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睡不着先生和吃不饱小姐认识的时候,是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凌晨两点半,夜,没有那么深。有稀稀朗朗的倒影,还有半夜醉酒的人偶尔吼一嗓子,并不觉得突兀。路上,灯光隐隐绰绰的,好像大都会里一颗颗星星,看似相近却没有关联。
吃不饱小姐走进了那家熟悉的便利店,招牌闪耀着红蓝相间的灯光。叮咚,欢迎光临。便利店小哥今天有点乏,眼皮子打架,他们点了点头,显然和吃不饱小姐没啥聊的。她吃了两个香芋面包之后还是觉得饿,又挑了几个关东煮。她一边拿着丸子狼吞虎咽,一边不自觉地靠窗位子走去。
角落位子上坐着一个男人。昏黄的灯光下,睡不着先生手中拿着一本书——《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这是卡尔维诺的名篇。除了食物,对其他一切都有些漠然的她竟然提起了兴致,开始观察起这个男人。因为吃不饱小姐特别喜欢读书,而最近恰巧在读这本。
嗨。看到她注意自己,男人微笑着向她打招呼。
嗨。一般深夜搭讪都带着一丝潜在的危险,可吃不饱小姐这次却诡异地应了。也许,和喜欢看书的人聊天不是一件坏事。可巧的又是这本。
这本书不错。他拿起书摇了摇。
恩,你喜欢卡尔维诺?
我也才刚开始看。他说。
他们聊了起来,睡不着先生喝了一杯牛奶,吃不饱小姐又吃了两个烤肠,三个包子。
期待下次见面吗?还是萍水相逢,一切随缘。
吃不饱小姐都有些犹豫,但她并没有问睡不着先生的姓名,工作地址。她觉得这样的偶然挺好。水瓶座的女生就是有些虚幻有些古怪,有时候热情来了让人摸不着头脑,有时候又冷若冰霜的让人失望。诚然,人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又何况他人呢。
他仿佛也非常懂她,并没有问名字,他们互相道别,说了有机会再见。
走出这家24小时的便利店,天色已经微微发亮。一切仿佛一场梦。把耳机插在手机上放了首轻音乐,吃不饱小姐竟然感觉有些饱了。
她常常一个人走在这条小路,她喜欢这条路。白天也还算干净,整洁。夜晚有着氤氲的灯光,路两边有排梧桐树。碧绿碧绿的叶子,大的好像手掌。花坛里种着海棠,还有些不知名的香草。宁静之中的默默吸允,才感觉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几个月了呢,独自一人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日夜颠倒也是常事。今天对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竟说了这么多的话,好奇怪啊。她感觉自己好久没话说了,也不想对这个世界说话了。
2
一切从半年前说起,吃不饱小姐一直是个很幸福的人,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男朋友是她的学长,也是初恋。他人虽说长得不帅但皮肤白皙,是一个暖男。
吃不饱小姐那会并没有想谈恋爱,可经不住他的温柔轰炸。开始挺幸福的,但日久天长发现他非常的扣,扣的令人心塞。
听他朋友说,每个月月初买一盒烟,超级贵的,然后后发给寝室朋友,然后紧接着一个月,不用买烟了,到处问室友要。生日时候叫一群朋友,大概十个人吃饭,点了六个菜。作为女朋友的她都不好意思了。
他并不穷,只是个性使然。可她想,只要他爱我,我不需要什么物质享受,这种个性也是可以忍耐的。
一转眼,吃不饱小姐大学毕业入职已经两年,恋爱就这么不咸不淡地,竟然也谈了五年。她一直傻乎乎的觉得男朋友挺好,竟也暗自盘算着年底是否该考虑结婚了呢,却不知道那厢早已物是人非。
那天,她清楚地记得阳光灿烂的刺眼。看着他搂着一个大白脸黑浓眉,涂着红嘴唇的姑娘进电影院门时,他们互相都呆了呆。他竟然假装不认识她,转身离去。他说他要加班的,她很无聊,只好一个人来看电影。
就这么被劈腿了?心有不甘。当时自己是愣了,傻了,怎么没有冲上前去打他一耳光呢?那天,她独自一人去了火锅店,要了几个人的分量。吃了好多好吃的,吃到吐了。可是觉得心理可解恨了。
那是吃不饱小姐暴饮暴食的开始。她喜欢食物带给她的快感,吞咽的感觉,以及把它们从食道里抠出来的泄愤。
3
吃不饱小姐咀嚼食物的时候,脑子总是控制不住在思考:世界上太多的虐心就是为情所苦,爱来爱去皆是伤。索性,不如不爱,我可以用各种感情填满我的人生,那又何必非要爱情。这不是过尽千帆的人生感悟,而是还未开始就已经放弃的人生真谛。有人幸福美满,有人遍体鳞伤,那又关我何事。我吃我的饭,我看我的剧,我读我的书,如此甚好。
她想的特别好,做起来又是另外一番天地。她真的很爱食物,吃起来那种疯狂的快感什么都比不上。她可以一口气吃掉一整桶装冰淇淋,四个红豆包,一个菠萝包,两个莲蓉蛋黄月饼,5个小蛋糕,一盒蒸饺,然后还有一份外卖全家桶。
她窝在床上,继续读起卡尔维诺来。“我早就确信完美只能是部分与偶然的,因此无需苦苦追求,当事物解体时事物的真正实质会显露出来”。她渐渐视物模糊,渐渐无法思考。科尔维诺是在说食物吗?
