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士:象形字,说法大概有三种:一,像刀斧。二,像官帽。三,像男性生殖器。所以“士”的含义有多种,据古籍记载,早在“五帝”时代,“士”是治狱的刑官。《尚书》中说“皋陶,汝作士,五刑有服。”皋陶是史上第一个“士”。刑官就是“士”的本义。在本义中包含了理刑狱的司法官。故用像斧钺的字符来记录。
典籍中的“士”也指对未婚青年男子的称谓。《字汇·士部》说“士,未娶亦曰士。”“士”也指古代贵族的最低一级。西周时期,社会等级森严,人分两种:贵族和平民。贵族由王室成员和功臣组成,贵族有可能会贬为平民,平民也有机会成为贵族。贵族内部又分等级。
1, 周天子作为天下之共主,称“王”: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2, 天下分封给功臣和王室成员,叫“国”,所统领的土地称为“国邑”,国还分贵贱等级:公侯伯子男五等。“国”也叫“诸侯国”,国君被尊称为“公”,诸侯国每年要定期定量向天子朝贡。
3, 国邑范围内,土地又分封给国的功臣和公族成员,就称为“家”,“家”的封地称为“食邑”或者“采邑”,“家”要向“国”朝贡。家的主人叫做“大夫”。“大夫”不一定会住在封地,也有在中央担任要职的。
4, 天子,国,家的统治者都是世袭的,按照周礼规定,继承人原则上必须是嫡长子。继位之前叫做太子,非嫡长子叫做公子。
5, “家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家,非嫡长子叫做“士”,没有继承权,但有俸禄。所以“士”是贵族的最底层。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允许私人办学后,平民逐渐进入统治阶层,从此平民也可以成为“士”。
6, 不管是“王”,“公”,“大夫”都有自己的都城,行政机构(国有国相,家有家宰),礼仪规模,但是都有严格的等级标准,不得僭越,但是到了东周的春秋晚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变得混乱。
本文中的“士”可以理解为“读书人”或者是“有志于成就一番事业的人。”
恶衣恶食:破旧衣服和粗疏食物。
议:《说文解字》:“议,语也。从言、义声。”“言”和“义”叠加意为“言得其宜”,即适宜的意见、言论。如:议论、提议、建议。引申指“讨论,商量”。如: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如《荀子·王制》:“法而不议”。又延伸指“评论是非,多指责备”。如:非议、恐招物议。议还指“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如:奏议、驳议。
“谊”字从言,从宜,但不是表示合宜的语言,而是表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如班固的《幽通赋》:“舍生取谊”。又如:《公孙龙子》:“素闻先生高谊”。
全文理解为:
孔子说:“文人士子应该志于‘道’,那些以‘穿粗衣、吃疏食’为耻的人是不配参与讨论‘道’的。”
孔子认为作为一个文人士子,能被称为“士”,就赋予他一定的社会责任,应该有担当,有作为。
“士”应该一心向道,读书学习的目的就是修为自己,然后为国家社会做贡献,不该贪图“物欲”。孔子并不反对求富贵,但必须符合“道”,富贵是为社会做出贡献后的“回报”,人不能为了赚钱而赚钱,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工作。
敢喝贪泉的吴隐之
唐初文学家王勃在他的《滕王阁序》中有一句:“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意思是说即使喝了贪泉的水也觉得清爽可口,并不滋生贪心;即使像鲋鱼处于即将干涸的车辙中,也还是高高兴兴,大方乐观。这就是每个人该有的人生态度。
酌贪泉而觉爽的人是东晋著名廉吏吴隐之!其中“贪泉”并非虚构,据北宋的乐史《太平寰宇记》载:地处广州的南海郡,郡治就在番禺县域内,有“石门水,又名贪泉。”
