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便计划今天写一篇关于饭馆的文章,早上来单位后一看这小天气,阴乎乎的,管它是霾还是什么,总之很合心意。想想当年在卡市工作的日子里,每到这样的天气,心思便难放在工作上,看电影打游戏,捱到下班便呼朋唤友,去饭馆里饕餮一番,于是便更加怀念家乡饭馆的味道。(这篇文章其实是2015年1月写的,最近有些改动,所以开头所说的这天气,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
之所以起这么大题目,却只说“家乡饭馆”的味道,当然并不是说其它地方的饭馆没有值得记录回味的菜肴,而是有些味道,只有离它越远,才会愈加能品出它的滋味来,才会愈加想念。
小时候在爷爷家混,挑嘴,肥肉不吃,鸡鱼不食,品相粗犷的菜不碰,所以,仅有的那几次去饭馆,我吃的最多的就是糖拌西红柿。我当然不是格外中意西红柿,只是因为这道菜甜、凉快。某次一盘五颜六色的丸子也曾吸引了我,咬开却发现是鱼肉,于是果断剩在盘子里,并大口大口地喝着黑加仑以便祛除我臆想中的鱼腥味。黑加仑是一种果味碳酸饮料,比当时街头贩卖的八王寺汽水略上档次,其实无非就是糖精色素兑自来水,但如果现在看见,估计我还会买来喝。爷爷每次领我回家后都说这熊孩子不尖,好菜一口不碰,就知道吃西红柿。现在想来,吃西红柿有什么不好,如果我能持之以恒地吃下去,可能便不会成为人人喊打的公务员,而是众生膜拜的网络小说大神了。
小时候去饭馆的路途是艰辛的,这是因为彼时饭馆较少,距家又远,往之必坐车;而我从小不喜玩闹,只一味呆坐,经不起此等折腾,每次坐车都要吐得一片狼藉,所以后来也许是怕我遭罪,家里很长时间都再不带我去饭馆。
及至上学前班,跟父母一起生活。那时候父母都忙,很早便要出门,来不及做饭,便去卖早点的饭馆吃一口。当时家附近有个新开业的饭馆,叫做鸿雁小吃部——我没有考证,不知道和呼斯楞有没有关系(笑)——该小吃部早点主营抻面,细长圆滚的面条装满一大海碗,浇上喷香的骨汤,撒点酱肉末香菜末,热气腾腾地端上来,看着就有食欲,我真心想吃,却半天不动筷子。这是因为那时赶早的人不少,小吃部规模却有限,即便是和不认识的人拼桌挤在一起,却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座位。我的父母便是站着吃饭的,每每将我安置在一群唏哩呼噜造面条的老爷们儿桌前,自己却倚着店内的柱子站下,一手端着面碗,一手挑面条往嘴里送,一边还要催促我快吃。而被陌生人包围的我,由于怯生,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开手脚,专心享受眼前那碗抻面。想来那时的我应该着实让父母头疼,生在工薪阶层家庭,小小年纪,挑三拣四,吃个饭还要讲究环境,一点也不知道替大人着想。
毕竟,有的时候,安静地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咂摸它的滋味,挺奢侈的。
此处为赘述。后来,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吃饭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胃口好,速度快,不挑环境不挑人,一扫小时候怯讷的衰相,颇有抢食打仗的风采。现在在家吃饭,还常常打乱妻子的咀嚼节奏,害她也跟着吃得急,以致胃不舒服。看来吃得过慢和过快,都得分场合,也要掌握好度,否则就是极端。前后这等变化,简直和韩国那部叫做《计划男》的电影异曲同工。
小学三年级,1994年冬,家乡爆发了严重的流感。不知道女性是否对这等病毒的免疫力更强,或是照顾家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自己爆发了异于常人的能量,总之那一茬感冒,我们一家四口,我父亲,我弟弟,我,老少三个爷们儿都躺下了,就我母亲还坚挺着。母亲会打针,我们爷仨横在一张床上,脚对着窗户,头朝着卧室和客厅之间的隔断,母亲便在隔断上钉了三颗钉子,用我的红领巾(那时候一个小学生都备着好多红领巾,很少有买的,都是亲戚家的大孩子们剩下的)绑好药瓶,然后三根针管顺延而下,我们爷仨一人一根。我的体质或许随母亲,连着扎了几天针后,我至少还能下床走动。于是在那一年我的生日,母亲见我父亲和弟弟还睡着,家里也没有像样的饭菜,便带我下了馆子。
那是一间锅烙店——不知道别处有没有锅烙这个词,如果没有,请参照锅贴、大号煎饺的形象想象,实在想不出来又非要知道的就百度去吧——兼卖各种炒菜炖菜。我不会点菜,母亲给我点了锅包肉和宫保鸡丁。那是我第一次吃这两道菜,锅包肉不像现在这样,用番茄酱增色讨巧并掩盖手艺上的不精湛、用厚厚的粉面子掩盖肉片的单薄,也不像南方用辣椒改变其最本真的味道;宫保鸡丁或不正宗,加入了大量的黄瓜丁和胡萝卜丁,但和过油的鸡肉混在一起,别有一番清新风味。