她又饿了,真的很饿。家里没有存吃的,她想要戒掉的。她挣扎许久还是爬起来,冲到楼下便利店。什么都不想要,只有吃东西才能舒服。当她买了一堆东西往嘴里塞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旁边是一周前那张干净纯粹的脸。
他静静地看着她,眼睛很漂亮,她不禁感觉有些狼狈。抹了抹嘴,放慢了速度,依旧咬了一口面包。
“好吃吗?”他问,嘴角有一丝微笑。
“嗯,还好。”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该死,她觉得好丢脸。为什么会被这个人看见,尽管只有一面之缘,还没有那么熟,可心里依旧特不爽。
“你能慢点吃吗?陪我这个失眠的人,多坐一会。”他微微笑,好似有种魔力。让她不能拒绝,不能讨厌。甚至有些好奇。
“你失眠,每天都睡不着吗?”这已经是第二次深夜遇到他了。
“想听我的故事吗?我也很想听你的。”
“交换故事吗?”
“可以这么说吧。”
“我的挺简单的,不过是被男友劈腿工作又岌岌可危的失恋33天女青年。”她都惊奇自己还会开玩笑。
“我不过是工作压力巨大,倒时差熬夜吃不香睡不下夜夜惆怅男青年。”他配合。吃不饱小姐一笑,感觉自己被耍了,自己和对方听起来又都没有那么悲催了。
他夺过她手中的一个卤蛋,“你不要再吃了。我帮你吃。”
见了两面,他一点也不生疏。他们走出便利店。
淡淡秋风。树叶发出清脆的响声。“你跟着我出来,怎么不怕我是坏人。”
“凭感觉啊。”她随口一诌。
看到他还蛮惊讶的,他有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她解释“其实,我认识便利小哥,他已经记住了你的长相。如果我被绑架或者明早横尸街头,警察先生自然会联系你。”
“吃饱了饭,果真变得话多了起来。”他摇摇头。
“我的话不多吗?”吃不饱小姐问。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表面上在和我聊天,却感觉特别疏离。”
“正常的陌生人交往,第一面不都如此吗?”她疑惑。
“人生几何,随遇而安。”他淡淡地说,仿佛理所应当。
“这个观点倒是很有趣。”她思索着。
“你把人生规划的特别好,有时候它偶尔偏离轨道,按照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划过去。你就开始心慌了,你开始迷茫了。实际上不妨换一种想法过生活。可以把人生想象成一本书,一部电视剧,自己真实的参与其中。人生不是用来体验的就是用来检验的,但检验就是体验的一种。你应该高兴自己的生活有各种事情发生,这样看待世界的眼光会很不一样。”他缓缓道来。
她说“我总是有一种放不开的感觉。我想大多数人和我一样吧。憋在一个象牙塔许久,按部就班,顺利的上高中,考大学,然后找一个稳定的工作稳定男友,结婚生子一辈子。但不乏心底里对自由对狂放不羁的极度热爱。可以到外面闯世界,我就是那样的女孩。
“而真正的你是什么样的?”他问。
“我一直是有些软弱有些怯懦的,想要干点什么却什么都不敢做。但见到那种可以背包旅行敢爱敢恨的女子,甚至看到她们喝酒狂饮她们的刺青,心中都有隐隐的羡慕和快感。有时候,我觉得性格憋久了只差一个爆发一个点。好女孩的内心都住着一个隐藏的魔鬼。”
“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生活有不满意,各种委屈,去羡慕别人的活法。不妨超脱一点,就好像从第三个人眼中看看自己。也许就会更明白目前的状态了,你可以更好的。”
她只是觉得他说话很舒服,他们就这样默默地走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微风徐徐。直至该分离。
“程峰。”他伸出手来。
“聂菲菲。”
“终于,认识了你。”
“终于?”她诧异。
“以后慢慢告诉你。晚安,睡个好觉。别再吃了。”
她点了点头。有关于这个人,似乎什么都想不起来。他轻轻向她告别,轻的好似一个梦。
4
他们开始熟悉起来。书店,咖啡馆,电影院。一个月以来,吃不饱小姐好像越来越少暴食了。因为他总有可以让她转移注意力的点。他刻意地抢她的食物,而且吃完之后总爱和她聊天。
他轻轻牵起她的手,她的手指有些冰凉。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好闻的森林气息。这可以让她安心,不再思绪飘忽,仿佛一种镇定剂。
他们坐在夏末秋初的街道边,地上的石头并没有那么冷。也许是因为手里捧着热乎乎的咖啡,风中有盛开桂花的香气。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衣,上面飘落了一片叶子。她轻轻拂过他肩上的叶子,忽然想起那晚他的话:“程峰,你认识我许久了吗?你仿佛特别了解我。”
