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永不放弃的爱念----读《雪山大地》

作者: 茉莉花微开 | 来源:发表于2023-12-21 21:30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因为茅盾文学奖的颁发,让我关注了其中得分最高的《雪山大地》一书。作者杨志军,祖籍河南,因父母在解放初时选择了留在青海工作,故而他生于斯、长于斯,在那里生活了差不多40年,对那片土地上的风土人情,可谓了然于心。

这本书五十多万字,描写了从解放初期到如今约50年岁月草原的变迁。文字优美,具有浓郁的藏族风情,可谓草原史诗般的巨著,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次被感动得热泪潸然。

最令我感动的,自然是文中无处不在的人性的光辉。它让我想起了诗人艾青的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小说一开始,我们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的父亲是名汉族援藏干部,取了一个藏族名字“强巴”。他深入藏区蹲点,借宿在贫民桑杰与赛毛家。当他外出遇上洪流时,是赛毛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他的安全。

从此,强巴一家与草原上的这家人有了水乳交融、割舍不了的情愫。他把桑杰的儿子,聋哑儿童才让带回到西宁。在那个缺衣少吃的年代,除了保证他物质上的无忧,更是千方百计的治疗他的耳疾。这中间的过程可谓历尽千辛万苦,尽管很长时间没有成效,但他们依然不放弃。他们的锲而不舍,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才让不但被治愈了,他的聪慧更远胜于常人。

强巴在工作的过程中,结识了藏族头人,如今的公社主任角巴。角巴为人豪爽,果敢决断,在藏民中极富威望。正是因为有他的帮衬和支持,强巴在草原上的许多工作才能顺利得以开展。

彼时,作为副县长的强巴,在面临“瘟牛肉”一案时,宁愿舍弃自己的官职,也要保强巴的地位和自由。他的无私与担当,由此可见一斑。

为了让草原上的儿童都能有学上,用知识的力量改变个人的命运,强巴决定在草原上兴办学校。出于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强巴可谓磨破了嘴皮,跑断了腿。当然,这其中更少不了角巴及桑杰的物质及精神上的支持。

从“一间房”开始,没有建筑材料,没有资金的支持,愣是把学校办得红红火火。从此,草原上有了朗朗的读书声,草原上的新生一代,也从此接触到了外面的世界,有了更高远的天空。他的使命感与情怀,令人动容。

面对着草原上不断繁殖的牛羊,强巴以超前的意识,创办了“沁多贸易”,专门收购牛羊肉,宰杀并销售到西宁等大城市,同时还把草原上紧俏的物品提供给牧民。是他,带动了牧民对金钱产生概念,尽早富起来。

作为畜牧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强巴敏锐地意识到,草原大面积沙化,将会带来灾害性的毁灭。于是,他心存侥幸,希望能人工种植,固草除沙,让草原肥沃依旧。可惜,他的实验并未成功。为此,他的内心充满了歉疚。也因此,他放下了不再从政的念头,再次接受了当州领导的任命,让牧民生活城市化,还草原一片碧草蓝天,就是他最大的愿望。

为了这片雪山大地,强巴操碎了心。在他的带动下,草原上的年轻一代也积极投身于家乡建设的事业中来。眼看着沁多城正向着理想中的样子发展,越来越美好时,父亲却永远的倒下了,长眠在这里。对他来说,心愿已了,便无遗憾。

“我”的母亲苗医生,她的事迹更是在草原上被广为传唱。她原本是西宁大医院里的外科医生,但为了草原,她自愿放弃优渥的生活,和父亲一起,为这里创办了第一所医院。他们四处筹备药品和设备,苗医生亲自带教医学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牧民们消除疾患带来的痛苦。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了麻风病人。当听说得此病者会被驱逐到生别离山,任其自生自灭时,苗医生惊呆了。

生别离山,“悲莫悲兮生别离”,多么形象又残酷的地名啊。多少人心怀恐惧,远远的躲避着这一瘟疫。作为医生,苗医生自然知道其中的风险,但出于医者仁心,她不顾麻风病会高度传染的现实,一头钻进了生别离山。她立志要攻克这一顽疾。为此,她日日夜夜的忙碌着。