那天许是天气寒冷,店里除了我们娘俩,便只有一桌客人。两个年轻的小伙,其中一个还梳着当时流行的偏分,穿着毛衣,面色白净,虽然是在喝酒,却喝得很斯文。看不到酒瓶和二两半的口杯,只有一尊酒壶和两只酒盅——都是白色的,酒壶似乎还烫过。他们的下酒菜是鸡爪子,这当然不是真空包装的乡巴佬,也不是现成的泡椒凤爪,不知道是煮的还是蒸的,总之是白净净的一大盘。那个偏分小伙一边和同伴唠着嗑,一边不紧不慢地捡起一只鸡爪(每只鸡爪都未斩开,都是一整只),先啃掌心,再慢慢咬趾骨上的皮肉;吃几口,便端起酒盅碰一下,然后一仰脖,喉结就跳了一下,我仿佛都能听见那咕噜声。我的锅包肉和宫保鸡丁自然也是极美的,母亲没怎么吃,都照顾到我碗里了。吃到一半,我的难受劲儿又上来,吐了一地。老板娘没嫌恶,笑呵呵地跑出来收拾了,母亲忙不迭地道着歉,那两个小伙还在儒雅地啃着鸡爪子,似乎一点没受影响。
那一餐剩菜打包回来,后来又就着三四顿晚饭才吃掉。反复热过的锅包肉虽然软塌塌的,口感略逊,但滋味还在。此后又吃过好多店里的锅包肉,却只有大连赵记老铺98元一份的锅包肉勉强能与当年第一次吃时的那份比肩。
还是那年冬天,我感冒彻底好了,不能再躲在家里一边打针吃药一边看作文选;父亲继续上班,照例是只有晚上才回家;弟弟被送到了外婆家,于是白天中午就只有我和母亲在家吃饭。锅包肉余味还在,仍教我念念不忘,赶上那一阵母亲中午回家也晚,往往是我在楼下的小院子里听尽了楼上各家的锅铲声、闻遍了每家阳台上的油烟味,甚至有些家碗筷声都开始响起了,母亲才骑着自行车匆匆地赶回来。我当然也不急躁,却总是心有所盼地试探道,去吃锅包肉去吧?母亲竟都应允,一连几日都是这样,但那家锅烙店的锅包肉却终究再没有吃到。因为中午去吃饭的人很多,锅包肉是费时的菜,那个不嫌我把她店里吐脏的老板娘总是好心地说,怕是要等很久,要不换个菜吧?于是我和母亲连着几天都只点一道麻婆豆腐。
那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语文考了99分,数学考了97分,全班第一,不知道是不是麻婆豆腐带来的利好。第二年冬天我的数学成绩急转直下,父母都认为是我放学回来不写作业却看动画片的缘故,但我想也许是没吃麻婆豆腐的关系。当然,那时的我是不敢申诉这些的,所以我只能从此告别战神金刚神龙斗士、大草原上的小老鼠,还有六神合体的雷霆王。
上中学时,母亲旧时的同学们和我家走动得越来越多,他们经常在周末聚在一起玩、吃、闹——此前没怎么见他们联系,大概是他们那代人将将捱过了成家立业育子奉老初期的坎坷,刚有机会放松下来罢。总之我和弟弟都为这种变化感到高兴,因为这让我们有了更多的自由。当然还有吃的缘故,母亲有两位同学是两口子,开了家小饭店,卖包子、烧麦,当然还有家常菜。我很喜欢那家的包子,个子不大,扁扁的,皮儿软而筋道,馅料不油不稀,一口一个,一个接一个,吃着方便畅快;不像山东大包子,肉馅都是一个个大肉丁且肥的居多、从不剁烂,包子皮儿甭管多厚、一夹就碎,搞得满碗油汤,吃着狼狈——我一直很疑惑一件事:为什么单位食堂一做包子同事们就要吐槽或是到外面吃,而食堂明知道大家对包子是这样的反应,却又偏要毅然决然地每周固定一天做包子?
母亲的同学们都很大方,开饭店那家人尤其爽快。每次父母以回家给我们兄弟做饭之由告退,他们便说,回去干啥,让孩子上这儿来吃!当时我们家和那饭店不远,每每接了电话,我和弟弟便乐滋滋地溜达着去吃。天冷的时候,他们会格外关照:咋还走着来呢,咋不打“板的”呢?一边说还一边要给我们塞零钱。“板的”即驱动方式后置的人力三轮车,俗称倒骑驴,因载客区域以木板覆之,和“的士”有别,故称“板的”。那时市里不大,两块钱跑一趟,人多或格外远的加一块钱。后来《马大帅》中范德彪常坐的那种驱动方式前置的且有塑料硬膜包裹车厢的人力三轮车,在我们那儿叫“神牛”,因为当地有个神牛公司,专门造这玩意儿。
那时候我每周五晚上要到外面补习英语,都是在自己学校下了课直接骑车过去,没时间吃饭,往往就和要好的几个小伙伴利用课间到周边小卖店随便买点什么垫一口。那英语班是在一破旧的小平房里,赶上冬天,四处漏风,炉子边的座位都让给了女同学,我们在墙角里丝丝哈哈、脚都冻麻了,一下课就去买牛板筋、凤尾鱼这种能把嘴唇辣麻的东西,给自己提供热量。某一晚我和小伙伴去买牛板筋回来,正巧见母亲和她开饭店的女同学在路边等着,拎着两兜包子要给我当晚饭。那么多男女同学在旁边看着,我突然觉得很丢脸:别人家孩子不也这么挺着么?我为什么有人送饭?我比他们娇气么?竟至于拂袖而入,决不去瞧那包子一眼,生生把母亲和那阿姨晾在外面。小伙伴进屋还埋怨我:你咋不拿呢?你不吃给我吃啊……
那时那股难以解释的少年的倔强啊,居然丝毫不领大人们的情。一晃将近20年过去,母亲已抱上了孙子,那开饭店的阿姨也抱上了外孙子——假若有天能再咬到她家的包子,我想我大概会哭。
除了包子百吃不腻,再就是香辣肉丝每次必点。香辣肉丝辣极,辣得受不了便喝饮料,如同孟非先生吃小面一般,甚至有时还跑到立式空调前面去吹舌头;但不辣也没意思,不辣叫什么香辣肉丝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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