他微笑:“我一直在你身边,只是你从未注意过我。”
在这样的大城市里,相遇很容易,想要认识却一个人很难。不能说,直接走上前去,告诉你,嘿,小姐,我喜欢你。
半年前的一天,程峰在菜市场买菜。他搬来这个小区不久,邻居阿姨告诉他,这是附近最好的菜市场,价格公道,菜色新鲜。他单身,除了工作,喜欢吃着自己做的饭看看篮球赛。喜欢研究新菜品,看着蔬菜,水果的食材摆在那里的样子,让人可以开心起来。
程峰是真的挺喜欢做饭,没有什么目的。比如西红柿炒蛋,要炒得恰到好处。比如油泼面,下面条,制作葱油,散发出好闻的香味。他总觉得人的一生,是离不开吃的。喜欢吃,热爱吃,掌握烹饪技术,探讨美食原理,是很有乐趣的。不去讲餐厅,不去讲菜,而讲食材是怎么辛苦得到的,为什么我们要用这种食材,食材可以怎么变化,这是很聪明的做法。
他挑好了一包红红绿绿的菜,准备付钱。掏口袋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他尴尬地想要放下,后面有人轻拍他的肩膀。女孩长发披肩,笑容甜美,把黑色的钱夹往他眼前一晃:“先生,这是你的吧。”
他连忙道谢。她摆了摆手,转身离去,连说第二句话的机会都没给他。
第二次碰到她的时候,他的心中充满了惊喜。她不常来菜场,他忍不住在后面跟着她的脚步,来到她的小区。看到了他不想看到的一幕,她牵着一个男人的手笑容满面。
他就这么看着她,仿佛慢慢熟悉她。偶尔遇见,还是很痴迷她的笑容。他不该是那种容易心动的年纪了,却对这样一个女孩心动了。
他一直过着一种异常平静的生活。上班对着电脑工作,偶尔加班出差,偶尔应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谈恋爱,仿佛不需要似的。可见到她以后,他像一个小孩子,心中悸动得仿佛第一次新生入学。
他悄悄地跟着她,担心自己变成了一个有偷窥欲的人。他一点也不想打扰她,只希望她是宁静的,幸福的。但是抑制自己的愿望,又突然有些无所适从,他偶尔开始吸烟,当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道和激烈音乐的时候,他就会忘记这有些虚幻的一切。
他不想出门,免得再次遇到一无所知的她。所以,他选择在夜里平静而又孤单的走着,直到街上繁华的霓虹灯开始一处处灭起来,店面的灯光也开始熄灭,透过商店的玻璃橱窗看到自己的身影,他仿佛习惯了在寂静中无言的等待。他白天依旧日复一日的上班,回家后窝在沙发看着球赛。
直到初春的一天,看到一反常态的她。天依旧很阴冷,可她穿的特别少,薄薄的毛衣仿佛飘在她瘦弱的身体上,妆都花了,还傻楞楞的蹲在路边不断的啃着一块面包。
那一刻他很想要冲上前去,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不管怎样,他知道,她不好。
“尽管我以为我们已经认识好久。可我们依旧是陌生人。我们住在不远的小区,我们共用一个菜市场,我们经常买同一家早餐,我也来过你经常来的便利店。
可是,如果没有你捡到我的钱包,我们永远不会相识。
有段时间想我也许可以放弃了。不能破坏别人的幸福。那天以后忍不住去跟踪了你。从一天,两天,到一个月,两个月。自己都觉得惊异。从你的路线,知道你的颓废,你逐渐成了三无人员,你有暴食症。
我不断地上网查,看你为什么总吃那么多。还有你不想让我知道,偷偷去吐。我特别想要跟你说,你不要再那么吃下去了好不好?直到那天你在便利店的贴纸上随意写下的卡尔维诺四个字,我知道你最近在看的书。我想这就是那个契机。
我对爱情始终都不敢相信,遇到让我心动的人,也那般退缩。可我突然意识到,人生很短暂,难得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就不要去想那么多,就要爱到被人用脚踹开为之,也许人生需要有那么一次这样的爱情。
我在那里等你。每天晚上,等了一个星期。你所以为的偶遇,都是我的精心设计。
聂菲菲,你一生气就爱吃面包。我对你的了解够多了吗?”
她惊呆了。
这一场相遇到底是偶然,还是预谋已久,已经分不清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一开始的相遇总是由于荷尔蒙的关系,产生或许叫爱情的冲动。成熟后,这种感觉便日渐变少,不禁令人唏嘘。而心动之后能够行动,多么不易。
聂菲菲眼眶发红,“可我现在开心也想吃面包了。”
他抿嘴笑了,牵起她的手。
“我做菜的手艺你还没尝过呢。”
华灯初起,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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