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阮浩天闯进那个破败的小院时,清颜已被三个暴徒撕去所有衣衫,蜷缩在小院西南角的水井旁,全身赤裸如待宰羔羊。
因过度惊恐,清颜瑟瑟发抖,薄薄双唇咬出了血渍,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一个浓须棕发的男人扔了手中利刀,一边扯去沾满鲜血的衣裤一边狞笑朝着清颜如蓓蕾初来的身体压下去。
清颜终于发出一声小兽被猎物捕获时惨烈的惊呼。
说时迟,那时快,阮浩天手中剑光一闪,划破如血残阳。棕发男人未曾发出半点声响,一头栽倒在清颜身旁。
另两同伙惊恐万状,回身奋力抵抗,三招两式,青衫男人一同做了阮经天剑下鬼。
另一个轻功不弱,逃了。
清颜在最后一眸中,看清逃走的男人,眉心一粒黑痣。
阮浩天脱下白色绵软布衫,俯身,裹住清颜小巧身体。他看清这少女,净白的肌肤,胸部已丰润。
五官精致如画,双眸因惊悸而越发动人。
却未流半颗眼泪。
阮浩天将少女抱起,缓步抱入屋内,扫去床上的凌乱,将清颜放下。他去打来一盆清水,退出门去。
隔着木门,阮浩天说,别怕,我守着你。
清颜不吭声,慢慢掀开阮浩天的布衫,找来一块巾布,沾着冰冷清水拭净身上污渍。
不过是尘土和暴徒手上留下的血渍。
阮浩天来得及时,清颜得以保住清白之身。
拢上凌乱长发,找出素色衣裤穿戴整日,清颜吱呀一声拉开木门。
阮浩天高大身影背门而立。
清颜缓缓跪下来。
阮浩天停留两日,购得棺木,妥当安葬了清颜被暴徒杀害的父母和她六岁小弟。
本是简单度日的寻常人家,靠种植几亩田地为生,丰年也只得温饱。几件草房,篱笆院落安身,并无财富可掠劫,却还是被三个惨无人性的暴徒血洗。
世道乱,苟活不易。
清颜本将和父母小弟一起,死于乱刀之下,歹徒的淫心和她的美貌救了她一时。
又逢剑客阮浩天游历天下寻高手对决,黄昏时分路过这偏僻小院,欲进去讨口水喝。
清颜命不该绝。
2
葬了父母,清颜跟随阮浩天离开家长,行走数日,回到阮浩天的天剑山庄。
阮浩天对迎候已久的阮夫人道,途中收一爱徒,骨骼清奇,天生练剑的好坯子,名为白清颜。
清颜抬头看阮夫人一眼,轻轻拜下去。
阮夫人三十岁许,面如满月,淡淡妆,着一袭湖蓝锦缎衣裙,绲一圈纯白的边,素净雅致。
阮夫人伸手扶住清颜手臂,浅笑嫣然,来了,便是一家人。我同浩天,只有一双顽劣小儿。日后,我会待你如女。
清颜再拜,面色冷清。无欢喜,无忧虑。
阮浩天笑着牵过夫人衣袖,走,回家。
阮夫人笑答,好。
回身,轻轻牵了清颜手臂。
清颜缓缓跟着,天剑山庄青砖碧瓦,宽阔舒朗,花红柳绿,仆人皆着素色衣衫,低眉颔首。
是富庶人家,祖上做绸缎生意,已成规模。阮浩天自小痴迷剑术,十几岁遍拜名师,江湖上早早有了名气,五年前建造山庄,生意交于阮夫人打理,专心练剑,收徒。
闲暇四处游历,寻高手对决,寻剑术秘籍。
是晚,美酒佳肴,阮浩天喝至微醺,小别新婚,自是一场浓烈缠绵欢爱。
过后,阮浩天缓下一口气,附在阮夫人耳畔低语,此次意外得一高人所创剑谱,剑法精妙奇绝,只不可速达,需三载时间方可练成。
阮夫人面露喜色,这三年,可是要留在山庄?
