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认为阅读是一件讲究缘分的事,是因为我也是在经历漫长的摸索后突然间有一天感觉到的事。
与其说阅读讲缘分,不如说和某个作家或者作品的相遇是讲究缘分的。
过早遇到你根本理解不了,或者说就没有一点兴趣。即便读了也是感觉不强烈。
直到多年后或者突然有一天你再次重新拿起来读时才能体会那种震撼和感动。
而此时恰恰对你的影响最大,而且收获也巨大。
在我能搜寻到的记忆里,对除了课本以外能阅读的书的接触是上小学时。去同学家里玩,人家哥哥便跟我们讲《七侠五义》和《上下五千年》。那种泛黄的纸张夹杂着各种插图给人无限的好奇。我第一次明白吹起牛来让所有朋友能都正襟危坐洗耳恭听的素材来源于书。
于是读充满历史素材和传统故事类的书让我们异常兴奋。但这些并没有让我们真实的领悟到什么。
而后来的武侠小说风靡又让我如痴如醉的爱上了古龙梁羽生金庸等大师。但在记忆里仍然没有留下什么过多痕迹。
我的阅读经历1我始终不愿承认自己的笨拙和记性差。用老师课堂上说我们的话叫“雨过地皮干”。但我知道那是因为当时我们对语文压根就没兴趣,仅仅为了应付老师和考试而已。
当时我们每天早自习要背一篇古文,不然不能回家吃饭。快下课时老师堵在门口背一个放走一个。情急之下,我练就了一个绝招,一篇古文读三遍背下来。应付完老师回家吃过饭,上午到校忘得一干二净。后来才知道无非就是照相记忆法。不理解意思,全凭照相记忆。只是当时孩童时期像素特高,加上不完成背诵不能回家吃饭,就异常发挥罢了。
但这种阅读和学习方式对我害处极大。我既能一目十行的读武侠小说又能快速的忘记。导致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都无法改变阅读习惯。也几乎没有记住大部分读过的书。
此法虽然效率奇低,却让我养成了对读的依赖习惯,反观又是好事一桩。无论什么书,只要能读就不放过。报纸杂志,黄色小本本。说实在我对此无需掩饰。因为读了就忘。跟吸烟的人一般不在于烟了,而在于那两根手指无法空落落的悬着,得夹上个东西在手上。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以前老师给我们上课,因为烟瘾大上课又不允许老师抽,黑板上写字的粉笔夹在手里时间久忘却了。过了一会不自觉的拿起来对嘴上就是一口。一节课下来几次三番嘴唇全白完了。
我在这里并不是说老师不能抽烟,而是要说习惯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
而在随后的日子里我是如何慢慢摆脱读书不记事的习惯的呢?我觉得是和人有关的原因。
应该是在高中了,我们同村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也酷爱读书。我们之间除了相互借书看,而且每到星期天或放假便会整夜的聚到一起讨论作品,最厉害时一直聊到老天大亮。
而且我觉得最大的幸运是聊的和看的都是经典名著。因为我们要讨论要辩论,自然我记不住事的毛病很让我紧张。
在不知不觉中我觉得我不能走马观花的读了。
那时最大的收获当是读经典作品了。因为终于可以留存在记忆里随时提取了,即便只是多年前的记忆碎片,扔能勾起无限的遐想和参照。
《高老头》中我至今记得巴尔扎克用一种近似扭曲的手法让一个老吝啬鬼用超乎常人的力量从银器上剥落下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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