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最近在读「人类简史」这本书,作者是以色列的一位出生于1976年的历史学教授。这本书是2012年出版的,也就是说其出于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年轻人”之手。这段时间这本书似乎很火,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有人推荐,更是有“刷三观神书”之类的称号。虽然我个人不太喜欢动不动就神化什么东西,三观也已经不至于脆弱到看本书就刷新一次,但《人类简史》确实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当然,有人捧就一定有人唱反调,有些“专业”人士评价说《人类简史》算不上一本优秀且严肃的历史书,比如有些地方虽然打着科学的名义却在阐述个人的想象和推测——我倒觉得不必这样苛求,或者说,作者在表达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阐述独到视角的时候,也没有当自己的读者“喂什么吃什么”。与其说这是本严肃的历史书,倒不如看成是一本带有人文色彩的人类学和历史学科普,它带给读者更多的,是让我们从更高更新颖的角度来关注人类和审视自己,进而引发对当下生活的思考,从这个角度来讲,它无疑称得上是一本好书。
那,既然我们不是抱着寻找答案的心理在看书,那无需过度神化它,也不要捧着《人类简史》指责它没有数学书严谨了罢。
正文:
书中让人觉得新鲜甚至震撼的点很多,比如标题为“史上最大骗局”的第五章,我就觉得很有意思。
对于“农业革命”,比较普遍的说法是,这是人类的一次大飞跃,由于不断演化,人类变得越来越聪明,于是逐渐揭开大自然的秘密,进而开始种植小麦,驯化牛羊,于是开开心心地放弃了艰苦又危险的采集生活转而进入农耕文明,享受“农民”的饱足生活。
但可惜的是,这只是我们幻想出来的故事。
没有依据显示人类越来越聪明,处在采集生活阶段的人类,为了求生,已经不得不对大自然的一些秘密了然于胸了。而农业革命非但没有带来轻松饱足的生活,却让农民们过得甚至比狩猎采集者差得多,罪魁祸首恰恰就是那几种植物,比如小麦——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事实上,却是植物驯化了智人(这本书习惯把我们称作智人,因为历史上存在过其他种人类)。
这大概属于会让很多读者惊诧又好奇的观点了,我也一样,但这可不是哗众取宠的标题党,且继续读下去。
首先,关于植物驯化智人(我们以小麦为例)。如果从狭隘的演化观点来看,物种演化成功与否的判断依据,就是其DNA在这世界上的拷贝数量。那么如果从小麦的角度来看农业革命,1万年前,小麦不过就万千野草中的一种,也只出现在中东一片很小的地区,但短短1000年内,却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仅以生存繁衍的标准看,小麦绝对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而之所以小麦能做到这一点,其秘诀,就在于“操控智人”。
我们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种植小麦,生产粮食这件事是某个聪明的远古智人发明的,其实不然。究竟是农业还是采集,这二者之间甚至不存在有意识的选择——那时候人们从没见过何谓农业,自然不可能有意识的把种植农作物作为他们的奋斗目标。相反,从采集到农耕是经过了一个缓慢的时间逐步形成的,缓慢到很难定义一个严格的分界线,更多时候,采集部落和农耕部落有点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大约18000年前,冰河时代结束,全球变暖,气候开始适宜谷物的生长。于是人类在众多种食物中,渐渐地会多吃些小麦,而在采集、筛选以及带回部落的路途中,必然会有种子掉落,慢慢的,人类经常出没的地域就长起了越来越多的小麦。就这样,人类无形中帮助了小麦的扩散,又反过来促使了人类尝试定居、开始耕地等一系列行为习惯的改变。小麦正一步步带着人类走进“农耕陷阱”。
小麦开始操纵着人类:种小麦不是件容易事,人们除了得帮它耕地,除草,浇水,施肥,甚至还要考虑防病和驱逐动物——但智人的进化方向更适应的是爬爬树追追鹿,长期弯腰,挑水,食物又单一,使人类进入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之前没有的疾病。此外,研究表明,农民每天工作的时间比起之前采集狩猎者们,可能只多不少;农耕旱涝不保,虽然人口增长快了,但死亡率也在上升;人们要花更多的精力来保卫自己的田地,也因此发生更多冲突……当然,不是说农耕社会没有优点,但这一切似乎和我们的想象都不太一样,可农业革命的本质却是如此:让更多的人以更完蛋的状况活下去。
或许你会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人们还会这样做,又为什么不回到过去的采集社会?
