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

作者: 青年太白 | 来源:发表于2017-04-09 00:25 被阅读74次

老马

文/青年太白

这篇文章,读到不舒服的时候停下是最合适的。

我和老马是在一次马拉松上认识的。那是2014年,我还在上海念书,大四。说起来,跑步于我的缘分算是有趣。上大学以前,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跑步,感觉那是在没事蹂躏自己的身体。是的,在那时候的我看来,所有体育运动中,跑步是最折磨人的运动项目了。没有多少趣味性,还特别消耗体力。

后来,因为体质实在太弱,一有点风吹草动就要生病,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早起,眯眼斜看朝阳,奔跑。

王小波说,水往低处流,人往自由走,人们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把这种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我觉得他这个说法真是有趣,很能反映出我跑步时的心境。想想看,减熵不符合世界自然规律,所以减熵少见,并且大多数减熵行为都是在挤压抽击自身。毕竟,熵增过程是有序到无序嘛,熵减自然就得用鞭子再抽回来。

跑步的时候,我就是在不停的抽打自己。再跑啊!有能耐你再跑一圈?!我每次跑到开始难受的时候就会这样抽打自己。

生活中我是个性子温和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跑起步来的时候就特别狠,恨不得把两条腿折腾废了才好,那种可劲儿折磨自己的感觉,很爽。

就是在这样一种不断与自己较量的过程中,我越跑越快,也越来越喜欢上了跑步。以至于,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就跑进了校长跑队,并且还和团队里的一帮同学为学校取得了不少荣誉。这是我过去从未想过的。以前我只会用笔杆子为自己争荣誉,没想到读了大学,笔杆子没了力道,泥腿子倒有了劲。

我们长跑队的教练姓李。李老师在上海跑步人的圈子里算是薄有名气,大学时在青海参加一个比赛,身上还曾披过国旗,就像刘翔那种,披着国旗绕场一周。当然,拿李老师和刘翔比有些夸张,但他确实厉害。至少放眼整个上海,二十公里以上,能跑赢他的没几个。

李老师常怂恿我们去参加上海国际马拉松。他说,这是一个世界闻名的金牌赛事,基本上每年的冠军都在刷新中国的马拉松记录。他每次都会去参加,跑全程,最好的成绩是三十几名吧。

他说,一个真正热爱跑步的人,一定要去跑一次马拉松,即便跑不了全程,还可以跑半程啊!即便连半程都跑不下来,还可以走啊!反正按他的话来说,爬都要去爬一次,权当是让自己的人生多些尝试。

在李老师的循循善诱下,他的一帮记名弟子都去报名参加了,我也不例外。不过我很认真的想了下,自己选择参加马拉松,并不是因为真的热爱跑步。说到底,跑步对我来说还是个自我折磨、自我较量的过程罢了。

我所喜欢的,只是那种可劲儿折腾自己的感觉,就像做题一样,遇到难解难分的时候最为兴奋,不做到面红耳赤头冒青烟决不罢休。

包括参加长跑队,也不单是因为喜欢或是荣誉,更大的一部分原因只是在于,校队成员不用参加体育考试,并且成绩在九十分以上。

说白了,之所以在即将毕业的最后一年去参加马拉松,还是觉得,要趁着青春未老,好好热血一把。

在此简略介绍一下我和跑步的渊源,是为了讲述另一个故事。

2014年11月2号那天早上,上海国际马拉松开跑。那是个星期天,是个好日子,大家都能有空。不过那天天气不怎么样。赛事开始之前,老天爷就朝魔都洒了一遍地,甚至直到我和长跑队的队友们走出地铁口时,淅淅沥沥的小雨还未完全停下。

一走到外边,我就彻底惊住了。和同行的其他人不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马拉松,我从来没想过,外滩竟然能挤下这么多人。虽然以前的元旦跨年我也来过,却也没有这么震撼。可能因为这是白天,在已经有些亮光的情况下,我奋力望去,还是黑压压一片人头。

那种画面是很具冲击性的,特别是站在高处,你会不自觉生出一种感慨,下面不是人头,是一簇簇随风摆动的杂草。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是个地地道道的理工男,没什么文化底蕴,脑子里就只能想到这样一句诗来形容。

