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谱·一之叙事(意译)
续
《西京杂记》说:
汉朝的制度,天子御用之笔,
在笔杆下部镶嵌着宝石,
笔毛皆为秋天兔身毫毛,
由官师路扈制作而成。
又用各种珍宝做成笔匣,
外侧用玉璧和翠羽装饰,
笔和笔匣皆价值百金。
笔谱一之叙事(原文)
《西京杂记》(1)云:汉制,天子笔,以错宝为跗(2),毛皆以秋兔之毫,官师路扈(3)为之。又以杂宝为匣,厕以玉璧翠羽,皆直百金。
【注释】
(1)《西京杂记》:记载西汉杂史及遗闻轶事的历史笔记小说集,西京即长安。相传是汉代刘歆著,东晋葛洪辑抄。
(2)错宝:镶嵌宝石;跗:物体的足部,此指毛笔栽毛处。
(3)官师:指较低级的官吏;路扈:汉代笔工,善制紫毫。
又续
《汉书》有云:
尚书令、仆射、丞相、郎官,
每月赐给大笔一双。
其上有篆刻“北宫工作”字样。
笔谱一之叙事(原文)
又《汉书》(1)云:尚书令、仆射、丞相、郎官(2),月给大笔一双。篆题云“北宫工作”。
【注释】
(1)《汉书》:又称《前汉书》,东汉班固撰,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述上起西汉,下至王莽共230年史事。
(2)尚书令、仆射、丞相、郎官:皆官名。
又续
傅玄有云:
汉末,有一笔之匣,
雕以黄金,饰以美玉,
隋珠点缀,翡翠装饰。
笔杆若非用有花纹的犀牛角,
必是用象牙制成,
丰满狐狸之毛做笔柱,
秋兔新生之细毫做笔毛。
用笔者必是身着珍珠锦绣华服,
足登雕玉之履。
笔谱一之叙事(原文)
又,傅玄(1)云:汉末,一笔之柙(2),雕以黄金,饰以和璧(3),缀以隋珠(4),文以翡翠。非文犀之桢(5),必象齿之管,丰狐之柱,秋兔之翰(6)。用之者必被珠绣之衣,践雕玉之履。
【注释】
(1)傅玄:西晋初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博学能文,曾参加撰写《魏书》。
(2)柙:古同“匣”,收藏东西的器具。
(3)和璧:即和氏璧,此代指美玉。
(4)隋珠:相传隋侯曾救治大蛇,后大蛇衔珠报德,世谓之隋侯珠,亦曰灵蛇珠。此代指珍珠。
(5)桢:古代打土墙时所立木柱,泛指支柱。
(6)翰: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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