之前说过,这是个十分缓慢的过程,经历了数千年后,已经没有人记得,过去还有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可以选择了。更何况,农耕社会人口迅速增长,之前能满足采集需求的食物如今显然已经不再足够——或许会有少数的部落拒绝农耕,尝试维持或者回到采集生活,但他们在人数上就越来越劣势,也就越来越无力回天。可以说,从第一个进入农业社会的部落开始,农耕文明的历史大车轮,已经在势不可挡滚滚向前了。
下面摘两段书中的文字:
“于是,种种想让生活变得轻松的努力,反而给人带来无穷的麻烦;而且这可不是史上的最后一次。就算今天,仍然如此。有多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大企业、从事各种劳心劳力的工作,发誓要努力赚钱,好在35岁就退休,去从事他们真正有兴趣的事业?但等他们到了35岁,却发现自己背着巨额贷款,要付子女的学费,要养在高级住宅区的豪宅,每家得有两部车,而且觉得生活里不能没有高级红酒和国外的假期。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会放下一切,回去野外采果子挖树根吗?当然不可能,而是加倍努力,继续把自己累得半死。”
“在以前,寄信是件麻烦事,得亲手动笔、写信封、贴邮票,还得再走到邮筒那里去寄。想得到回信,可能得等上几天、几星期,甚至是几个月。至于现在,我可以随手就寄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地球的另一边,而且如果收件人在线,可能只要一分钟就能收到回信了。我确实省下了所有麻烦和时间,但生活真的更轻松了吗? 可惜事与愿违。在传统信件的年代,我们通常只有最重要、不得不联络的事才会写信。写起信来也不是想起什么就写什么,而是字斟句酌、考虑再三。而且,通常对方的回信也会同样慎重。对大多数人来说,每个月来来去去的信顶多就是几封,也不会有人急于立刻回复。但在今天,我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封电子邮件,而且所有人都希望你立刻响应。我们以为自己省下了时间;然而,我们其实是把生活的步调加速成过去的十倍快,于是我们整天忙忙碌碌、焦躁不安。”
然而,值得我们思考的不仅是这些。
回过头看,或许从小麦的角度来讲,演化的成功单单以DNA数量判断还算说得过去,但像鸡牛羊这些动物,却很难说农业革命对它们来说是福音,尽管,它们的数量也增长了很多很多。
演化观点只关乎生存繁殖,却不考虑个体的幸福或是痛苦。就像我们评价一个公司的产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公司员工的幸福指数一样。虽然就演化而言,鸡呀牛呀可能也算最成功的代表,但它们过的其实是生物有史以来最悲惨的生活——人类向文明的进化建立在一系列的野蛮行为上,对动物的驯化亦然,且随着时间推移,残忍程度只增不减。
举个简单的例子,野生鸡的寿命大约7到12年,牛则是20到25年,尽管在野外它们多半活不到这个岁数,但相比较之下,驯化后的肉鸡肉牛往往出生几周或几个月,就到了最佳屠宰年龄而一名归天(从经济角度考虑,如果一只鸡只要三个月就到了体重最重的状态,又为什么再多喂好几年?)
这部分书中举了很多例子,有些往往是看文字就已经觉得触目惊心,且我十分相信,现如今它们的日子只有可能更惨。
我记得这一章的最后附了一张图,图中是一头现代牧场的小牛。小牛刚出生即与母亲分开,关在一个比身体大不了多少的笼子里,然后在这度过一辈子——虽然只有四个月。它这辈子不会再离开笼子,没有别的小牛和他玩,甚至连走路的机会都被剥夺,只是为了避免它的肌肉因为运动而变硬,那么牛排就不会鲜嫩多汁——而小牛第一次有机会走路,伸展筋骨,遇到其他小牛的时候,就是在前往屠宰场的路上……
人是最文明动物,也是最野蛮的动物,
生而为人,善恶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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