这次比赛的起点是陈毅广场。上海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东方明珠就在黄埔江对面遥遥相望。我们挤到那附近的时候,基本上卡在人海里无法动弹了。据我估计,站在这里的人当中,观众比选手还要多。对此我感到十分得意,这说明我已经胜过了当中大多数人,毕竟,我报的可是全马。

三万多人一起参加一个比赛是什么概念我不好描述。反正,我只感觉自己淹没在了一堆各色各样的气味中,有好闻的,也有难闻的,有香喷喷的,也不缺臭烘烘的。但无一例外,人们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说来好笑,我在茫茫人海中还见到了几对新人,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婚纱着地。

这样也能跑马拉松?我对此表示十分惊讶。同行的队友,我的大学同学妖风告诉我说,每年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很正常。他说,这不奇怪,不都说嘛,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也是马拉松,结婚这天来跑一次马拉松,是有特别意义的。

我一想,也觉得特别有道理。平常我们形容什么事情很艰苦并且需要长久的坚持时,都会用马拉松来比喻。那么,提前体验一下真正的马拉松似乎也没什么毛病。只不过为何一定要这样打扮呢?穿一套情侣式的运动装不挺好吗?难道还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结婚了?

当然,虽然不太理解,我还是在心里默默向他们送上了祝福。愿他们的婚姻也可以像马拉松一样充实动人吧。

启动仪式后,人潮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涌流。我和队友们搁在中间,只能互相攘挤着往前迈步。那种感觉很难受。像是什么呢?就像你正处在一条逼仄狭长的巷子里,墙壁紧贴着身体,还会左摇右晃,你就像坨屎一样被蠕动着往外挤。

不过这种感觉持续得不久,因为随着前面的人逐渐跑起来,空间就慢慢变大了,可那么短暂的一段时间,让人很是难忘。

为了这次马拉松,我和队友们都准备了很久,我甚至因此戒了两个多月的烟。连烟都戒了,足以想见我有多重视这场比赛。说真的,我也担心自己全程没跑下来就猝死了。可我知道我不是斐迪庇第斯,我不会因此就成为上海的英雄。

对于上海这样的城市来说,没有人是特殊的,就像我看这几万人一样,都是随风摆动的杂草。杂草而已,我们一起跑在马拉松的跑道上,谁比谁高贵吗?我们的目的不都是平平安安的从起点到终点?

当然,也可以说有不同的地方。因为有人是健身跑,有人是十公里跑。有人跑半程,有人跑全程。如果单以长短论高低的话,那我属于最高的一小撮人之列了。

我为此感到自豪。

我说过,为了参加这次马拉松,我准备了很多东西,饮食习惯不必多说,肯定是调整成最规律的状态,还有训练量,也是不断加大。不知道有没有人计算过,一场马拉松等于标准田径场多少圈?

105圈半。

不过我从未跑过这么多圈,因为我记不住。所以我一般都是调好配速,然后直接跑,根据时间来算。我记得,最长的时候跑了三个小时吧。但这还是没达到马拉松的训练量。

我们平时总拿马拉松比喻艰苦且漫长的事业。真正的马拉松,确实也是蛮艰苦的。

那天,从陈毅广场出发,踏着湿漉漉的地面,我和长跑队的队友们保持队形前进。一路上大家都没有说话,作为一帮还算懂点专业的跑者,我们知道一边跑步一边讲话是大忌。但其他人显然不这么想。从出发开始,我们周围就全是嘻嘻哈哈的声音,还有警戒线外的观众,像是在看什么盛大的演出一样,虽然他们嘴里在喊着加油加油,但我觉得,其中大多数人就是来看表演的。

只是,跑步是很精彩的表演吗?是的。妖风就曾这样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他说,人多就精彩了。哦。我说我明白了。说到底,还是因为热闹罢了。这样一来,那些专心跑步的人好像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我跑着的时候,一边看看妖风他们,一边再看看道路两边热情洋溢的姑娘们,心想,幸好我不是个真正热爱跑步的人。参加马拉松对于我来说,只有最后的那一枚纪念奖牌是有意义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在南京西路上的那个转角我就会下去。那是健身跑的终点。

不过即便如此,拐进淮海中路的时候我还是差点放弃了。我觉得马拉松那年新开一个十公里项目真是专为我这种人设的。不是太累,又可以拿奖牌。非常人性化的一个设计。

然而我已经选了全程,用李老师的话来说,爬也要爬完呀!说真的,才跑了十公里我就开始后悔了。李老师害人不浅。不过这时候我已经没办法再去指责他,因为他早就跑到前面没影儿的地方去了。