据说吴隐之曾当众喝贪泉。《晋书·吴隐之传》载,“吴隐之酌水以厉精,晋代良能,此焉为最。”
吴隐之:三国时期曹魏重臣、文学家吴质之后,字处默,东晋濮阳鄄城人,生于东晋后期。青少年时期,便负有孝贤、儒雅的名声,博学多闻,健谈善辩,长相俊美。曾任中书侍郎(为皇帝草拟诏书的长官),左卫将军(禁卫军统帅),广州刺史(相当于今天的广州市市长)等职,官至度支尚书(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长),但吴隐之一生清廉简朴。
自秦汉以来,广州一直是重要的海上贸易和通商口岸,是个肥得流油的地方。当时岭南官场贪腐之风盛行,百姓民不聊生,朝廷决心矫正这一弊病,首先想到的人就是素以清廉著称的吴隐之。
公元 402年,吴隐之接到朝廷的任命后,带着家眷日夜兼程赴广州任职。有一天,吴隐之来到离广州城20里远的石门(今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准备略作休整后再进城。
此时,随从发现山岩边有一眼泉水,一打听,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贪泉。吴隐之也曾听过贪泉的故事,说只要喝了贪泉水,人就会变得贪婪无比。
吴隐之看到泉水清澈可人,便俯身捧起泉水畅饮,忍不住赞叹道:“好泉水啊,好泉水!”随从大惊失色,赶紧上前阻拦:“老爷!这可是贪泉水呀,千万饮不得!”吴隐之哈哈大笑说:“什么贪泉不贪泉,清廉的人喝了也不会变成贪腐的人,污浊的人喝不喝都一样贪腐。 ”随后,他赋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sha)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吴隐之上任后,看到官衙里前任留下的器物摆设,无一不奢侈华丽,于是令属下把这些东西统统撤除,全部归入国库。他的夫人刘氏,贵为刺史夫人,不但要自己织布、纺线、劈柴、做饭,有时还背着柴火到集市上去卖,补贴家用。有个属下买来贵价鱼献给吴隐之讨好他,结果被吴隐之狠狠责罚一顿,从此以后,没人再敢媚上。
吴隐之在任时,不仅身体力行,还严惩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和不法商人,岭南官风为之一振,社会风气有所好转。皇帝专门下诏嘉奖他:“夫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务啬,南域改观,朕有嘉焉。”
吴隐之早年曾任卫将军谢石(谢安之弟,今河南太康县人)的主簿(相当于秘书)。谢石为人贪婪无比,吴却丝毫没受熏染。吴的女儿将要出嫁,谢石派人送来各类物品,吴坚辞不要,让下人牵着狗去卖,得点资费为女儿办事,此外毫无其它物件。
吴隐之被调到朝廷,一家人乘船从番禺回来,船上没有多余资财。他的妻子携带沉香一斤,吴隐之发现了,便投到水中去了。吴隐之的清廉是一贯的。他家里只有数亩小宅第,篱笆墙倾斜败坏,内外茅屋六间,室内以苇席作屏风,座位无衬垫,清苦节约仍旧如常。
吴隐之每月领取的俸禄,取部分留作自身用,其余的全部分散救济亲族,家人搓麻纺纱供日用。有时困难到极点,竟将一天的粮食匀成两天吃。
当时,东晋权臣刘裕(刘宋开国皇帝,今江苏镇江市人)曾送他车马、耕牛、重金,让其修建宅居,为了拉拢吴隐之以篡权,被吴隐之一一谢绝。不久,吴隐之又升迁度支尚书,始终保持夙风。晋安帝义熙八年(公元412年),吴隐之告老还乡,朝廷授予其为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赐钱10万。
吴隐之一生为官,操守清廉,屡次受到朝廷褒奖,《晋书》评价:“晋代良吏,吴隐之为第一 ”。在他的熏陶下,子孙都能继承他的遗风。大儿子吴旷之为国出征,战死沙场;二儿子吴延之任鄱阳太守,克己奉公、气节高尚;吴延之的弟弟和儿子都曾担任郡、县长官,都以廉洁谨慎作为家门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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