苗医生是有着一颗怎样的金子般的心呀。在她的悉心治疗和照料下,很多麻风病患者不但在身体上得到了痊愈,更走出了心理阴影,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苗医生也因此被草原上的牧民称为“活菩萨”,我觉得,她值得被顶礼膜拜。叹只叹,在长期的接触过程中,她自己也不幸染病,从此默默承受着与家人分离的痛苦。

多少年过去了,就在麻风病即将被全面扼杀的前夜,苗医生却不幸积劳成疾,永远化作了雪山大地的守护神。

角巴,是小说中人物个性最鲜明的。作为世袭的头人,他在牧民心中有着不怒自威的形象。他豪侠仗义,自愿捐出了自家一望无际的草场。他和强巴之间,有种惺惺相惜的味道。所以,为了动员藏族孩子上学,他慷慨地无偿提供食物和场地。在强巴一次次遇上麻烦与难解之题时,他义不容辞的尽自己的能力,为他分忧解难。

最后,为了动员钉子户离开已经沙化的牧区,已经暮年的角巴不惜亲自上门,苦口婆心地劝说。为了防止他们反悔,还坚持与他们一起离开。当雪灾来临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探路在前,不料陷入了雪渊之中,献身于茫茫的雪山大地。

梅朵,是草原上精灵般的存在。她开朗活泼,能歌善舞。在演艺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毅然选择了改行。因为,自从去了一趟生别离山,看到了苗苗阿妈和那些因为麻风病而毁容的病患时,她就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要替那些人恢复美貌。心中怀着神圣的使命,她自费拜师学艺。为此,她舍弃的,除了金钱、名声,还有小我的世界。她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大爱。

还有才让,这个生来不幸聋哑,因此被汉族家庭抚养长大的孩子,他是个神童般的存在,聪慧与能干远非一般人能企及。为了回报家乡,拥有斯坦福博士学历的他毅然归来,跟强巴阿爸一起,为建设草原新兴城市而殚精竭虑。他也因为体力透支严重而猝死,令人徒添悲伤。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善良慈爱的姥姥姥爷,为守护留校学生不幸被狼咬死的姜毛奶奶,裸捐数千万资产的桑杰与卓玛,传唱草原歌谣的洛洛和央金,以及接过教育接力棒的“我”等等,各有各的闪光点,人物形象立体生动,令人难忘。

小说中,动物的忠诚与灵性,尤其令人难以忘怀。

读了这本书,我想,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拥有一匹像“日尕”那样的神马。它实非动物,而是一名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它日行千里而不知疲惫,懂得主人的心思,不需要你发号施令,就能将主人安全迅速地带往他想要去的地方。即便它在吃草,甚或求偶,只要主人一声口哨,无论有多远,它总能迅速的赶回主人身边。

当然,它最大的功劳,还在于它作为一匹头马,深知自己身上所负的使命。在草原日益沙化之际,它用自己的号召力,带领千军万马,离开了曾经熟悉的家园,去往遥远的自然保护区。也许,它与主人从此再也无缘相见,但它的神性,将值得草原上的人们一再传唱。

还有,那些负责看家护院的藏獒,当周、梅朵红、梅朵黑、多吉等等,能凭直觉区分好人与坏人,驱赶狼群。它们用自己的忠诚与灵性,负责起一方天地的安全,也令人感叹。

小说中富于藏族特色的元素,特别令人着迷。

羡慕少数民族人们的能歌善舞。书中这些生活在马背上的藏族人民,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诗人与歌唱家。无论是欢乐,还是忧伤,是相聚,还是别离,都能用歌声表达心中的喜怒哀愁。那如诗般的语言,如百灵鸟般清脆的嗓音,久久在我们的头脑中盘桓。

最后,引用小说中最后一章开篇的诗作为结束。

是天空的表情,是城市的符号,
是草原的标志,是乡村的神态,
是一切璀璨之上的璀璨,
那永不放弃的爱念——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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