马拉松就是这个有趣。因为距离太长,真正牛逼的人肯定能够一骑绝尘而去,没有短跑中那么多的戏剧性。而作为一个全民赛事,在马拉松中你还可以看到很多有意思的现象。

真正牛逼的人可以有几十层楼那么高,而低的呢,比平房还要低。说起来有人可能不信,我见到有人还没跑到健身跑终点就晕倒的。天呐,真是有够健身的。希望不久以后马拉松可以开设养生跑项目吧。

大概跑到西藏南路的时候吧。我终于被一个人吸引了注意力。那人就是老马。我其实很早以前就见到他了。在还没到健身跑终点的时候他就跟在我们后边,然后就一直紧咬着我们不放。我当时以为他大概是个跑十公里的。不是我吹,按照我们那个配速,我觉得,以老马那明显近五十岁的年纪,肯定没法跑太久。可是,跑到淮海中路的时候他竟连瞄都没望边上瞄一眼,并且,开始追到了我的身边,保持和我平行的节奏。

嗯?跑半程的?我斜瞟了他一下,有点小惊讶了。老爷子这身体可以的。我用眼神向他表达了我的钦佩。他大概也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于是也转头向我报以回笑。

这时候雨已经彻底停了。道路两边那些撑伞的游客都将伞收了起来,穿雨衣的倒还是没脱。那些站在大树下的志愿者同学是最值得敬佩的,她们既没打伞也没穿雨衣,一身上红下白的超短搭配,引人注目,催人奋进。

加油!加油!

我听到那些绵软糯糯的声音,真是感觉一下子又充上了电。这时候,只剩下半程和全程两个赛道了。左转全程,右转半程。我们都向左转。老马也是。

这下子,不仅我惊讶了。其他几个队友也都把目光调转了过去。老爷子可以的。我们再次表示佩服。

我们相信,这个貌不惊人的老爷子绝不是因为路边两句加油就突然调整路线,而是他早就准备跑全程。说实话,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感到挺惭愧。为误解了对方,也为自己的技不如人。反正我感觉,等我五十岁的时候肯定没这么能跑。

其他人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从转角以后,我们就把老马接纳进了队形当中,我们是呈两路纵队,我和老马坚守队尾。

常跑步的人应该能体会到,如果有人可以和你保持相同的步幅和频率奔跑,那感觉会特别爽,你会很容易沉浸在那种富有节奏的噼啪噼啪中。我和队里其他人一起跑的时候,老觉得自己需要微调一下节奏,虽然不困难,但总归有些难受。老马加入以后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和我的节奏是那么相似,就像是同一双腿一样。并且,正好才刚下过雨,地面上还有些积水,噼啪声得以更加明显。

就是在这样一个舒爽的节奏下,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了老马。我发现,他其实没我想象的那么老,光看脸的话,应该也就四十多岁,和我爸年纪差不多的样子。只不过他头发几乎全白了。从小到大我辨认老人的方式就是看他头发白不白,老马那么多白发,令我没办法不把他划到老头的行列。

嗯。一个十分精干的老头。我看着老马满头白发上沾着的薄薄雨雾,似乎能闻到从他身上传来的一种舒服味道。是的,我除了凭借头发识人,还能根据味道识人。有些人身上的味道好闻,有些人身上的味道难闻。我喜欢和味道好闻的人一起玩。是的,我交朋友的标准就是这么简单。

从外马路折返以后,转到苗江路路口有个饮料站,到这时候差不多已经跑完半程了。大家脸上基本上已经显出疲态,不说面红耳赤也差不太多。特别是老马,脸色嘎白嘎白的,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坚持到现在。

在我们的计划里,跑到这里要补充一下水分,于是队形这时候有意识减缓了速度,我看了眼脸色和头发一样白的老马,脚步未停,抢先一步跑进了饮料站,拿了两瓶饮料,递给了老马一瓶。他看了看我,没说话,不过从他的眼神和表情中我能看得出来,有感谢,甚至还有,惊喜?

