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理发叫剃脑壳,理发师叫剃头匠。那时候的人好打整,发型不外分头,学生头,平头和光头几种。蓄分头的少,多为比较斯文且有一定字墨的人。光头又叫光脑壳,光电灯,这类人也不多,属于相当粗豪的那种。最多的当为平头,不然就没有平头百姓这个说法了。
我们全家,除了我妈,父亲是平头,哥哥是平头,我也是平头。父亲时任镇上的书记,按理说不算平头百姓,但俭省惯了,穿一身补疤衣服的他,也剃成了平头。
每当我和哥哥头发长得不能再长,乱糟糟形如刺猬时,便被父亲押解着去剃头。他不去,我们就会剃成学生头。同学中,少有剃学生头的。这种头型长发覆额,一低头就会遮住眼睛,时不时一甩,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帅呆了。有父亲在一旁盯着,只能眼睁睁看着浓密的黑发被推子拱出凹槽,并随着凹槽的扩大变得空空如也。一颗心,也变得空空如也,恨不得不认父亲。用皂角水洗完头,走人。这时无须父亲押解,哥俩哭丧着脸,蔫蔫地回了家。
常给我剃头的是个年轻人,叫谢娃儿。谢娃儿待人热情,手脚麻利,而且最时尚。县城里刚刚出现的“操哥”,一律把额头上方的头发吹来篷起,宛如一朵菊花,谢娃儿立即跟风顶起了菊花,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吹菊花。后来又率先推出了大背头、飞机头,并且用火钳烫出的各式刨花头(卷发)。年轻人见了他,便要点头哈腰,口称谢师。那时的三七开的分头已经被人鄙视,讥之为“一匹瓦”了。
改革开放后,所有的理发店散伙单干,开枝散叶后分成了数十家。到了80年代,剃头匠们老的老,改行的改行,昔日的谢娃儿已经成了老谢,在清平街自己家开了店。店面小,地方偏,老板加员工就他一个,偏偏生意特别好,顾客全是八方打听后才找到他的中老年人。
老谢理发,先瞄一眼来者脑壳,也不问长短式样,嘁里咔嚓十来分钟就把人还原成了上回理发后的样子。接下来才是考手艺的程序——刮胡子。一把老式剃刀,角度和力度稍有偏差,便是流血事件。那刀,新生代拿在手上会发抖,根本不敢乱动,玩了几十年剃刀的老谢却是得心应手。先抹了满脸满嘴的肥皂泡,把胡子泡软,片刻后便有锋利的剃刀在腮上额上,上唇下唇,下巴颈项处灵动地游走。若是老朋友,刮了胡子还不算完,还要“优惠”一种特殊服务——用剃刀按摩眼皮,耳廓以及后颈窝——这已经是压箱底的绝技了。刀锋蜻蜓点水般轻轻抖动,似刮非刮,点刮之处都是神经极敏感的部位,让人高度紧张又无比舒爽。尤其是刮后颈窝时,麻酥酥的,电流般自上而下直达腰部,那麻酥酥的快感,全都是来自不断产生的多巴胺啊。出得店来,摸一把光溜溜的腮帮,一时神清气爽,竟觉得回到了少年时代。
与老谢闲聊,方知学剃头且成为“匠”者并非易事,除了悟性,还得有匠心,学艺全靠水磨功夫。他当学徒时,先学剃光头。没有谁敢拿人头给你练手。最初是在南瓜上练,练得手顺了,师兄弟再对练,你在我脑壳上弄一道血口子,我在你脸上打两道红叉叉。“唉——!你不要小看剃头匠,我也做不倒几年了,这门手艺,唉——!”
又过了几年,谢师真的不做了,据说去了深圳带孙孙。此后理了发,得回家用电动剃须刀刮胡子。这玩艺方便是方便,安全是安全,却少了那种既惊心动魄又无比舒爽的感觉。
不死心,走遍大街小巷找啊找,却再也找不到一个真资格的剃头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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