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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实未变,喜怒有分!
01
【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养猴子的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分给三升,晚上分给四升。”猴子们听了非常愤怒。养猴人便改口说:“那么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
名义和实际都没有亏损,喜怒却各为所用而有了变化,也就意味这样的道理。因此,圣人善于调和是非,始终保持自然而然的状态,这就是物我浑为一体与自然发展。
人们都嘲笑猴子的愚蠢,可人类自身难道不是这样吗?人类的是非之争,犹如“朝三暮四”一样,名实都没有变化,却无端产生了爱憎分明。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文化差异诸如此类,不断争吵,不断冲突,有的甚至引发了战争。
与其争是与非,不若去认清事物的本来面目。以自己的主观成见去确定是非标准,然后强加给别人,或不断争论,是人类社会最大的问题。
纷争不断的世界
02
儒墨显学的是非之争,他们都各自肯定对方之所非,而非议对方之所是。相互攻讦对方的所是所非,则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反映事物的实情,摒弃是非之争,去追求“道”的真相。
儒家倡导仁爱,墨家主张兼爱;儒家讲究厚葬守孝,墨家坚持薄葬节俭。儒墨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孟子骂得更厉害,“杨氏为我,是无君;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争论了半天,实际上都对,既要仁爱,又要兼爱,这样的世界才是最美好的,现代人不是倡导这些吗?人们过多地关注是非之争,而忽视了事物之根本,偏离了“道”。
譬如“煤电之争”,到底谁对谁错?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实质上是人为干扰市场造成了供需的剧烈波动,从而引发“煤电之争”。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看不见的手”,而不是用“看得见的手”上下其手去干扰市场。“煤电之争”的本质是煤电没有纷争,如果市场自我调节供需均衡,何来的“煤电之争”?
我们太善于去制造一个矛盾,然后再热情百倍地去解决问题。与其这样,不若尊重市场规律,顺其自然,减少纷争,求同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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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冲突
03
以意识形态、文化差异和宗教信仰来确定是非标准,造成人类社会不断冲突,战争的起因大多如此。各种文明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本质上没有好坏对错之分。
如果区分,必然造成矛盾,强调一面,必然有对立的另一面。塞缪尔•亨廷顿所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的观点是:“随着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不再重要,各国开始发展新的对抗和协调模式。为此,人们需要一个新的框架来理解世界政治,而文明的冲突模式似乎满足了这一需要。”
在中世纪之前,欧洲战争,欧亚战争,大多是宗教信仰引发的冲突,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冲突,以及天主教内部的分化与冲突,伴随着不同文明的兴起和陷落。
按塞缪尔•亨廷顿的判断,未来世界将在七中文明之间保持冲突和协调,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西方文明和拉丁美洲文明。
这也许是塞缪尔•亨廷顿一家之言,可真实的情况又是什么样子呢?而冲突的本质是什么,有些有规律可循,有些纯属人为造成,两次世界大战几乎毁灭了人类本身,谁又能阻止人类的不断冲突呢?
“道枢”是什么?
04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事物的那一面同样存在是非,事物的这一面也同样存在对错。事物果真存在彼此两个方面吗?事物果真不存在彼此两个方面吗?彼此两个方面都不存在对立面,这就是大道的枢纽。
道枢处于循环争辩的中心,从而顺事物的无穷变化。“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所以说,不如用事物的本然来加以认识。庄子把彼此是非争辩比作一个圆环,彼此只是相对的,此点上是彼,又是下一个点上的此,首尾相接循环往复。
如此比喻非常精妙恰当,大家都知道,圆环是没有起点和终点的,如果执着于彼此对立争辩,那么就陷入了无限循环的悖论,就像蒙着眼的毛驴拉磨一样原地打转。
“道”肯定不是这样的,那“道”在哪里呢?“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道”处于圆环的中心,没有彼此之分的纠葛,实在是高明。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指出:庄学以为人与物皆有绝对的自由,故亦以为凡天下之物,皆无不好,凡天下之意见,皆无不对。此庄学与佛学根本不同之处。
盖佛学以为凡天下之物,皆不好,凡天下之意见,皆不对也。其实庄学与佛学也有相似之处,在齐物与齐论方面,佛学也讲“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大有异曲同工之意。“道枢”处于环中,也类似于中庸之理,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无过无不及而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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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一指,万物一马!
05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用拇指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不如不用拇指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不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天地就如一指,万物就如一马。
庄子和施惠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辩论,惠施和公孙龙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名家,擅长逻辑辩论。公孙龙著名的《白马论》和《指物论》,庄子可能受其影响,也用“指”和“马”来说理。
这里明显是对公孙龙“指非指”、“白马非马”命题的批评。“指非指”,前一个“指”为拇指,是具体事物;后一个“指”为手指,是抽象概念,所以“拇指不是手指”。
“白马非马”,“白马”是具体事物,后一个“马”为马的概念,所以“白马不是马”。而庄子是针对这些命题有感而发,认为与其从概念出发来说明具体事物不是概念本身,还不如从具体事物来说明概念不是具体事物。
庄子的意思是,不必将抽象概念和具体事物当做“彼”与“此”的对立,不如不分彼此是非,一切随任自然。
有了以上注解的铺垫,对庄子“天地一指,万物一马”就容易理解了。莫要陷入“名实”之争,概念是人类认识事物的结果,绝不能与事物割裂开来。
概念和事物是统一的,这也是齐物论的核心理念——宇宙万物与人类认识的统一。宇宙万物是人类所认识的结果,没有人类认识,就不存在宇宙万物。
我认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可以解释为:天地就是人类所认识的天地,万物也是人类所认识的万物。
由此而见,人类的“分别心”是多么的荒谬和可怕,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争辩纠缠于概念之间的差别,迷惑了人们对真实世界的判断,正是庄子所痛斥和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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