说起来,上海马拉松的补给保障挺不错的,沿途每隔几公里就有饮料站,还有补给站。补给站有吃不完的香蕉。跑步吃香蕉这个理论不知道谁提出来的。反正我大学四年参加跑步比赛,带队老师总喜欢让我们吃香蕉,跑步前吃,跑步后也可以吃。我知道,吃香蕉可以通便,难道说,吃完香蕉以后我们就可以在逼仄的墙壁间挤得更欢了?可惜我一直没机会把我的猜想告诉李老师,不然或许能得到他一个专业的解释,或者,赞同。

由于我之前给老马送上了一瓶充满善意的饮料,他大概一直记着,所以等到可以领香蕉的时候他也提前加速了,一下子窜到了我前边。我当时还觉得奇怪,因为在长跑中,除非是马上到达终点了,否则这样子加速就等于提前放弃。

当时我们在龙腾大道上,距离终点上海体育场只有不到十公里了。这样一个距离,真加速太愚蠢了,真放弃就更愚蠢。看着老马突然离我而去,我既失落也不理解。直到我看到他跑去拿香蕉。

喏!给你!老马跑到我身边,用眼神示意。说真的,我挺感动。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能给人这种感动,已经很少见了。而且,他拿了两根。我当时一手一根香蕉,一边啃一边想,这个朋友值得交。

然而,果然不出我所料。老马的突然加速对他的节奏影响很大,才跑出去没多远,他嘴里就开始喘大气了。对于这种情况我有经验。这说明体能已经到了极限。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这时候我们跑了大概35公里。也就是说,再有六七公里就到终点了。

行百里者半九十,就在我们即将过半的时候,老马掉链子了。他就在我旁边,我能感觉到,他的气势正在稀里哗啦往下掉。

这个时候,我做了一个艰难的选择。

我选择了掉队,陪老马一起。说实话,跑到这程度,所有人都到了极限,大家都靠最后一口气撑着,机械式的抬步然后落下,脑海里还有什么念头自己都不清楚。这时候一旦停下,其实比继续跑还要痛苦。

长跑就是这样,一鼓作气再而竭。没有衰。

一停下来我就感觉到了,剧烈喷涌的血液一股脑冲上头顶,脑袋嗡嗡嗡在响,我甚至连眼前有什么东西都看不太清了。有时候,不仅泪水可以迷住双眼,透支也是。我和老马只有互相搀扶着才不至于倒下,即便如此,我俩也只能艰难拖动步子往前走,脚很沉,手臂也是。

我托着老马胳膊,我注意到,他脸色非常难看,我猜我自己也一样,可惜我并不能看到。

我和老马就这样摇摇晃晃走出了大概几十米,俩人一句话也没说,只顾着喘气和咳嗽,像是在比谁咳得更用力一样。我抬起头,队友们已经快跑到下一个路口了。直到这时候他们才终于发现我俩掉队了。他们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在说,这不应该呀!是啊,这确实不应该。但事实就是如此,有些意外来得就是那么突然。

我看着他们,大声喊话已经不现实了,于是只能伸出左手,用食指指着他们,露出一个我自认为自信而灿烂的微笑,像是在说,兄弟们,在终点等我。

我是这样表达的,不知道他们怎么理解。反正回去以后他们告诉我说,当时我笑起来简直就是个傻逼。

不过不管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掉队了。和我自己的定义一样,我毕竟不是个真正热爱跑步的人,没资格完整跑完一场马拉松。

老马见我脸色不太好看,于是把他的胳膊从我手里抽出来,对我说,小伙子,谢谢你。不用谢。我发自内心的向老马露出微笑。天知道这个笑容费了我多大劲,差点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这时候幸好围观的志愿者们拯救了我。不得不说她们很善良,也很热情。见我和老马在快要到达终点的时候停下,好多人都在激动的喊加油,像是恨不得冲进来替我们跑完接下来的路程一样。

我一边慢慢挪动步子,一边默默听着大家的呐喊声,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我猛地抬起手腕看了看。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小时二十分钟了。这超过了我以往任何一次的跑步记录。

老马看着我的动作,约莫猜到了我的想法,笑了。他说,现在我们就算是慢慢走到终点,也能算成绩的。是的,全马关门时间是六小时,现在才刚过去一半。虽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但我们只是掉队,又不掉头,肯定可以有成绩。

一想到这个,我突然又变得自豪起来。爬我也能爬到终点啊!我这样对老马说。嗯。老马也跟着笑了。

既然慢慢走也能混到成绩,我心态一下子就放松起来,陪着老马,散步一样,一边看着周围的风景一边闲聊。

聊天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实,原来我和老马竟然来自同一个城市,纯老乡那种。对此我不得不感慨缘分的奇妙。

你是在上海上学?老马问我。是啊。我点头,说,现在大四,明年就毕业了。你呢?我问他,你在上海工作?这时候,我注意到老马犹豫了一下。不是,他说,我在南京上班,专程来上海参加这个活动的。

老马觉得这是活动而不是比赛。他说,只有那些真正的高手才觉得这是场赛事,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只把这当盛大的活动。我赞同的点了点头,不过很快又摇头。也不一定。我说,我其实就是在和自己比赛。说着,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

减熵行为?