阮浩天点点头,拥夫人在怀。
那日起,阮浩天白日授徒,晚间于自己静雅小院内练秘籍剑术。
每每,阮夫人会立于门边,看阮经天一把剑,一袭白衣,上下翻飞。
如他于她身上那般。
令她痴迷。
清颜被阮夫人安置于独立木屋,离其他弟子住处,有一小段距离。
还拨了一名女佣照顾她起居。
听了清颜遭遇,阮夫人心里便有一份额外疼惜。清颜同她长子,差不多的年纪。
况且,亦是阮浩天所收第一名女弟子。
清颜谢了阮夫人好意,但还是执意遣回佣人,只说受不起。
阮浩天说,随她吧。自此她是江湖儿女,不需骄矜。
阮夫人笑,只觉她还是孩子。
阮浩天也笑,声音却漠然,失去父母那日,她便不是孩子了。
阮夫人怔怔,随即点头,也是。
清颜果不负阮浩天所望,虽之前半分武学功底皆无,却真为练武奇才。
更加吃得许多男孩子都吃不了的辛苦,每日除了五六时辰睡眠,一日三餐,所有时间心力耗在手中那把银色长剑之上。
日渐着迷。
好多次,阮夫人远远看,清颜也着白衣,持一柄长剑于花红柳绿间上下翻飞。一把秀发利落束起。
仿如年少的阮浩天。
清颜话极少,每每遇见,自拜代言。
数月后,清颜剑术已超阮浩天许多弟子,凭阮浩天令巧匠她专门冶铸的清颜剑,将一个个强健男儿败于剑下。
逐渐有了名气。
3
一年后。
初春,山庄有贵客来访,阮浩天摆盛宴,令三五名得意弟子作陪。
清颜跟在师兄身后,寻一角落端坐。
依旧是男儿装。白衫,素颜。
阮夫人微微转头看去。
半年,清颜盛放了。即使如此装扮,难掩盛放的浓烈。
若她来时尚为蓓蕾,那此时,她已如饱满果实,隔很远,都可嗅到迷人气息。
如蜜桃。
转头看阮浩天,他正朝清颜挥手,令她起身舞剑助兴。
清颜不语,拔剑轻舞。
阮夫人身畔,阮浩天长子阮明的酒杯啪地跌落于桌台,看痴了。
阮明一直在城中书院读书,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清颜。
是晚,阮夫人看到阮明于清颜木屋外徘徊良久,至夜深,不舍离。
阮明找各种借口迟回书院,只说离家太久,欲多盘桓几日。
三日后,才被阮夫人硬硬赶走。
不想当晚,家中发生大事,阮浩天习武之时,突然发现收藏于卧房床下一扁窄木匣内的那本剑谱不见了。
阮浩天几欲发狂,一年半,正练至佳境,那是比他性命更要紧的东西。
却被人,偷了去。
当即决定依次从佣人丫头开始审问,阮浩天咬牙切齿,抓到了,乱棍打死。
却被阮夫人拼命拦下。
阮夫人劝道,若真被下人窃走,下人必已逃。怎会留下等死?再者,下人都侍奉多年,他们对一本剑谱不会上心,若丢了金银细软,寻他们倒可。
阮浩天眉头拧至一处,半天,叹口气,夫人所言极是。莫非……是弟子所为?
