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姑娘,在熟人面前,她是一个花样百出的小疯子,在外人眼里,她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倒不能这样说,她已经不是孩子了,作为新世纪年轻人,她已经和众多千玺宝宝一起走向了成年,只是她自己不愿长大罢了。
她从小就没胆,拒说这一特点从她很小时被自家院里的鸡吓得在房里哭就体现的很充分了。她有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林玄,从小两人就打的不可开交,见面就掐,可是从这个男孩上了初中以后,便越来越像个哥哥。这下好了,她本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曾一人独享爷奶,叔婶,姨舅的宠爱,如今连弟弟也宠着,想必更是无法无天了。
不,如果这样想你就错了,她的确任意妄为,甚至她想做的事,没有人能阻挡得了,但她做的每一件事,都章法清晰,理所应当。所以她从未犯过什么大错,反而是家人最拿的出手的骄傲,村里最人尽皆知的好榜样。
今年她升入大学,把“别人家孩子”的标签坐的更实了,她只是考了一个普通的本科学校,却是村里最好的,父母为了让她开心,也是想让她和亲戚朋友联络一下,特意偷偷的去订了升学宴,她那么爱凑热闹,一定会很惊喜,但是却被林玄走漏了风声,这本是开心的事,可她在高三的炼狱中改变了很多,就连那芝麻大的胆子都发生了气球充气般的膨胀,却偏偏没改掉不喜人情世故的毛病,自己竟跑去退掉了,她对父母说,当她考上985院校的时候,再办这个升学宴。没错,她就是这么要强。
升入大学之后,她经过多轮面试,顺利进入校学生会,她有胆量,也有能力,毕竟现在的她,已经在高三的急流中变得足够成熟,足够强大。她喜欢现在的生活,而且没有多么的想家,家给了她太多的呵护,如今更渴望这全新的生活可以给她更多的考验,她渴望全新的自己,校门口有献血站,她去献了血,这是她一直想做的,以前有父母拦着,她一直没去做,下一步,就是要去做一次志愿者。再去体验一把做兼职的感觉,她是学外语的,麦当劳的运行方式刚好可以帮她体会外国人的经营理念。
她有三个心意相通的室友,她们有差不多的口音,喜欢相同的食物,穿差不多款式的衣服,甚至讨厌同一种类型的人,在他乡遇见她们是她最大的幸运。她们用四个人的合照装点宿舍,在这里,她有家的感觉。
周末,四个人去夜市撸串,回来的路上,她们打闹着往回走,林清倒着走在室友的前面,用手机怼到她们脸上拍丑照,结果却撞到别人身上,林清回头,看到他那双眼睛,整个人都呆了,他很像一个人,李成,是她的初中时的同桌,他们从初中毕业之后就断了联系,那时他对她照顾有加,他甘愿承受她所有的情绪,他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她,而她却一直嫌他烦,直到初中毕业后,他像人间蒸发一般再无消息,她才发觉他对她有多重要,只是自那以后,他们再未见过。
回到宿舍,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思来想去,始终不能确定是不是他,他那么胖,也不高,今天这人却是一个高挑的帅哥,除了那双眼睛,实在没什么地方相似了,真后悔没和他说几句话,否则一定能知道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第二天的语文课是合堂,林清坐在前排,不由自主的打哈欠,好不容易下了语文课,收拾好东西,书包却被人抢了去,林清揉揉眼睛,才看清这就是昨天的那个人,只听他说:你以前的书包不都是让我背吗。这时的林清才认识到他就是李成,激动的眼看就要流出泪了,可那不懂情趣的李成竟说了句,你胖了。
后来,李成告诉她,第一次上合堂,他就已经认出来了,只不过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林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之后看到她那么开心,就没去打扰,不过还好,时光没让他们等那么久。林清却心想:什么狗屁借口,你不就是怂吗,没关系,以后我负责勇敢。
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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