老马对于我的这个理解很感兴趣。他听完就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弯着腰咳嗽,眼角的皱纹都堆到一起,真的像个老头一样了。

我替他拍了拍肩膀,说,要不要这么激动。

不是激动。老马摆摆手,重新站直,认真看着我说,我是觉得你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

大家都说我有意思!我得意洋洋的冲他挑眉,说,我觉得你也很有意思。然后,我走进最后一个饮料站,拿了两瓶饮料。临走之前,我还向里面漂亮的女同学眨了眨眼睛,她身边站着个男的,见我这样子,竟然笑了。估计不是他女朋友吧。我把饮料递给老马的时候这样想着。

这时候我们离上海体育馆只有一公里左右了。我甚至可以看到终点下欢呼的人群。我看了眼正在大口喝饮料的老马,想了想,说,我们加个微信好不好。可以啊!老马当即同意了我的建议。

怎么称呼?我一边点击备注一边抬头看老马。老马这次犹豫得更久了。你不会跑步跑到忘记自己叫什么了吧?我笑着调侃他。这样好了,我说,咱们是因为马拉松认识的,我就叫你老马。好!老马这次回答得倒是挺干脆。接着他又说,那我就叫你小马。

小马?我楞了一下,说,你这是占我便宜啊?!什么便宜不便宜,老马指了指自己,说,我年纪估计不比你爹小。

我抬头瞄了眼他的白头发,点点头,说,看起来比我爹老。说完我俩就一起笑了起来。

等我们走到终点时候,刚好过去四个小时,我一看排名,竟然还很靠前。只不过,我在附近扫了一圈都没找到我的那群队友,给他们打电话一问才知道,原来是一跑完就溜了,说是实在太累,忘记等我了。

真是群够义气的好同学。我挂了电话愤愤说道。老马在旁边抿着嘴偷笑,见我把目光转过去,他立马收敛,说,要不,我请你吃个饭?

我从来都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老马说要请吃饭我就屁颠屁颠跟去了。不过原本说好是吃中饭的,结果硬生生成了晚饭。当我从老马订的酒店里面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我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一看,老马正盯着我,他的身后,楼外灯火通明。

不是说好洗完澡就吃饭的吗?我一边穿衣一边嘟囔道,饿隔打得比饱嗝还响了。我见你睡着了就没忍心叫你起来。老马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衣服也早就穿好了。别以为我真睡成死猪了。我斜眼瞟了他一下,说,我知道你也是刚刚才醒来。

被我一下子拆穿,老马脸上有些挂不住。他转了转眼珠,说,走走走,吃饭,想吃什么?嗯...我一屁股坐回床上,认真想了想,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大家都以为上海的人民广场地界就只有繁华的大都市面貌,实际上他们错了,上海也有老街老巷。我一边给老马介绍一边领着他穿过贵州路。贵州路就挨着南京东路,但和隔壁步行街的繁华不同,这儿就像是上海老城一样,放眼望去全是民宿,并且都没有阳台的那种,每个窗户都向外伸出两根钢管充当晾衣架,像极了大学宿舍。

走出贵州路后,我和老马打上车,去南京西路。其实那很近,只要从南京东路走地下通道,穿过一条街就到了,不过我是一点儿也不想走了,感觉每走一步腿都在发抖,是累的,也是饿的。

当我把老马带到老弄堂里的一家大排档门前时,我很明显看出来,他有些吃惊。小马同学,你对上海挺熟嘛。老马笑着说。我也笑了,说,其实不是,我虽然在上海待了三年多了,但去过的地方很少,只有人民广场这边常来。