阮夫人轻轻拍他手背,不可妄加猜测,以免冤枉好人,你且稍安勿躁,我倒是有个办法。
随后阮夫人同阮浩天说,这几日若是哪个弟子突然离去,最是可疑。若皆无所动,那就静待三两个月,再挨着试试他们伸手。练过秘籍中剑术之人,自会漏出破绽。
阮浩天也许他法,觉得可行。虽心急如焚,也一时忍下了暴怒。
4
却并没有等到三个月那么久。
一个月后,阮浩天便查出端倪,在同清颜一次过招之时,在她的剑法中窥出三两式秘籍中剑术。
当即把清颜拿了,一顿暴打,关于柴房。
只是清颜拒不交待,阮浩天将清颜木屋拆了个七零八落,亦不曾寻到那本秘籍。
阮浩天杀了她的心都有,同阮夫人说,得回秘籍,必不留此恩将仇报之女。
阮夫人不插言,亲自下厨做了小菜,烫了女儿红,安抚阮浩天的怒气。
阮浩天亦想解酒去忧,让阮夫人陪着喝了两罐,双双宿醉。
第二日阮浩天酒醒时,阮夫人还在睡着,面色酡红,呼吸中染发淡淡酒香。
阮浩天想起剑谱之事,爬起来去到柴房。
清颜却已不见,还有她的清颜剑,只留捆绑她的坚硬绳索摊在地上。
阮浩天着人四下去追,几日后,尽数空手而归。
恨得咬牙切齿,同阮夫人说,日后碰到,必碎尸万段。
阮夫人看他良久,半天道,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为好,她天赋异禀,又有绝妙剑谱,他日练成,你未必是她对手。
阮浩天一怔。
阮夫人又轻拍阮浩天手臂,清颜只是爱剑,并非蛇蝎心肠,日后你若不与她为难,她必不会为难与你。江湖浩大,两不相干罢了。
良久,阮浩天颓然坐下,叹口气。
不久,清颜在江湖名声大噪。
离开天剑山庄几日后,清颜一路由南向北,剑毙数名侮辱良家女子的恶霸地痞。
其中有一个,眉心处有粒黑痣,武功超群,横行霸道一方数年。
被清颜几招斩于剑下。
阮浩天不许任何人提起清颜。阮夫人便对山庄所有人下了死令,世上从无白清颜。
5
一切都正如阮夫人所愿。
当日,阮浩天领回清颜,只一眼,阮夫人便惊了。
她知自己男人,虽仗剑天涯,却非侠义之士,常动于美色,亦偶欺负暗室。
所以,阮夫人心知肚明,独自跟随阮浩天数日,清颜已非白壁。
阮浩天会救她性命,但不会放过她娇嫩身体。
如同那本秘籍,亦是阮浩天不择手段窃来。
但那是她的男人,出嫁随夫,她没得选。
清颜住下后,隔三差五,深夜时分,阮浩天不在身边,她并非不知他去了哪里。
只能装聋作哑而已。
他日阮浩天即便娶清颜为妾,她亦不得有只言片语。
这是女子之命,阮夫人起初未想抗争。
直到那次晚宴,儿子阮明对清颜失态,是夜徘徊不去,眼见少年心思已不可控,阮夫人终于无法坐视不问。
是她拿了阮浩天剑谱放于清颜必经之路。她知清颜心里燃着复仇之火,故此和阮浩天有同好,视剑为命。她得剑谱,必会偷偷练习。
只是清颜比她想的更为迅速,不过一个月,便已有了痕迹。
那晚,是阮夫人丢进柴房一把刀子,放了清颜走。
她从来没想要清颜的命。她只是要清颜走,从此和天剑山庄再无交集。
她可闯荡江湖,名霸天下或自生自灭,都再与她无关。
只是阮夫人并不知道,清颜,亦在等这一天。
是为这一日,清颜才选择了忍辱偷生。
阮浩天,是她的恩人。
也是她的仇人。
如阮夫人所料,安葬了清颜父母的当晚,在客栈,阮浩天以一个剑客的强劲毁了清颜的清白。
清颜在他身下死命抗争之时,他同她说,我可以教你剑术,日后为双亲报仇,救命之恩,教授之恩,你总需报答。
清颜放弃挣扎,如阮浩天所说,一瞬间,她选择了长大,承受,忍辱偷生。
活着,才有机会。如果阮浩天丢弃了她,终归难逃被辱被杀的命运。
她所有资本,也只这一副清白之躯,若命运如此,那么就换取更多吧。
回到山庄,本也就想练会阮浩天所有本领,秘籍之事,起初,她并不知情。
顾此,得到,纯属意外。
意外之惊,意外之喜。
那本秘籍,于那晚,被丢弃于她回木屋必经的路边。
只翻了翻,清颜着了迷。昼夜不眠,勤学苦练。
心里亦如明镜一般。
剑谱是意外,亦是必然,有人设局令她涉险。如此精妙剑谱,必为阮浩天所有,必视若珍宝,若非有人刻意,怎会为她所得?
那个人,当然是阮夫人。
清颜倒未曾察觉阮明的出现,她只料定,阮浩天时时潜入木屋,阮夫人怎会不觉?必然因此设计,令阮浩天同清颜反目。
而此结局,清颜求之不得。
他救过她一命,杀过她的仇人,她不能以他为仇。然他趁她之危,毁她白壁之躯,纵予她一条生路,她亦不能以他为恩。
她只当从未认识阮浩天。
日后,倘若江湖路窄,狭路相逢,她与他,死生在己,各安天命。
如此,再好不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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