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半的时候,太阳照进了书房。
阳光热度不那么火辣,属于温柔型的,象初恋时恋人伸出的手,有些热度,有些试探,缓缓展开的样子。
太阳缓缓升高。仅仅二十分钟,太阳骄傲起来,象恋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一样,热度加快了。
坐在靠椅上,对今天是腊月初九有些诧异,室内温温暖暖,找不到逼人的寒意(室内没有开启空调)?
喜欢阳光。喜欢温暖。
小时候,小伙伴们相互问:喜欢什么季节。我说喜欢夏天,无论多热我都喜欢。除我之外,小伙伴们好象约好了似的,说喜欢冬天。说是冬天有年的期待,有好吃食。
现在年龄一大把了,反思自己。感觉自己还是小时候的性情。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即使是七老八十了,还是这种改不掉的本性:我是一个重精神超越物质的人。
还说小时候,那时大家都过着缺吃少穿的日子,吃上好东西是令人心仪的。注重物质的人把吃放在第一位,所以选择喜欢的第一反应:冬天,把吃好东西放在了心的顶尖。(说点题外的话,结婚多年,太太说我从来没有因为吃什么不对口味或者是因为吃东西喜不喜欢跟她板过脸或者是摔碗扔碟的,而她的同事的家里经常会发生这类事情。她说我是相当好伺候的一个人);而我却把第一喜欢给予了灿烂的夏天。我是个不重吃的人,但是却是注重心性的人。精神的享受才是我最大的享受。
现在是十一点一刻,太阳越升越高了,热度炙人了。就象恋爱进入了激情期一样,激情四射,浑身冒火,一擦即燃。室内已经温暖如春了。耳朵被太阳抚摸的发热发烫,半边脸宠红了。
夏天是养眼的季节。土地被绿色浸染,空气让暖流流淌。凡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都开足马力肆意生长。生命的景象灿烂,生命的活力洋溢,生命的渴望激烈,生命的年轮增厚。
喜欢夏天,当然也喜欢太阳。从来不说太阳火辣辣,不说毒日,不说爆晒。喜欢太阳,是对夏天喜欢的表里如一的表达。
在我老家老屋的南面,大约三十几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山,叫小五台山。山脉从东到西绵延,坐在炕上能够看到远山横卧。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能够看到圆圆的太阳从山的背后升起。红红的艳艳的,眼睛可以直视。迎着太阳穿衣,暖暖的,把太阳穿在了身上,感觉惬意极了。
离开家乡四处飘泊,再也没有住过与老家那样与太阳能够亲近可以直视的居室了。
前年出差到内蒙鄂尔多斯,住在宾馆。早上,就被亮恍恍的太阳喊醒了。窗帘一拉开,太阳照进了房间,直通通的,连一个角度都没有。那是我离开家乡,多少年以来第一感受到离太阳是那么近的一次,那两天的感觉终生难忘。在江南住了许多年,总是感觉太阳离我们那么遥远,那么崇高,那么不可及。
十二点了,太阳升至了中天。热度正点,象恋爱的缠绵期。一片火热,一腔痴迷,一倾所有。室内不仅仅暖意融融,而且光彩耀人。室内热的坐不住了,放下正在写的文字,去户外踩阳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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