讲起这个,我不由想到了一年多前,我和室友为了看外滩的跨年灯光秀,准备在市区住一宿,找啊找啊,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合适的酒店,直到最后被的哥送到这巷子里边,有一个九十九一晚的旅馆,结果还没来得及下单呢,一帮凶神恶煞的男人从外面路过,黑乎乎的灯光下,我们见到了刀和纹身,吓得拔腿就跑,后来不得已终于捏着鼻子住进了外滩边一个高档酒店。

我对老马竖起手指头,说,五百多块一晚呢,肉疼啊!老马听完哈哈大笑,说,都被逼成那样了,你还带我来这边,是想坑我?不是的!我摇头说,那天夜里我们跑路的时候,我闻到了这家店的味道,十分香,我觉得可以来试试。

老马向我伸出大拇指,赞道,真勇士也。

等菜的间隙,我低着头拆碗筷,问老马,你当时咋想的,怎么想着追我们这队跑了?有吗?老马表示很惊讶,说,我一直闷着头跑,都没注意到你们。狗屁!我一脸不相信的说,那你还使劲往我这边来,还和我并行跑?!

老马听完使劲想了想,笑了,大概是缘分吧。我对此只能翻个白眼。

考虑到白天运动量太大,我没点太油腻的菜,不过大部分都很辣,其实辣也不应该吃,但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跑完了,管他的。

菜上来以后,老马建议整两杯,对此我没有异议。不过在开始之前,我要求他得先自罚一瓶。为什么?老马皱眉的样子很像一个老学究,搭配上那一头白发,看起来很可爱。

我捂住自己的酒瓶,朝前探着身子,说,谁让你打乱了我的节奏,害得我最后还是没能完整跑下全程。你知不知道,我可劲儿睁大眼睛说,我准备了有多久,连烟都给戒了,每天练那么辛苦,就是为了能真正跑下来,结果...。

结果,老马接话笑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我一拍桌子,为了挽救你这个失足老人,我差点把胃里的两根香蕉都吐出来!你还好意思说两根香蕉?老马笑得更起劲了。他说,要不是为了那两根香蕉,我也不会突然岔气。

我要你帮我拿了?我撇着嘴,恨铁不成钢的敲桌子,你没见我们都是很克制的吗,就你,看起来挺能跑的样子,没想到这点经验都没有。老马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没办法,只能握着酒瓶仰头就干。

我看着他被一瓶酒下去憋红的脸,忍不住大笑起来。其实我也不能喝,我就是想看看他酒量到底怎么样,以便制定针对性措施。现在看来,竟然和我半斤八两的样子。这就好办多了。我一边和老马碰杯换盏,一边胡天海地的吹。老马的广博见识令我非常吃惊,感觉不论我提到什么话题他都能接,而且讲得头头是道。在十分佩服的同时我也为自己犀利的嗅觉感到自豪。

一个没让人失望的朋友。醉眼朦胧间,我盯着老马,笑得十分开心。虽然才认识一天不到,但感觉像是很久的老朋友了。他大概也有同感,一边干杯一边大着舌头说,小马同学,你蛮有意思的。你也是呀!我猜想,我这时候笑起来是真傻逼。

虽然头很晕,但我多多少少还有点思维能力。我想,之所以会觉得老马亲近,一方面因为我们一起参加了马拉松,并且节奏是那样贴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乡音这个东西,走到哪里都是亲切的。

快吃完的时候,我双手捂在酒瓶上,撑着脑袋,笑眯眯说,老马,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感觉你什么都知道?

老马怔了怔,问我,真想知道?当然!我突然加大音量,把他吓了一跳。接着,我小心兮兮凑过去,说,我觉得你身上肯定有秘密,连真实姓名都不敢告诉我,实在是让人很好奇啊。

其实也没什么秘密不秘密的。老马自嘲一笑,说,我是个军人。军人?我瞪大眼睛,上下看了看他,惊讶道,就你这个年纪的,大领导吧?接着,我像是自以为了然般点了点头,说,难怪不肯告诉我名字,怕我泄密?

泄什么密啊!老马摇头说,你要是真想知道,那我告诉你,我就是南京某军校的教员,搞研究的,不是什么大领导。哦。我点了点头,指着他的头发说,难怪头发这么白,原来是太拼了。

老马听到这话的时候,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虽然他尽可能在掩饰了,但还是没能逃过我的眼睛。

我向来不是那种死揪着人家不放的人,他既然不想说,那我就不问了呗。不过我着实被老马身上这种毫无架子的气质所吸引,顿了顿,我笑道,看你这么开明,我估计你儿子也很有意思,会不会爷俩一天到晚称兄道弟啊?

