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打了一会儿篮球之后去跑步,我对打篮球不是特别感兴趣。
我其实对什么都不是特别感兴趣。
阳光还算温柔,不燥不热的。
我猛然想起我也是一年的这个时候,也是在这样的阳光下,跑完了我的高三。
高三时我唯一坚持好久的习惯,就是在下午去操场跑步。
我曾经问过自己坚持跑步的意义。
不是为了一个健硕的身体,不是为了什么什么比赛——我不喜欢别人认为我跑步带有目的性。
那是为了什么呢?
我当时想的是,生活已经充满了束缚,为什么连跑步也要找个理由。
慢慢我明白了,我喜欢的是跑步时大口大口喘着气,脑海一片空明,什么都可以不去想,什么纷扰都暂时忘掉。
这种感觉和吃辣是一个道理,当人们吃辣的时候,辣椒碱刺激人的味觉感受器,反射性引起血压升高,让人们得到短暂的快感。
我享受这种感觉。
有风吹过,带来一阵凉爽。
操场上的紫衫树终于冒出新芽了,点点嫩绿挂在枯黑的枝头。
我曾经看过他们未来的模样。
终于逐渐长大,然后枝枝叶叶相交错,最后枯黄,掉在地上,消失在一场秋雨之后。
就像我有时会看见身边的某些人长大的模样,只有我认识他们,他们却忘记我是谁了,瞥我一眼后,消失在转角处。
我也没有多伤感,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再相逢,是波澜不惊,是与我无关,是见只是见。
关莹杰准备睡觉了,我问她来跑步吗?
不一会儿她来了,聊了会儿。
她说有些累,周六要上课,周日做兼职,也没时间出早操······
我觉得,这算是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模样吧,勤勤恳恳的学习,有空做兼职,学些新技能啥的。
只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生活中也有更重要的事。
所以,无论怎样,希望我们各自安好,眼里一直有光在闪烁,Bulingbuling的。
今天跑步算是完成了计划中的一件事,然而那些堆砌在昨天的事,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如果雪球滚到足够大的时候,连草地也要撕起一层。
看来我得将自己皮肤扯开,让那滚烫的热血,才能让这冰雪消融。
在开始就迷糊糊的,谈什么将来。
我总是在幻想从头来过,可是,现在不就是最早的开始吗。
无论生活多么不尽如人意,我不在试图去掩盖问题的存在。
就印第安老爷爷说过,与其畏手畏脚的缩着头,不如撸起袖子,迎接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宝龙学长说,不是你做不到,而是你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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