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常识》学习体会13

今天是我参与勇气读书会打卡的第13天,这几天都在忙期末考试,只阅读了第三篇的第20节《教育在表演和观看中展开》,读后一样收获满满。
作者在文章一开头就破旧立新:“从教育的起源开始,就与表演息息相关”、“教育行为普遍具有表演性”。表演的场所就是学校,表演者和观众是教师和学生,他们在教育生活中经常互换演者和观者的角色。我觉得作者说得非常在理,“人生如戏”,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其实就是一场场精彩的表演,学生在这个表演、观看的过程中,达成各项目标任务。
教师的教学能力就是表演能力,具有强大表演能力的教师,常常通过制造悬念、设计动作、设置情境等方法来实现教学转化。例如,教学中悬念的设置,就是要激发学生对教师行为的期待,然后满足他们的期待,再激发新的期待,如此环环相扣,使学生的视觉和听觉紧紧追踪着教师的表演性行为。同时,设置悬念就是使教学表演充满神秘感,而神秘感是学生成长的源泉。
表演的目的和结果,就是有意识地影响人的生命生长与发展,这就是教育的目的。表演的内容就是以“课程”、“教材”为载体的教育内容。表演的方式、方法,就是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在教育过程中,教与学的所有行为只有置于“表演者”和“观看者”的互动关系中,才能获得意义。教学是既离不开“演”,也离不开“看”,更离不开“演——看”互动的教学。师生的这种表演、观看的能力并非与生俱来,都需要后天的努力学习和培养,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才能真正实现,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当人的生长被视为在表演和观看中的生长,教育的过程被视为是表演和观看的过程,就对日常教育教学过程提出了两个直接要求:
第一个要求,充分挖掘表演的教育价值。既然人在表演和观看中生长,这意味着“表演”对于人的生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在这里教师就是学生成长这场大戏的导演,安排什么样的表演内容,确定何种表演形式,如何在表演和观看中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等,成为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二个要求,把表演的权利还给学生。所谓“教师中心”、“一言堂”、“灌输式教学”,共同之处都在于教师垄断了表演的权利,占据了绝大多数表演的时间和空间。另一种情形是,学生也有表演的机会,但却集中在少数“明星学生”身上,大部分学生成为“沉默的看客”。教师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表演的教育价值,就必须把表演的权利还给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有表演的机会。教师要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表演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进来,充享受到表演的快乐、成功的快乐。
我觉得在学校教育这个大舞台上,教师的职责就是当一名合格的导演,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的生命生长与发展,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因势利导、循循善诱,精心设计好每一个角色和细节。教师当好学生生命成长的导演,把表演的权利真正还给学生,多多引领、指导学生去表演、去观看、去欣赏,扮演好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色,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在表演中学习知识、养成习惯、培养品质、提升能力,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这个大舞台上尽情表演、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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