一听到这句话,老马的脸色终于彻底绷不住了。他先是呆了一下,接着像是猛然一惊,紧跟着,整个人的表情就突然垮了。像是好不容易堆起的某个东西,轰然塌陷。

什么情况?看着老马难看的脸色,我心底顿时打了个突突。

老马眼睛真是一下就红了,他扬起头,握着酒瓶一顿猛灌,放瓶子的时候,砸得桌子砰砰响,像是要碎了一样。

我隐隐察觉到要出问题。在这闹事可不是开玩笑的。我偷偷瞄了眼柜台后边的老板,见他正盯着我们这边,不由冲他露出一个傻逼式的微笑。

没有犹豫,我立马从兜里掏出现金跑到老板面前把账结了,然后扶着老马逃也似的跑走。

我俩醉醺醺一路往回走,没敢打车,实际上我也清楚,像我们这样的,出租车也未必愿意带。幸好这边离酒店不算太远,顶多两三公里地。

一路上,我和老马都很沉默,谁也没开口说话。好几次我把问题都吐到嘴边,又都吞了回来。

直到走到酒店门口的时候,老马突然轻轻说了句话。我深深记得,那天晚上,周围灯光闪闪,汽笛声和人们的喧闹充斥在耳畔,听完老马的话以后,我像个傻逼一样楞在原地,后背一阵阵发凉。

他盯着我,目光炯炯,说,我儿子如果活着,和你一样大。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起的,竟是白天的时候,老马冲我露出的第一个笑容。那时,我应该正把饮料递到他手里。

老马。

我挣扎了许久才把这个称呼喊出来。

他抓了抓一头的白发,说,好像有点尴尬啊。嗯,有点。我朝他笑了笑,说,不过我还是有些好奇呢。老马也笑了,说,好的。

回到老马的房间后,他坐床上,我缩在椅子里,俩人傻愣愣看着对方,感觉像是做梦一样。

在老马微醉微沉的嗓音里,我了解到,当年,他在军校当教员,因为专业水平出众,参加了一个保密级别极高的研究项目,并且担任组长。

接项目时,组织上就提了要求,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出结果。为此,他们组加班加点,几乎不分昼夜,到了后期攻坚阶段,他甚至直接把办公室搬到了家里。

那时他已经结婚,老婆是大学同学,在老家上班,他们有个儿子,跟他住,那个时候应该是七岁多一点,刚上小学。

大院里的孩子,上学以后其实不用太操心,每天都有学生班车接送,吃饭直接去食堂,基本上老马只需要负责洗洗衣服就成。而且,他儿子也很懂得体谅父亲的不容易,从来没抱怨过什么,还常叫他多休息。

除了妻子不常在身边,这其实原本还算个幸福温馨的小家庭。

老马的声音有些沙哑,他忽然抬起头,问我,小马,你觉得人疯了以后是个什么样的状态?疯?老马说起这个词的时候表情特别痛苦,眉头使劲绞到了一起,身子弓着,战战兢兢,让人看着十分心酸。我的心狠狠颤了颤,像是有人在我的心脏上弹了一下,生疼生疼。

大概是觉得有些冷,我迎着老马直勾勾的目光,不禁往椅子里缩得更深了些。

我没有真正疯过,我摇摇头,说,很难体会那是什么感觉。老马眼神闪了闪,紧跟着问道,那你有没有做题做到很沉浸的感觉?这个有!我立马点头,经常会这样啊。我自嘲说道,每次做题做到很沉浸的时候,大家都说我像个疯子。讲到这里,我不禁抓了抓头发,看向老马,说,如果这算触及到疯的领域的话,那我每隔一阵子都要疯一下。但是,紧跟着我又皱起眉头。这跟疯应该还有差距吧?疯了以后可是回不来的,但做题不一样,哪怕做题的时候有多么紧张着急,完了以后就好了呀。

老马神情一下子变得很哀伤。看着他的表情,我心里忽然划过一丝不妙。果然,他沉默了一会儿后,缓缓开口了。如果,他说,一直困在题目里出不来了呢?

