢兢地活着,时时努力向他靠近,又时时都在放弃。在喜欢他的日子里,我毫无安全感,我怕所有好时光都是虚妄,总有一天会过去。

    其实我不介意他每天会不会费劲心思逗我开心,我想听的,不过是一句我喜欢你。

    我盘踞在厚重的壳里,固守一方天地,只等他借那句话,推开这扇虚掩的门。

    我想,不会有人理解,那么简单的四个字,能带给我多大的安全感,能让我生出多少陪他地久天长的勇气。

    陌路之后的第99天,我点开他尘封已久的对话框,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然后,再一个字一个字删掉,拉黑。

    初识三两酒,两年相思愁。醉里清欢醒时别,此后不回头。

    我想,我能放下这段感情了。

    杂毛,我亲爱的杂毛,我宁愿你永远不会知,我喜欢你,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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