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后背一阵发紧,连虚汗都冒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像是突然猜到了某个十分令人悲伤的真相。

你疯了?我迟疑了很久,才终于把我的猜想说出来。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突然对另一个人说,你疯了?对方都会恼怒。但此时显然不适用于我和老马之间。他轻轻点了点头,笑得比哭还难看。是的,我疯了。老马脸色苍白着,继续往下说。

那段时间,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没日没夜的加班,每天的饭菜都是由儿子从食堂打回来放到客厅,热了一遍又一遍,他忽然想起,才会偶尔出来吃一点。爸,你慢点吃,不要急。儿子每次都眼巴巴守在一边小声劝他,实在算不出来就不算了吧。

这怎么能行呢?老马只要一听到这种丧气话就会十分生气,他的脑袋里早就被那些方程和算法占满了。他隐隐感觉,自己离结果只差了一点点。可就是那一点点,让他总没办法摸到。

老马那时候完全沉浸于这种半疯癫的状态,一直到某天晚上,已经连续七天七夜没怎么合过眼的他,彻底疯了。他在房里大喊大叫,又是摔东西又是踹墙。整个书房被他弄得一片狼藉。他的儿子呆呆站在门口,瞪大了眼。

老马一转头,看见了门口的儿子,那时候他的眼前充满红色,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或许老马觉得,那就是结果吧。反正,在看见儿子的那一刻,他疯喊着就追了上去。

老马嘴唇哆嗦着,说,我看着他从楼上滚下去,然后一骨碌爬起来猛跑,可他又怎么跑得过我呢?被我堵住去路后,没有办法,他只能往厨房里躲,但厨房只有一扇玻璃门,一踹就翻了。

老马盯着酒店的地毯,轻轻说道,我走进去的时候,他正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他头顶的墙壁上,挂着一把菜刀。

你别说了!我急声阻止他。

嗯。老马抬起头,神情木然。

你知道吗?他看着我,说,你跑起来的背影,特别像我儿子。看着他的眼神,我突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不是害怕,而是悲伤,还有怜悯。

我们俩就这样对视了好长一段时间。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大概是真讲累了。老马开始伸手揉脸。我仍缩在椅子里,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有那么一刻,我真想立马起身离开这个房间。但我知道我不能。

又过了很久很久。老马缓缓放下手掌,自言自语道,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会算题了。

那晚以后,我和老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们有彼此的微信,但从未主动找过对方。他的朋友圈也没更新过状态,我有好几次划到他的头像,但没点开。我不知道自己对于老马意味着什么。某种寄托?那太扯蛋了。

但是,不论我怎么同他划清界限,我都知道,我和他之间还是有种无法言喻的东西存在。是缘分吗?我真说不好。或许就像那晚临走前他所说的,现实永远比故事更奇妙。

我有时候在操场上跑步,还会时不时想起他,想起他的故事。他的那双目光我始终忘不了。还有,他跑马拉松时的那种坚韧。我猜不到他当时脑袋里正在想什么。不过可以大胆猜测一下,他从一种疯狂中掉了出来,于是又想通过另一种方式疯掉?

如果真是这样,我也能大致理解几分。因为我真的和他挺像,我跑步不也是这样吗?所谓的减熵行为,实际上就是在不断的折磨自己。或许,他当初决定死死咬住我们这队不放,就是觉得从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吧。

说实话,和一个疯过一次的人待一起那么久,我没有一点后怕的感觉,反而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变得柔软许多。

老马说,疯了的时候,神经会敏感到一个极限,它始终处于高速震动状态,而你没办法令它停下,因为一旦停下,你就会从几十层楼高的地方掉下来,再也爬不上去。

或许,就像跑马拉松一样吧,一鼓作气再而竭。你能怎么办呢?没有办法。

至此,我才终于理解老马的状态,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与共鸣。

后来,某天凌晨,我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那时候我已经睡着,听到铃声,迷迷糊糊拿起手机。喂?我的声音像是黏住了一样。然而,我喊了好几遍,对方都没有回答。安静的夜晚,我能听到电话那头的呼吸。我眯着眼,看了看闪亮的屏幕。

陌生号码,归属地是,南京?

看到南京的时候,我陡然一个激灵。老马?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人是他。可是,电话却在此时挂断。并且,后来无论我怎么打都打不通了。

我记得,那天是2015年元旦。我们认识那天,我还邀请他来上海看外滩的跨年灯光秀。幸好的是,那天我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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